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拍拍貸協商按36%的利息還款被拒絕,我跟拍拍貸借款35200如果按36%每月應還款3536元左右,可是拍拍貸給出的還款是每月60%,我想拿回我多交的利息,還需要哪些證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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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勻楓財技大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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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國銀行楊經理
首先,拍拍貸這種公司,利息肯定不算低,基本算頂著法律的上限,然後其他的費用,肯定是有的,類似於服務費這種存在,在合規這一塊,它肯定能糊弄過去,所以,你想透過正常途徑搞,你肯定弄不過,只能協商,協商不通,那就先不還,前提是你近期沒融資需求,沒有融資需求的話,頂著徵信風控的上限走,什麼意思呢,銀行總體對於徵信的把控是,半年不能有2,一年不能有3,兩年不能有4(當然,銀行貸款不是徵信滿足要求就批),不要讓自己的徵信黑掉,徵信2的意思就是,不能有超過60天的逾期,基於這個意思,你就和拍拍貸的客服談吧,不同意就不還,拖兩個月對你影響不大,你別把這個想法告訴拍拍貸的人,當然如果你不在乎自己徵信,為了省點錢多抗一下也可以,但是徵信黑了的影響很大,這是一種接近兩敗俱傷的做法
這些資料是不夠的,換言之,證據鏈是不夠的。最少缺少兩份東西:合同以及收付款憑證。隨之如果擴充套件可能還需要其他東西,聽德先生細細給大家講。
1.借款合同是證明民間借貸事實最重要的證據之一。因為只有憑藉款合同,才能證明甲乙雙方的往來是一次借款行為,而不是商品購買行為,不是預付款行為,不是支付勞務的行為,也不是贈與行為。所以如果去法院起訴時沒有借款合同,法院怎麼會受理呢?
而且向網際網路小額借款,出借人和借款人是互不相識的,也是沒有見過面的,那麼在一定程度上紙質合同或電子合同,將成為最重要的證物之一。而且借款合同上還載明瞭其他借款要素,這是法院在審查案件和判決時的重要依據。例如借款的期限,借款的利率約定,還款以及逾期罰息,解決糾紛的方法,起訴地的選擇。
尤其是在涉及涉嫌高利貸的民間借貸中,雙方對於利率的約定和利率的收取方式尤為重要。A.例如,如果是前期收取所謂服務費,是不當做利息的一部分的,法院會認定其實際扣減本金。所以對於本金的認定就是到手金額(或者合同金額減掉前期費用)。
B.例如,如果在每月還本付息時,收取所謂服務費,那麼它就屬於實質性利息的一種,要在計算實際利率時將名義利率和實際費用合併在一起成為實際利息。
這兩種的不同,就會造就計算利率的差別,一個是從分母本金扣除,一個是在分子疊加服務費。所以這些要素的抽取就是要從借款合同中看到。
2.收付款的證明還不夠。一般來說必須得有出借人劃給借款人的劃款憑證,借款人每月還款的還款憑證,以及所謂平臺給給予的每月還款清單。這三個結合就能明確說清楚資金往來,以及借款事實以及利率的支付。
3.如果涉及到第三方平臺服務費或者其他收取了借款人費用的公司,那必須還得有簽署的服務協議。如果借款人沒有,那更加可以證明對方同借款人沒有簽訂有效的協議,那如何能有效的扣款呢?所以這些應該是平臺提供給借款人的,否則平臺就要承擔舉證的責任。
4.因為類似拍拍貸這種,全部是網際網路個人信用借款。那麼還必須讓平臺提供網站的個人註冊所有手續,在收付款時委託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代收代扣協議,以及其他需要的一些授權和簽章的協議。
在這些全部擁有之後,那麼整個借貸關係,借貸事實、證據鏈就算是完全齊全了。向法院起訴是可以完成的。
但現在很多平臺都以這種那種原因,拒絕向借款人提供有效協議,很多借款人手裡拿的還不是借款協議,只是一個借款服務協議,這就謬之千里了。所以借款人,最少要手中的拿到上面列舉的借款合同,往來的收付款憑證,以及重要的第三方協議才可能被法院接納並立案。
這就是目前很多借款人困境所在,也是不能有效的去行使自己的法律權利的原因,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是無法立案的,無法立案就無法去開庭審理,也無法判定對方的放款是否屬於高利貸,或者在法院主持下決定如何歸還欠款。
最後總結一下,審視一下自己手中的證據,看是不是缺乏最重要的最基本的證據材料,否則不論是法院起訴,還是向有關部門去投訴,都可能會被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