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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重慶命運的吉他手

    原則上講,各個調式其旋律特徵是非常明顯的,比如民族調式,和自然調式,透過唱譜是非常明顯的能判別的,但是如果遇到七聲音階就會造成民族七聲調式,中古調式,和自然大小調式的混搭或者說無法分辨,這時我提供幾個思路來解析。

    一,如果主音是該調的fa 或者xi時,則必須用中古調式來判別(因為民族調式裡fa和xi是不能做主音的)即利低亞調式和洛克里亞調式。

    二,主音是該調的re mi sol時,一般就要用民族調式來分析。

    三,主音是該調的do la時,就要透過唱譜,來判別是民族調式還是自然大小調。

    這種方法是我自己總結的,正確率可達百分之九十以上。

    由於現代音樂的融合性和交叉性很大,所以現代音樂的調性分析一般就是自然大小調,和聲

    小調,旋律小調,中古調式這幾種為主。考試中遇到的題目一般還是特點很明顯的。

  • 2 # 建設者築跡

    中古調式又稱為教會調式、特種自然大小調或七音級自然調式等,但國內外較為權威音樂理論教材對於中古調式這一概念的表述不盡相同,顯示出音樂學術界對這一問題的不同認識。而在眾多教科書上,介紹中古調式的方法多是用中古調式七種自然音級調式和大小調式相比形成歐洲的中古調式。

    歐洲音樂史是高校音樂專業學生的必修科目之一,牽涉的交叉學科眾多,絕不是一系列作曲家、音樂流派、作品名稱的串聯。形式、風格的分析對於音樂專業學生而言,既有對音樂技術理論的綜合概括,又有對音樂本質認識的高度集中.還可貼近學生本身現有的知識結構,對於歐洲音樂史中各種流派、事件、現象、人物、作品等等方面,可以有或宏觀或微觀、或共性或個性、或對:比或綜合的多方向、多層次的考察維度,作為音樂史教學的貫穿田素,無疑是一個有意義、有價值的可選項,可以幫助學生對歐洲音樂藝術的發展脈絡建立更加理性、深刻的認識。

    20世紀音樂是19世紀歐洲浪漫樂派之後的連線段,在繼承延續了浪漫派強調個性、注重表現個人思想情緒的同時,在創作手法上不斷推陳出新,揚棄了傳統的不良模式,使20世紀的音樂異彩紛呈。20世紀的音樂是一個百家爭鳴的音樂階段,從調性原則上基本分為兩大派: 在調性上遵循傳統音樂的調性原則派德彪西的音樂是連線19世紀與20世紀音樂的橋樑,從他創立的印象派音樂,我們可以看到他的大小調明顯有延續浪漫派的創作手法,更多采用歐洲古老的自然調式。俄國的斯特拉文斯基一生基本是用有調性的音樂技法寫作,即使他的作品《彼得·魯什卡》有上下不同調式的寫作手法,也是在遵循調性原則的基礎上寫作的。

    綜上所述:音樂本身是無國界的,無論歌詞改為哪國語言,或創作手法千姿百態,異彩飛揚,但曲譜卻是全世界藝術界通用的曲譜、曲調、曲子。所以說,對於歐洲以外的音樂,完全可以沿用歐洲的中古調式名稱來分析、來套用、來深化、來提高、來製作的。

  • 3 # 混音師天職TimChan

    中古調式只是音樂理論體系中的一個小部分,中古調式一共也就是7個調式,而全世界的各種音樂所用到的調式可以說是數不清那麼多種,雖說有不少可能跟中古調式的7個有相似,但是差一個音不同就是不同。

    但是,中古調式的方法論倒是可以作為很多不同的音樂型別作為分析方法。中古調式的方法論是按照大調音階Ionian為首,然後按照排列組合的方式,排列出後面的6個調式。然後每個調式都可以按照度數關係得到該調式的和絃級數,從而可以分析出歌曲的一些音樂資訊。

    而且即便是西方古典音樂,也不是全部都是中古調式7個。還有旋律小調,和聲小調,等等調式,他們也可以按照這個排列組合,分別排出來各自的7個調式。還有各種變化音階,下來就會有非常多的調式。所以,只有方法論可以用。

    那麼任何音樂也可以利用這個方法論來分析其和聲以及用音結構等等,但是中古調式本身,也就只能分析自己7個調式的內容。

  • 4 # 小小曲兒

    歐洲是西方音樂的主要發源地,中世紀的時候,是羅馬教會統治歐洲的時代。因此,人們往往把這些調式叫做“教會調式體系”,也叫“中古體系”,這幾種調式有一個共同特點:他們的音階有七個音構成,全部都是自然音,沒有變化音。因此還有人把這些調式稱作“自然調式體系”。還有人把它與大小調式體系作比較,稱其為特種自然大小調。

    教會調式在當時廣泛的應用於格里高利聖詠中,當然只是不自覺的運用,沒有一定的可靠理論做依據。而僅僅是在大量的音樂實踐中抽象出來的規律,用於規範當時的音樂創作。

    但是在當時的其他區域並沒有這樣的音樂創作習慣,當時的文化藝術,交通等交流有限,中古調式體系,並沒有廣泛的流傳開。所以我們無法拿他來衡量歐洲地區以外的音樂形式。粗淺之見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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