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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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鵰6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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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湖鄉的人
兩個法盲碰一塊了。
中國《婚姻法》明確規定,達到結婚年齡且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符合法律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結婚證是有效證明男女雙方之間存在合法夫妻關係的法律憑證。從取得結婚證的那一刻開始,男女雙方即為合法夫妻。
題主提到的“剩一個月結婚”只是民間認為或認可的所謂結婚的一種儀式而已。即使舉行了這種儀式,也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係,只能是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這種同居關係隨時可以解除。反之,取得了結婚證,即使不舉行任何形式的結婚儀式,那也是合法夫妻。題主的女友對結婚同樣有誤區,可能認為舉行了“結婚”儀式就是夫妻,證不證的只是一張紙而已,什麼時候領無所謂。針對於女友的這種態度題主問怎麼辦,筆者認為必須按法律規定辦,先領結婚證再舉行儀式。否則,可能會雞飛蛋打、人財兩空。切莫相信任何的口頭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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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喵星人搶葡萄
我就是文中的女朋友。我說清楚一點我不是法盲,我也不是白痴,我也不是想要他的錢。只是因為直到現在都快要結婚了,我依舊沒有安全感,沒有歸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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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蓬蓽夕陽
不領證不是合法夫妻。婚後領證一定有她的另外計劃,不然怎麼會有這樣不正常的事兒出臺了呢。怎麼辦呢,堅持領證結婚。
女友可怕。要麼是個陰謀,要麼就是她心花;要麼她對婚姻沒有自信,要麼她沒有打算在你家長久做人…
她深知一旦依法領取結婚證,再想回頭就只能離婚,走法律程式就沒有那麼隨便和自由,所以她才拒絕領取結婚證…
她願意跟你結婚,也許是你家的彩禮及相關結婚風俗習慣程式已經完成,她無法一時將這些錢償還給你們…只是一種拖延戰術,無奈之舉…望好自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