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孫律師事務所

    欠款人跑路的有的是攜款逃逸,很多欠款人違背良心,帶著大量不屬於自己的金錢進行躲藏跑路,終日過著皇帝般的奢靡生活,那麼這種欠款人才是我們債權方需要花大力氣進行尋找的物件。我們可以先透過對方的親朋好友,社會圈子入手,使用外鬆內緊的方式進行查詢,因為大家都知道,一個人再怎麼躲藏也不會丟掉自己的社會圈子,可以透過對方之前經常聯絡的人入手,進行蹲點守株待兔,如果您實在不方便可以找我,專業人士幫您找到老賴,要回欠款!

  • 2 # 天馬行空aidlke

    你問的問題基本是不可能的,這就是我們國家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債務人自始至終不露面的大有人在,雖然你官司打贏了,欠債人跑了這是最麻煩的事情,能跑路不見面的欠債人都是沒有固定住所、固定收入的人群,就是這樣的欠債人不好對付,法院也沒有好的辦法,除非你有或者能查詢到欠債人有轉移隱匿名下財產的證據才能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公安機關在審理後不予立案的話、你就向法院申請,法院會將欠債人按照拒執罪向公安機關移送案卷,這樣只要公安機關插手就可以找到欠債人並且還能追究其刑事責任了!

  • 3 # 淮北日月升

    官司贏了,欠債人跑了,該怎麼找到欠債人還錢,怎麼才能追刑成網逃?

    這個問題分這樣幾個方面來回答。

    1、官司贏了,被告方玩失蹤是大機率事件。

    據統計,目前民事案件中,判決後自覺履行的僅有40%-50%左右,有的地區還要低。很多欠賬的人或者負有賠償義務的人,法院判後根本不理會,玩失蹤。

    2、法院判決後,儘管對方玩失蹤,但是勝訴方一定要注意,判決生效後兩年內到一審法院執行局或財產所在地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不需要繳費,僅僅是走個程式。有人問,老賴跑了,申請強制執行有嘛用?這個事情是這樣看,不申請強制執行,兩年期滿,當事人這筆賬是徹底“黃”了,如果申請了強制執行,儘管當時可能沒用,但是至少是可以用法律程式把自己的這個權利固定下來,今後儘管可能找不到對方,但是至少自己有權利申請對對方實施各種懲戒,今後發現對方有財產可以隨時恢復執行。

    3、能否用刑事手段對付老賴。

    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的。

    第一種情況,老賴玩失蹤是否可以布控追逃。

    這個問題從法律上講沒有問題,因為為了解決執行難問題,最高法院和公安部有協作備忘錄,省一級公安廳和省高院也有相應的合作協議,地市以及公安局和中級法院也有類似的協議,就是從法律上對萬失蹤的老賴布控追逃沒有問題。但是實際工作中各地執行的程度有很大差異,比如河南,浙江、江蘇等地,玩失蹤的老賴,法院會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用不了多長時間就會落網,接受懲戒,這些地方的執行情況當然也更好些。但是有些地方,相關部門懶政成風,不願意這樣做,老賴才會越來越多。不過,從目前趨勢看,今後會有越來越多的老賴進入追逃的法網。

    第二種情況,老賴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老賴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達到“情節嚴重”的情況下,才有可能追究老賴的拒執罪,這個門檻,相對來說有一定高度,因此有些老賴有恃無恐。

    4、老賴玩失蹤,當事人自己是否有一定的手段解決問題。

    答案是有的。例如青島的著名老賴武鑫,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殘,法院判決後分文不履行玩失蹤。作為受害方,我們在各大媒體刊登懸賞公告,提供此人準確行蹤的,付懸賞金一萬元,提供老賴財產線索的,按執行到位財產獎勵10%,尤其是去年,在管轄法院支援下,我們通過當地保險公司在網上懸賞,懸賞金額一萬元,當事人只需要繳納一千元保險費,捉到老賴後由保險公司支付一萬元懸賞金。懸賞通告刊出後,關於這個老賴的行蹤資訊源源不斷地收集起來。只要這個老賴不露面,我們的懸賞公告一直掛著,看這個老賴有多大本事長期玩失蹤。

    總之,遇到這種沒有底線的老賴,要敢於亮劍,善於鬥爭,只要努力到了,早晚老賴會慫的。

  • 4 # 加油前行

    這種 只有靠法院判決強制執行 凍結保全名下銀行卡和資產 對於拒不履行和執行法院判決 法院會根據相關法律條例 對其列入失信名單 也就是老賴 在別無他法 暫時這樣 追刑那涉及不上 也談不上逃犯 因為你這情況只是債務糾紛 只是普通的民事經濟糾紛 只能自己努力尋找線索尋人或者提供財產線索提供法院 執行來追回你應該得到的損失

  • 5 # 檀紙間

    現實案例中,有很多“官司贏了卻拿不到錢”的情況。我們經常看到的“欠債人跑路”就是這種情況,因為這都屬於經濟糾紛,並非刑事案件,法院在執行上也是也是不會“全國下發通緝令的”。

    因此,有個殘忍的現實就是,法院執行庭工作人員,不可能為了你一個人的經濟案件花大力氣去全國各地追蹤此人。

    你所說的債務人跑了的情況,如對方不涉及其他重大社會影響惡劣的案件,是難以將他列為“網路逃犯的”。

    當債務起訴移交法院之後,債務人便失去債務控制權,但一旦進入執行程式,債權人可以透過自己的追蹤找到債務人之後,向法院報告其行蹤。

    此舉目的只是輔助法院執行人員找到債務人,也就是說,很多時候找到債務人的事,你可以參與,但是你不可擅自對其採取任何行動。

    就這個層面來說,我倒是覺得,對於有些債主來說,如果你很熟悉對方,確實也想不到對方還有哪些渠道能夠搞來資金還你的債,那還不如不起訴。除非對方屬於“有辦法變現但就是不去做的人”。

    否則,私人之間以前能夠借款肯定都是關係不錯的,明知他歸還無望還去起訴,不如多等些時候,將訴訟時效維護好,幫他想辦法找找來錢的渠道,也許更好!

  • 6 # 成都段律師

    可以提起刑事自訴,追究對方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程式就是先向當地公安部門舉報,如果受理了就由公安部門立案偵查,如果不受理,憑不受理的證據向法院提起自訴,要求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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