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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豬扒界娛樂

    用甘地夫人一句話解釋:我認為,在一個良好的世界秩序中,醫藥發現應該是沒有專利的,不應該從人的生與死之間謀取暴利!

    因為電影《我不是藥神》的爆火,讓很多人知道了印度仿製藥的存在。

    就和電影《我不是藥神》裡說的一樣,印度是窮人的藥房。

    印度是全球最大的仿製藥供應國,佔全球仿製藥出口量的20%。他們生產出來治療各種癌症的仿製藥藥效幾乎和正版的一樣,但價格卻不到正版藥的三分之一。

    在講印度仿製藥前,先給大家說下專利藥和仿製藥的區別。

    專利藥的研發商最先確定該藥的化學組分,為檢測藥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發商會先在動物或是器官上做試驗,然後再在人體上進行試驗,這一系列操作未完成前,研發商也不能確定專利藥的具體藥效是什麼。

    當藥效、安全性、臨床反應等資訊被調查清楚後,藥物就可以進入市場。同時研發該藥物的廠商也會獲得專利保護,專利有效期約20年,期間專利藥廠商獨佔該藥市場。

    而仿製藥必須要等專利藥過了約20年的保護期才可以進入市場。

    因為專利藥早就被研究過了,仿製藥廠商也就沒必要再花錢花精力去重新研究一遍,但仿製藥在進入市場前,必須要透過質檢來確保仿製藥的藥效、安全性和專利藥一致。

    也就是說專利藥和仿製藥除了成本幾乎沒有差別,對於那些負擔不起高價專利藥的患者來說,仿製藥就成了他們的救命稻草。

    印度新德里最好的公立醫院對面有一條仿製藥品街,許多當地人在醫院看完病就會拿著處方到對面藥店買藥,醫院不是沒有藥賣,而是價格太高他們接受不了。

    就拿電影《我不是藥神》裡的治療粒細胞白血病藥物格列衛(Glivec)舉例,一瓶標價為8400盧比(約合人民幣816元),在藥房買只需1900盧比(約合人民幣184元),而且印度藥房還能還價。

    在藥品街上,幾乎每家藥房門口都排著長隊,藥房雖然醒目標識著沒有醫生開的處方不能買藥,但這標語幾乎就是個擺設,即便你沒有醫生開的處方照樣能在藥房買到藥。

    印度仿製藥之所以那麼便宜,是因為印度的土地、勞動力、裝置都比較廉價,一條印度生產線成本比西方國家低40%,勞動力成本也只有西方國家的一半。

    而且仿製藥也不用像專利藥那樣,需要投入大量時間和金錢去做試驗,節約了研發成本。

    我不知道把這比作抄作業合不合適,但仿製藥廠商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的。

    把人辛辛苦苦完成的作業,花幾分鐘抄一下就得到了同樣的分數。

    辛苦做作業的人當然不服,這些專利藥的研發商自然也不樂意。

    各個國家的製藥企業都對印度仿製藥表達了不滿,甚至多次起訴,但都被印度政府打哈哈給 “ 糊弄 ” 了過去。

    因為印度政府對國內仿製藥一直都是支援和鼓勵的態度,甚至立法去支援國內仿製藥業的發展。

    1947年,印度實現國家獨立,但那時印度醫藥市場80%以上都被跨國藥企控制,在西方製藥壟斷、國內又沒有能力自主研發專利藥的情況下,印度患者為治病只能去買高價專利藥,但一般人根本負擔不起。

    這時候,仿製藥就出現了。

    印度商人巴伊·莫漢·辛格仿製了當時沒在印度註冊專利的瑞士羅氏公司的一種鎮靜劑 “ 苯甲二氮 ”,他將藥品重新包裝,換了個新名字,比專利藥低好幾倍的價格放入市場銷售。

    第一年辛格創立的蘭博西實驗室公司靠仿製藥就賺了100多萬美元,而且很快,辛格的公司就發展成了印度最大的製藥廠。

    有資料顯示印度仿製藥利潤空間高達98%。

    仿製藥業又能賺錢又能救這些吃不起高價藥患者的命,印度政府怎能不支援。

    1970年,印度頒佈新的《專利法》,允許印度製藥公司仿製生產任意一種藥品,只要生產工藝上與其有區別就行。

    1995年,印度被迫無奈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簽訂了《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

    在此期間,印度曾多次修改其《專利法》。

    為藥物提供專利保護,部分仿製藥業也開始被禁止。

    但印度政府始終為國內仿製藥業留了後路,比如專利保護僅對1995年以後發明的新藥或經改進後能大幅度提高療效的藥物提供保護。

    可以以 “ 你家藥物定價太貴,我們吃不起,只能做仿製藥 ” 為由,對藥物執行 “ 強制專利許可 ”。

    被稱之為世界藥房的印度,製藥業發達這點是母庸質疑的,但仿製藥的盛行,網友們對其卻有很大的爭議。

    有說仿製藥好的,給窮人帶來生的希望。

    也有說仿製藥的出現打亂了研發商的市場,讓研發專利藥的人賺不到錢,也就沒有能力再去研發新藥,到時候會害死更多的人。

    沒法說誰錯,因為身份和處境的不同,對待仿製藥的看法也不同。

    患者的求生欲和研發商的心血,真的很難去給仿製藥的存在下個好或壞的定義...

  • 2 # 沐陽清懷

    應該是利大於弊,首先,各個國家(除了印度)對原研產品都有專利保護,一般都有20年;其次,仿製藥的出現一方面能制約原研藥品高價,另一方面能給藥企提供繼續研發新品的動力!

  • 3 # zejin

    市面上大家看到的絕大多數都是仿製藥,中國產藥裡至少90%以上,不過中國產藥都是西方藥品在專利到期後的仿製,而不是像印度或孟加拉國等的仿製藥一樣,是在歐美專利保護期內的仿製。國內原研藥物屈指可數的。所以題主的問題應該是指印度仿製藥的利弊,否則問題根本就不成立。

    既然說到利弊,那麼就分不同身份和立場來看,畢竟身份不同利益點是根本不可能統一的。

    首先,對於歐美髮達國家或者原創投入大的國家和企業來說,這種仿製確實是非常傷害他們利益的,畢竟投入巨大,而且大多數專案都是以失敗告終,所有投入都希望透過少數幾個成功的藥品賺回來,這就是原研藥價格貴得離譜的主要原因。一旦有了印度等國的低價仿製藥,藥效又有保障,那麼還有多少人願意花高價用正版?哪怕有錢人,也有這種趨利本性。這也就是大多數國家在智慧財產權下嚴格保護正版藥的原因。

    其次,對於落後國家和地區的低收入患者來說,這當然是非常有利的,原研藥比如之前肺癌的9291.現在肝癌的樂伐替尼,動輒一個月五萬多的花費,可以說僅有少數人能承擔得起,納入醫保後才能惠及中等收入群體,而低收入患者,說得不好聽點,西部地區很多低收入患者得了癌症就基本放棄治療的大有人在。

    當然,對於印度孟加拉的仿製藥,國內法律規定只要帶到國內即屬於違法,所以也不乏為了牟利而造假者,但患者自行購買使用是不在禁止之列的,所以為了保障藥品品質,患者除了直接前往印度孟加拉等產地購買,還可以透過正規出國醫療中介機構協助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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