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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心愛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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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道客
根據您所述,女方已經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涉嫌詐騙,但是具體處理事宜,望慎重考慮,建議如下:
一、與女方協商退回錢款
男方應與女方協商,講明其中要害。首先須明確的是,女方是否在後續的時間裡,與男方以夫妻關係相處,如女方願意,錢款事宜需雙方協商怎麼處理,當然前提是男方同不同意以夫妻關係相處。如女方不願意,男方可以各種合法合理的方法促使女方還款。
如男方不同意今後以夫妻名義相處,男方可徑直使用合理合法的方法讓女方支付相應錢款。
二、如女方不同意退回錢款或無能力支付錢款,可讓女方簽署借款協議,最好有擔保人進行擔保
如女方不同意退回錢款或無能力支付錢款,可以透過各種合法合理的方式讓女方簽署借款協議,用書面形式確認債權債務,白紙黑字,不能抵賴,將來訴訟的話可當作有力證據。
女方簽署借款協議的同時,可讓女方親屬在借款協議裡簽字進行擔保,越多人擔保越好,最好有經過合法登記的具有市場買賣資格的財產如房產、汽車等。
三、如女方不簽署協議,或女方及其家屬不履行協議的還款義務,可向公安機關進行報案。
女方透過以形成夫妻關係,透過各種虛假的事實進行欺騙,欺騙數額超過數萬元,已經構成刑事詐騙,至於最終是否形成夫妻關係,不是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如男方不去報案,警方是不會介入的;如男方報案,公安機關不予受理不予立案,可向檢察院提交資料,由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的此次行為進行監督檢察,督促公安機關立案。
但是,進行報案需考慮的後果是錢款很有可能不能追回,人已經被判刑罰了,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加之在服刑期間內沒有任何收入,是支付不了錢款的,除非女方家屬願意籌款進行支付以減輕女方量刑。
結婚是雙方自願的,在結婚前男方應當注意。此次事件,從雙方來說均有過錯。女方婚前有欺騙行為,為什麼不認真事先去認真核實,以假媽媽或奶奶生病、媽媽生病等事由借錢也需核實。希望男方吃一塹長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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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酸不拉幾檸檬精兒
一開始就是有目的的 不知道是不是被借貸套路住或者是被騙傳銷而不自知,建議報警調查比較好,這樣的婚姻不建議你還繼續,一開始目的不純,避免後面還要被拖累,並且得讓透過法律途徑讓對方還款
朋友和她是微信好友,幾年了,不聊天也沒有刪除,去年初她突然以還花唄向朋友借錢週轉,又以彩禮錢等拿走六萬並領取結婚證,後面陸續以奶奶,媽媽病了,學駕照等拿走十多萬,朋友考慮到已領取結婚證,她家裡人有困難得伸出援手就拿給她了
然而她竟租假媽完成婚禮,第二天便回孃家不再回來,見到她真媽後的意見是承認錢款,只是錢都被她拿去揮霍一空(套路貸等),她家條件又拿不出錢,只能打借條分期付款,朋友家以大事化小的原則最後也同意了,但是到期後女方未按期足額履行還款義務。
朋友向我求助,對此各位怎麼定義這件事,有什麼好的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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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都不是很靠譜。如果上述描述是真的,當事人就要自行判斷要不要索賠。如果要,就抓緊蒐集證據然後起訴,最好諮詢一下法律專業人士。無論要或不要錢,這段婚姻都不要保留了,免得她再給你搞出些共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