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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土豆孫1

    建議還是先看刑法比較好,因為刑訴法裡有些內容需要刑法的知識作為基礎,比如刑訴法關於親告罪的規定中,親告罪包括侮辱罪、誹謗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此4種為相對親告罪)、侵佔罪(本罪為絕對親告罪)這些具體罪名,如果沒有刑法基礎可能對刑訴法學習完成困擾。同時刑訴法做為程式法學習起來相對枯燥繁瑣,刑法內容跟生活息息相關,更容易產生學習興趣,所以結合起來建議先學習刑法,希望對你有用!

  • 2 # 塵光大道

    看你有沒有基礎,是報著什麼目的來看。

    有基礎先看什麼還是後看什麼都無所謂,這個基礎包括文化基礎、理解能力還有法律知識基礎,還包括一定的社會閱歷。

    其實,無論是刑法還是刑訴法,都是實踐性非常強的,也是和理論結合非常緊密的。對於刑法的一些理論、觀點,還有法條的一些具體規定,沒有一定的社會閱歷是很難體會到其中的真實意圖的。而刑訴法的一些條文,你不在實踐中去遇到,是會很難把握到其中的一些具體規定的。一句話,這兩門學科不是光看書就能掌握到的。當然,如果是僅僅為了考試,無論是學期考試、考研還是司考,只要認真學習都能夠很好地解決。

    講講我個人的經歷,或許能有一點借鑑。本科是在法學院,但是非法學專業,沒有接受過系統的法學教育,但耳濡目染,對法學學習是心嚮往之。因此,胡亂地看了不少法學方面的書。不過沒怎麼下功夫,加之畢業後又從事的是具體行政工作,和法律小白差不了多少。工作幾年後,被放到一個很閒的崗位,就又拿起書看了起來,因對法學有一定的愛好,看的最多的還是法學方面的書籍。那時的電子書籍資源很多,記得有個網站,基本上能夠收集到你所能想要的所有的法學書籍;有兩年的時間吧,我就窩在自己的房間裡幹兩件事:下載電子書和看書;比大學本科四年看的書還要多的多。後來就有了考研究生的想法,脫產的現實不允許,就很簡單的考了個法律碩士。不過這個法律碩士讀的非常辛苦,因為單位不給集中請假,只有讀週末班,又在另一個城市,每週六一大早去,週日晚回。這個時候的法律學習也還是很零亂的,想起看什麼書就看什麼書,沒有系統性;而且由於沒有從事具體的法律工作,也只是憑興趣胡亂的學習。

    胡亂地拿到了學位,還是沒有什麼事做,就想到還是考個司考吧。想考的時候已經是5月底了,也沒有什麼準備,去書店買了三大本和一套習題,還是一個人悶在房間裡看書。興之所至,看到哪裡就算哪裡,不想看的時候就出去溜一圈,或者下班後喝杯啤酒,擼擼串,或者是打打球。後來還居然給我考過去了。不過說句實話,直到我真正從事法律工作之前,對法律的人事還只是那些書本知識;既不關心法律政策的改變,也不關心社會事件的發生,更不用提一些具體而微的法律問題了。

    沒有刻意去追求,機緣巧合的就去了司法機關,從事著具體的法律工作,發現和以前的學習有著很大的差別。學習時大而化之,實務中一個字都有可能有著不同的處理方式和結果。而且,因為經歷過生活中的很多悲歡離合、工作中的起起落落,對很多法律問題也有了自己的一些不同的理解。對於一些人和事,看到的不僅僅是他所面臨的法律問題,更多的是先看到他所處的環境和經歷,很多時候能夠很直接的看到一個法律現象背後的本質。

    最後,說一下個人的一些觀點:從事法律工作,經驗和閱歷真的很重要,即使是很需要專業知識的證券、金融等領域,也需要一定的社會經歷;當然,天才除外!

  • 3 # 法律人濤哥

    關於是先學刑法還是先學刑訴法的問題?

    我認為先學習刑法後學刑訴法,這樣比較容易一些。

    刑法是實體法,其主要內容是犯罪論和刑罰論,犯罪論講得是什麼是犯罪,刑罰論講得是對相應的犯罪應當給予什麼樣的刑事處罰。

    刑訴法程式法,將的是如何公、檢、法的刑事職權分配和案件辦理程式、期限等,比如說如何偵查取證、如何審查起訴、如何開庭審理以及這些活動的限制性條件、期限等等。

    也就是說刑法講的內容是是什麼,而刑事法怎麼去做的問題。

    我們人類認知事物的過程是“是什麼?”、“為什麼?”、“怎麼做?”的過程,因此先看刑法後看刑訴法,比較符合我們人類的認知過程,學習起來也相對比較順暢。

    我在十年前學習刑法內容時,也是遇到這樣的困惑,後來經過思考比對,覺得先學實體法,也就是刑法比較好入門些。

    後來經過比較系統的學習和反覆練習,在司法考試中也取得的比較好的成績,一次性透過。

  • 4 # 月下獨酌浮生笑

      2013年1月1日,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實施。刑訴法的一系列新規定對刑法將產生怎樣的影響,對刑事法律研究帶來哪些觸動?1月9日,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高校以及律師界的9位專家學者圍繞“新刑訴法規定對刑法的影響”這一主題,展開了深入探討。

      刑訴法、刑法研究應當打通

      學者們認為,從刑訴法角度來反觀刑法,進而研究兩者的關係,很有意義。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xx有些感慨地說,過去,刑訴法被看做是刑法的輔助法,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刑訴法的獨立性才被凸現出來,不過後來又強調程式至上,有點矯枉過正。現在我們把刑法、刑訴法進行新的統和,這種統和是指在立法和法學研究的時候做協調統一的思考,以彌補兩個學科的隔絕。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刑法室主任、教授劉xx認為,刑法是刑法,刑訴法是刑訴法,大家都是孤立的話,很難有學術建樹。要想在刑事法方面有所建樹,還得把刑法、刑訴法打通。比如刑法上去掉定量,透過刑訴法程式實現有機的過濾,即發揮一個漏斗效應,實現簡則更簡,繁則更繁。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梁xx表示,儲xx老師在1989年提出了刑事一體化的思想,倡導整個刑法的執行要前後左右上下內外打通。往前打通,要前瞻犯罪學,將犯罪學對犯罪規律、犯罪現象的研究成果反映到實體法和程式法當中。往後打通,意味著刑法的制定、刑法的適用要考慮行刑的效果。往上打通,就是要有一些政策的引領,現在政策對刑法的制定、刑法的指導調控是不可迴避的現實。當然我們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刑法執行過程本身就是實體法和程式法交集的過程,沒有程式法的保護,刑法自身是死的,刑法是在程式中展開的。

      刑訴法對刑法的影響,或者刑法對刑訴法的影響,是中國刑法、刑訴法學人該認真對待的問題。刑法、刑訴法是相伴而生的,離開了對方就沒有自己。現在該是打通刑法、刑訴法的時候了。從刑法、刑訴法本身運作的情況來看也必須打通。我們看到無論是大陸法系國家還是其他法系國家,刑事實體法就是控辯雙方辯駁的過程,控方拿出東西證明,辯方提出反駁,然後控方再反駁,沒有這種實體法和程式法的互動運作,完成不了定罪的過程。

      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李xx表示,刑法、刑訴法是密不可分的,尤其是到了實踐當中一定是緊密結合的。不過,他提醒道,任何事情都不能太過強調,為什麼強調刑事一體化,就是過去太強調分立,但是分立也有分立的理由和道理,不能因為強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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