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最初的世界

    第一,現在千萬別借錢,

    第二,請尊尋第一條,

    第三,假如你無視第一,第二條,那麼你就準備好少一個朋友,多一個敵人的後果。

  • 2 # 每日講法

    派出所不讓糾纏,有何法律依據?

    派出所不讓糾纏,那就當然不能糾纏,否則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最終說不定還會受到派出所的處罰。眾所周知,中國是法治國家,主張債權要講證據,對於沒有證據的事實,法律不可能支援,這屬於基本法律常識。

    題主去找對方要欠款,屬於典型的私立救濟,但是現代法治國家對私立救濟的限制是很多的,一般只有在無法尋求公力救濟的情況下,才能進行私力救濟,並且私力救濟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

    況且題主手上還沒有證據,此種情形下想採取私力救濟很容易被派出所誤以為沒事找茬,警察叔叔擔心題主影響別人正常工作、生活,當然要干預不能讓題主繼續糾纏。

    沒有欠條怎麼辦?

    沒有欠條,那就等於沒有債權憑證,要是還沒有別的證據,這樣貿然去法院打官司,除非對方良心發現,否則必敗無疑。

    這時應該抽絲剝繭、層層上溯,首先弄清楚對方欠的錢屬於什麼性質,然後再對症下藥。比如對方欠貨款,那可以找找有沒有對方簽字的收貨單據;對方欠借款,那可以找找有沒有向對方的轉賬記錄。接下來,可以嘗試著在對方不注意的情況下,與對方溝通錄音,固定證據。

    總的來說,辦法總比困難多,要是想盡了辦法也沒法取得有力的證據,那隻能放棄了。

    總結

    手上連欠條都沒有,還敢上門要錢,要麼是自己想得太簡單,要麼就是把別人想得太善良。

    別人看見題主上門了,不想還錢,當然會報警。警察叔叔也是看證據的,聽著題主說對方欠錢,但是又拿不出證據來,擔心題主會鬧事,肯定不能讓題主繼續糾纏下去。所以手上沒個證據,警察叔叔想幫你也沒辦法。

    建議題主抓緊蒐集證據,盡人事、聽天命,實在沒辦法的話,就只能花錢買教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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