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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中國傳統文化集錦

    李逵當官

    梁山一百八人大聚義,也就是七十回之後,有兩次小股活動,一次是宋江元宵節東京看花燈,一次是燕青泰安州岱廟打擂臺。這兩次活動,李逵都是參與者。

    李逵上梁山之前,曾在戴宗手下幹過江州監獄的獄警,大概也算公務員編制。這應當是李逵從政的最初經歷。不要以為李逵身上充滿獸性、匪性與奴性,其實,李逵上山之初就表達了強烈的從政願望,他指出,“放著我們有許多軍馬,便造反,怕怎地?晁蓋哥哥便做了大宋皇帝,宋江哥哥便做了小宋皇帝,吳先生做個丞相,公孫道士便做個國師,我們都做個將軍,殺去東京,奪了鳥位,在那裡快活,卻不好?不強似這個鳥水泊裡?”(第四十回)李逵之所以大約與他這種“造反精神”有點關係。從他這段表白中,可以看出,李逵不僅是一個“想當將軍”的“好士兵”,而且深諳從政的基本格局與規則。

    特別是在宋江剛剛上山的當口,他也知道,晁、宋二位即使當皇帝,也有大小之分;吳用、公孫二公即使從政也不適合當將軍,真可謂知人善任!由此可見,李逵從政也是一塊好材料!

    可惜的是,作為江州牢城營的小牢子,由於結識了具有謀反野心的宋公明,在很長時間內,李逵失去了“向上爬”的路徑與機會。至於他能否適應官場的“潛規則”,能否在政治舞臺上縱橫捭闔,也失去了顯示與施展的場合與機遇。

    儘管宋江的招安主張,可能創造更直接、更為效的從政機會,然而,直腸子的李逵似乎總是不能深加體會,反而屢加反對。招安之前,掀桌子,大鬧菊花會(第七十一回);撕詔書,拳打陳太尉。他又揪住朝廷派來的李虞候罵道:“你那皇帝,正不知我這裡眾好漢,來招安老爺們,倒要做大!你的皇帝姓宋,我的哥哥也姓宋,你做得皇帝,偏我哥哥做不得皇帝!你莫要來惱犯著黑爹爹,好歹把你那寫詔的官員盡都殺了!”(第七十五回)從這些現象來看,似乎他又對到大宋朝從政興趣並不濃厚。

    就其表象來說,在從政問題上,李逵的知與行似乎是脫節的,關鍵在於他始終未曾獲得從政的平臺與機會。機會終於來了。也就是在這兩次小股活動中,小說作者用了三個回目的篇幅描寫了李逵一路上的行徑。李逵隨同燕青去泰安州打擂,是第二次行動。返回途中,他隻身一人來到了壽張縣。黑旋風的令名,足以“醫的小兒夜啼驚哭”。他的到來,已嚇得縣衙吏員作鳥獸散。為了舉行一次正式的升堂儀式,就必須做好組織工作。李逵隨即頒佈“政令”:“著兩個出來說話,不來時,便放火!”“你們令史祗候都與我排衙了便去;若不依我,這縣都翻做白地。”(第七十四回)李逵雖然只是“喬坐衙”,但他充分利用了這一千載難逢的實戰操作之機會。

    這個天不怕、地不怕,大碗吃酒肉、大秤分金銀的水窪草寇,當他戴上幞頭,插上展角,穿上公服,登上皂靴,繫上角帶,手持槐簡,人模狗樣地端坐在縣衙大堂之上,元代汪元亨描繪的“厭襟裾馬牛,笑衣冠沐猴”,大概就是這副模樣。李逵一本正經地坐堂施政,雖然是開天闢地頭一匝,似乎他天生就懂得行政司法一體化的國情,為了過一把發號施令、口含天憲的從政之癮,他竟然指定兩個牢子扮作告狀人來應承。且看李逵是如何依法行政或曰依法判案的:

    兩個跪在廳前,這個告道:“相公可憐見,他打了小人。”那個告:“他罵了小人,我才打他。”李逵道:“那個是吃打的?”原告道:“小人是吃打的。”又問道:“那個是打了他的?”被告道:“他先罵了,小人是打他來。”李逵道:“這個打了人的是好漢,先放了他去。這個不長進的,怎地吃人打了,與我枷號在衙門前示眾。”

    先不要評論李逵的判決是否公正,不妨且把他這次的施政看作模擬與實訓。然而,從他此前經手處理的兩件民事糾紛,即可瞭解其人的執政能力與施政水平。第一次行動之後,李逵與燕青從東京返回梁山,路過四柳村,李逵聲稱可幫狄太公捉鬼,竟將其女兒及姦夫一頓亂斧剁成肉醬。狄女縱然行為不淑,至少罪不致死。可憐狄太公捉鬼不成,反搭了女兒性命。尚未到家,又生事端。

    二人來到荊門鎮,李逵聽說劉太公女兒被梁山泊宋江搶走,回到梁山,不由分說,砍倒杏黃寨旗,撕碎“替天行道”,手持大斧,要殺宋江。不作調查研究,不問青紅皂白,不等於沒有推理。在李逵的邏輯裡,“殺了閻婆惜,便是小樣;去東京養李師師,便是大樣”,宋江的確與“二奶”、妓女有過扯不清的關係。最後得知所謂梁山宋江搶劫民女之事,不過“依草附木,假名託姓”,直到真兇斃命,尷尬的李逵只好向宋江負荊請罪。(第七十三回)

    梁山被朝廷招安後,東征西討,屢立戰功,得到皇上賜封,李逵被授予武節將軍、鎮江潤州都統制。至此,李逵的從政已經不再是“應然式”和“未來式”,而已成為“實然式”和“完成式”。作為朝廷官員、終於開始從政的李逵,在潤州任上是如何施政的呢?書中未說,也不好推測。朝廷在潤州安排了這樣一個渾渾噩噩、魯莽野性的“一把手”,至少是對潤州的不負責任。對於李逵來說, 書中是這樣敘述的,“且說李逵自到潤州為都統制,只是心中悶倦,與眾終日飲酒,只愛貪杯。”(第一百二十回)不久後,因宋江被奸臣陷害,喝下兌入慢性毒藥的皇封御酒。李逵這個雖已正式從政,卻無從政能力的草莽英雄,竟然成了宋江的殉葬品。

  • 2 # 老戰士220800336

    如果李逵當了縣官,當地的貪官汙吏土豪劣紳可能會受到打擊遏制,老百姓會因此受益,感激他。但是說到全面治理好全縣的方方面面,李逵不行。原因嗎?看過《水滸傳》的人都懂。

  • 3 # 小鄭策略

    不同的人做不同的事,比如說做官,是做清官還是做貪官,取決於你自己的標杆,如何做好管理,如何做好官,跟企業和家庭都是一樣的,我們先不討論李逵的能力,就先說一說李逵這樣一個人,從水滸傳裡面他是一個路見不平撥刀相助的好漢,李逵也和我們現代人性格也很像,任何人都不是十全十美,官場上的事情他與老百姓分不開,做好一方父母官,像劉庸做的很好,但李逵適合做一位綠林好漢,用現代的說法,他幹領導還不行,追隨者還可以

    李逵心粗膽大,率直忠誠,義氣深重,俗話說:慈不掌兵,由此可見,在水滸傳裡他能做官全憑“快活”。

  • 4 # 正道商業策劃

    可以。

    我們不妨細細品味下小說裡對李逵的描寫:李逵雖然魯莽,但卻有巧智,從他斷案的事上就可以看得出來。

    性格直爽易衝動,卻深蘊處世之道,善於利用自己的“缺點”,所以脾氣暴躁卻不得罪人,還受大家的喜歡。

    李逵之所以表現得“無謀”是因為他知道自己的性格長短板,在天下皆黑的時代,他不願以“智”去同流合汙,寧願以莽去玩世不恭。(這點比我強了千萬倍,我是即做不到同流合汙,也學不會頑世不恭。)

    李逵的武力值很高這點勿庸置疑,如果再表現得精明,那麼對很多人而言就是個危脅的存在,且不論鬥得過鬥不過,李逵是不願去耗斗的。木秀於林,風必摧之。

    而有人會擔心他衝動的性格會被人利用,恰恰是多餘的!人活於世,有誰會逃脫被利用的命運?《三十六計之瞞天過海》“常見則不疑”。你會這麼想,旁人也會這麼想,而李逵卻偏偏是粗中有細的人,陰謀者就會因為被表象麻痺而疏忽,陰謀也就很難得逞。至於極高明的陽謀,又有幾人能說應對得了的呢?

    在這裡我解說一段:小說裡有一章說到有個老人家狀告“宋江”強霸民女,結果李逵大鬧聚義廳,擺了個大烏龍,被大家視為笑料!可細思極恐的是這件事情恰恰顯示了李逵的厲害之處,他做的也是最厲害的危機公關的辦法!

    當時“宋江”已聲名在外,但卻是“草寇匪類”,有人告“宋江”強霸民女,不管李逵信不信,百姓會信,如果這時你跟百姓說要先搞清楚情況,百姓會不會疑你是要“護短”?就算你要去帶人認兇,百姓敢這樣跟你上梁山?結果會怎樣?所以李逵馬上“氣得炸裂”,要劈了宋江,百姓和好事者才敢跟著上梁山去對質。

    而“大鬧聚義廳”更是其高明所在,因為他太瞭解宋江,只是一直裝糊塗,所以不是不不懷疑宋江,透過“大鬧”來維護梁山“義”的信譽。是真相總會大白:如果宋江真幹了這樣的事,那麼“梁山”容不下宋江,而百姓會信任“梁山”。如果宋江沒幹這樣的事,自己頂多挨點訓斥受些罰,百姓更加相信梁山。如果宋江干了這樣的事,而“梁山”無動於衷,那麼這“梁山”就違背了“道義”,沒有他李逵再呆下去的意義了。“大智若愚”,我想便是如此了。比現實新聞中那些“聰明”的“智囊”、“危機公關”不知道要強多少倍。

    所以每次李逵犯錯,總是受到很小的處罰。

    且後來李逵外放做官,經常不“上班”,但書裡卻沒說他管的地方有大亂的事情,就說明他的官做得不錯,“無為而治”,因為下放到地方的人懼怕他“嫉惡如仇”的威名。比那些累死累活卻管不好一方的“聰明官”不知道強多少。

    而最後,朝廷要宋江死,宋江怕李逵會為他報仇作亂,是宋江想多了。但李逵知道朝廷也是這樣想的,所以李逵不死,梁山餘黨會被朝廷視為大患而清算,這也是吳用後來在聚義廳上吊的原因,大勢已去,橫豎一死,不如用死來保全他人。“慈不掌兵,義不聚財。”李逵最後連生死都看破了,為了義主動喝下毒酒,“小李廣”花案也是如此。吳用的死,是包含了無奈、失落等因素的。花榮和李逵是我比較喜歡的角色,也是讓我感傷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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