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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從小把我寄託給我姥姥養著從一個月,一直到我十七歲。然後十七歲以後我才跟他們住一起,這十七年一年就500左右1000塊一年的撫養費一個手都能數的過來吧,一年呢基本回去看一次有事兩次不能再多了!本人97年的。現在24虛歲,今年下半年要結婚了我父母給我說你結婚後我們就是親戚了,你沒有資格問我要任何物質上的東西,但是我和你媽老了你跟你哥哥必須盡義務照養我們,(重男親女很嚴重我哥從小跟著他們生活)呵呵我想問大家我該怎麼辦,我都快抑鬱了!我從小到大都是外婆在照顧我,他們還說不給那錢我外婆不可能照顧我的!你們覺得這種父母還有人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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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康樂175842260

    你是女孩吧,你父母親說你結婚就是親屬了。這是過去農村老人這樣說這樣認為的,現在人對女兒出嫁和沒出嫁是一樣看待的。

  • 2 # 脫產的新生代農民

    既然你都這麼問了,那麼,我也直言不諱的說句公道話,對自己親生的女兒,能說出這種話來,“人性”是差了點。

    只生未養,不說對你的虧欠,還言詞鑿鑿的顛倒黑白,還不感到臉紅,這就是一種嚴重的男女區別對待——輕男輕女。

    唉!真為你有這樣的父母感到你的命運也太可憐了。

    姑娘,結婚以後,好好的對待你的老公,因為,只有他才有可能是你的依靠。唉

  • 3 # 飛花逐葉3

    "這樣的父母卻實夠心寒的,別理他們,過好自己夠了。

    沒有愛的日子,怎麼過來的?

    "真心心疼你!

  • 4 # 好學的姐姐

    我45天我媽就丟給我外婆了,她在外地工作,到28歲出嫁,重來沒有買一件穿的用的,18歲開始自己養活自己,現在我媽82歲了,我是獨生子女,現在在我家養老,天天好吃好喝伺候,買好穿,只要對得起自己良心,想想外婆怎麼會領著我,因為看在她女兒的面上,一報換一報,人生就是這樣來回,今生做母女,來世再不可能再相見

  • 5 # h國泰我安

    謝謝!俗話說得好“生身母不如養身母“,這話一點都不假,你的父母失去了做父母的責任,雖然你在十七歲又回到他們的身邊,以正常的事情的發展的話,他們應該感恩你的外祖父祖母,對於你,他們少了十七年的呵護,要加倍關愛,我認為,你在結婚前有必要和他們把自己的身世講講清楚,讓他們知道自己的為人處世的缺欠,更不要說你結婚後把你當做“親戚“看待了!他們如果有悔改的思想,你還是要把他們當成你的孃家父母來對待,“家和萬事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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