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提出的要求,目的是想找一個上門女婿,既要做十萬彩禮,又要孫子,不太合理。如果一段婚姻一定要用鉅額彩禮來完成,那一定就不會幸福,沒有心甘情願的去接受和付出,婚後當事人總會帶著一股怨氣和計量。總有一天當生活累積了一定矛盾的時候,就會暴發出來,他心裡想,這就是十萬元的婚姻,引而慢慢導致感情破裂而離婚。當然,結婚彩禮是應該給的,但不是開天價,而是要視乎男方的實際情況而定。畢竟結婚是嫁女,並不是賣女。十萬元在全國各地來說,並不是最高價,但是也不是最低價的。對廣東來說,這裡彩禮2萬,所以10萬是一種天價彩禮的。這十萬元用在結婚的其它地方,能辦到好多實事了。可以給買到一輛十萬以下的小轎車,也可以辦到一次婚禮的總支出了。對於供樓的新人來說,可以能給到一次首期款項了。
(2)女方是不是值得有非娶不可的理由。相愛容易,相處難。結婚是兩家人的事,並不是兩個人的事,一定要考慮清楚。既然相親相識,認識時間並不長,大家瞭解清楚了嗎?重點是她是不是支援家裡的做法呢?如果兩個人真心相愛的,願意共白頭的,她會願意為你付出和著想。假如她同意家裡的條件,那就是三觀不同的人,即使結婚生子了,以後也會好多摩擦和矛盾。
(3)要給一個兒子,這個誰都不夠保證生的孩子一定是男的。如果有條件兩胎都是男的,這就簡單了。但事實只生了一個兒子或者女兒,那就非常難辦了。最起碼自家的父母也不會同意孫子給他們的。
總結來說,一段婚姻如果建立在不對等的物質條件上,需要犧牲自身大部分利益來成全對方,我就不贊成。婚姻不只是有愛這麼簡單,更加結合現實的條件和生活。
獨生女。給多少最後還不是你的,你傻啊。孩子不過就是換個姓而已。不能代表不是你生的啊。只要感情好那些都不是事。過日子還得看以後。
(1)女方提出的要求,目的是想找一個上門女婿,既要做十萬彩禮,又要孫子,不太合理。如果一段婚姻一定要用鉅額彩禮來完成,那一定就不會幸福,沒有心甘情願的去接受和付出,婚後當事人總會帶著一股怨氣和計量。總有一天當生活累積了一定矛盾的時候,就會暴發出來,他心裡想,這就是十萬元的婚姻,引而慢慢導致感情破裂而離婚。當然,結婚彩禮是應該給的,但不是開天價,而是要視乎男方的實際情況而定。畢竟結婚是嫁女,並不是賣女。十萬元在全國各地來說,並不是最高價,但是也不是最低價的。對廣東來說,這裡彩禮2萬,所以10萬是一種天價彩禮的。這十萬元用在結婚的其它地方,能辦到好多實事了。可以給買到一輛十萬以下的小轎車,也可以辦到一次婚禮的總支出了。對於供樓的新人來說,可以能給到一次首期款項了。
(2)女方是不是值得有非娶不可的理由。相愛容易,相處難。結婚是兩家人的事,並不是兩個人的事,一定要考慮清楚。既然相親相識,認識時間並不長,大家瞭解清楚了嗎?重點是她是不是支援家裡的做法呢?如果兩個人真心相愛的,願意共白頭的,她會願意為你付出和著想。假如她同意家裡的條件,那就是三觀不同的人,即使結婚生子了,以後也會好多摩擦和矛盾。
(3)要給一個兒子,這個誰都不夠保證生的孩子一定是男的。如果有條件兩胎都是男的,這就簡單了。但事實只生了一個兒子或者女兒,那就非常難辦了。最起碼自家的父母也不會同意孫子給他們的。
總結來說,一段婚姻如果建立在不對等的物質條件上,需要犧牲自身大部分利益來成全對方,我就不贊成。婚姻不只是有愛這麼簡單,更加結合現實的條件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