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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鼎鑫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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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低調.
企業有可能賬戶不能使用,只能用私戶付款。也有可能是因為供應商不能提供發票,只能用私戶付款。否則從財務的角度看,是不匹配的,也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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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實用財稅專家鮑國軍
親愛的朋友你好,我也是學財稅得,我來幫您解答一下這個問題,不管您是財務還是老闆還是銷售人員,聽了我的解答之後,您一定會明白的。
情況不能說對也不能說錯,因為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存在著兩種不同的情況,那麼第一種情況呢叫個體工商戶企業,第二種呢叫非個體工商戶企業。
我們所說的個體工商戶企業一般指的是企業所得稅法裡面規定的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這一類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這些企業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只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在這些企業當中有一大部分企業用的是某一個人的私戶,作為公司的對公賬戶,也可以說結算賬戶。那麼這個時候用這個個人的結算賬戶支付給供應商貨款就是非常正確的了,這個也是符合我們國家央行對於企業基本戶和一般戶的管理規定是沒有問題的。
那麼第二種情況呢,就是我們企業所得稅法律所說的非個體工商戶企業,它主要包括兩小類,第一小類叫有限責任公司。第二,小莉教股份有限公司。這兩類公司如果要對供應商和客戶進行款項的結算的話,必須使用對公的公司的賬戶,不可以使用個人的賬戶。
在實際的工作當中,我們會發現第二類企業也有很多人,尤其是老闆用個人的賬戶對供應商進行付款,收取客戶的貨款的情況。我們說這種情況是嚴重的,公司部分是違背《公司法》的管理規定的,最終的目的只有一個。圖自己的方便和偷稅漏稅。他們錯誤的以為只要不透過公司的對公賬戶就沒有辦法被查到,稅務機關和檢察機關沒有辦法知道公司的這筆經濟業務往來。從而達到隱瞞收入偷漏稅的目的。
從現在稅務機關的金山工程三期來看,這種情況分分鐘都會被發現,那麼這種做法的風險會日益增大。建議廣大企業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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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宋宗勝
企業給供貨商結賬,如果企業資金緊張,可以用個人名義付款,同時個人與企業、供貨商三方籤委託付款證明書一式三份,一份給供貨商,一份留企業,一份給個人。如果企業資金充足,就直接企業對企業結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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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其他,就為了偷稅。有很多個人掛靠的公司,特別是基建類的掛靠公司,公司走賬一年不到百萬,個人能走數千萬,甚至過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