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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向山舉目

    三年級學生學習不好,老師多次打學生對嗎?當然多次打學生不對。

    因為教育法律制度有關規定明確指出,不能體罰學生。

    這個地方說的打勝有可能是一種懲戒,也就是合乎教育規定的那一種懲戒。

    發現了孩子的問題,透過平常的教育手段,孩子沒有改變,於是讓孩子吃點苦頭,不損傷孩子的身體,不損害孩子的自尊,可以叫做懲戒吧。

    懲戒的方式挺多的,我們國家教育方面的一些法律法規可以說特別智慧,總是繞著彎子走,不會給你明確指出懲戒的方式,最後老師只能摸索著使用懲戒方法了,而且是冒著很大的風險的使用的稍微不得當或者家長不理解或者學生不接受懲戒,就會被當做懲罰,被當做體罰,被當做大學生了,老師就倒黴了。

    特別負責任的老師,在管理孩子的過程中,由於恨鐵不成鋼,被家長誤會,被學生誤解受到懲罰的確是一件悲哀的事情。

    學生不聽課,學生搗亂,學生不寫作業,屢教不改,口頭批評失效,那怎麼辦呢?

    交給家長吧,家長只是嬌慣孩子,家長也忙得不得了,為了活下去東奔西走,到處打工,沒有時間管孩子,也不會管孩子,那老師繼續管吧。

    原來的批評失效了,於是叫孩子站一站,於是叫孩子乾點體力活,於是用戒尺拍打一下孩子的手掌,有時候揪孩子的耳朵,有時候揪孩子的頭髮。如同敲打自己的孩子一樣。雖然是象徵性的,有時候也比較疼痛,但是這個分寸的確不好說,你可以認為是懲戒也可以認為是違法犯罪,可以認為是大孩子了,就看你怎麼樣看待了。

    一般來說對孩子的身體沒有什麼影響,對孩子的心理也沒有什麼影響,但是能夠促進孩子進步,這些輕微的懲戒不能算做懲罰的,不能算做體罰的,不能算做大學生的。

    現在的實際情況老師是很難做的。不能讓老師使用體罰的手段,甚至不能動手,不能和學生有肢體接觸,還要讓老師把學生的毛病都給糾正過來。這個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有些孩子就屢教不改了,這也很正常。

    孩子都三年級了,學習還不太好,家長肯定著急,希望孩子學習好起來咱們能理解。

    作為家長就要多觀察一下孩子身體有沒有問題啊,營養跟得上嗎?休息正常嗎?有沒有玩手機呀?有沒有不良嗜好影響了孩子呀?孩子的基礎怎麼樣,哪些課目聽不懂啊?哪些地方有問題啊?哪些地方需要補補課,需要個別輔導輔導啊,家長能不能陪著孩子學習啊?能不能給孩子教一教啊?

    家長一定要愛自己的孩子,要多陪伴自己的孩子,要多觀察自己的孩子,要尊重自己的孩子,要聽孩子的傾訴,瞭解孩子的真實需要,知道孩子的問題,在什麼地方,在瞭解的基礎上才可能更好的指導孩子教育孩子,培養孩子。

    現在不知道三年級的這個孩子到底是哪個地方出了問題,導致學習不好。孩子學習不好的時候,孩子特痛苦。因為班裡邊經常考試,經常排名次。老師經常講卷子,老師也批評學習差的孩子。學習差的孩子壓力比較大,心裡也比較痛苦。家長就要幫孩子幫孩子解決問題,讓孩子能聽懂,能學會,讓孩子高興起來接受學校接受老師。這才是最好的做法。當然家長非常辛苦了,只靠學校是不能完成這個任務的,一個老師要管好幾十個孩子,把大部分孩子能管好就不錯了。

    現在不要糾結在打沒打孩子的這個問題上。要把孩子的難處給解決了,讓孩子喜歡學校讓孩子沒有多少痛苦,當然老師也不會打孩子了,也不會懲戒孩子了。這個工作最難做,家長要辛苦了。

  • 2 # 東方教育001

    首先肯定地說:老師打學生是不對的,與學生學習好壞無關,與學生所在年級無關 ,更不能是多次打學生。

    其次,打學生行為是《教師法》、《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明確規定教師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沒有說在什麼情況下教師可以打學生。

    第三,教師作為教學組織的管理者,有權利維持教學秩序,有義務督促學生學習,以提高教學成績。當然,教師擁有對學生的懲戒權,懲戒的方式可以多樣,一定不包括打學生。

    第四,現在社會輿論的焦點往往集中在家長說:“打學生”就是違法;教師說:“懲戒學生”是教師的責任。其實,家長和教師的關係一旦訴諸社會輿論或法律層面,那就很嚴重了。學生和老師天天在一起的時間遠比家長和孩子在一起的時間長,就如一家人,透過溝通解決問題會更好。

    第五,如果事情在提問者身上發生了,最好直接找老師溝通,從別處求答案,往往得不償失。教育過程離不開“親如一家”的情分,有了隔閡,教育就大打折扣。

    這是我的一家之言。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活成了你小時候討厭的樣子了嗎?有沒有想過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