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李小平大律師
-
2 # 北大黃卓聊財經
這個問題非常好。
我們要從兩方面分析金融創新。
一方面,早期的金融創新確實是用技術的方式或者商業模式的創新繞過了監管的限制,幫助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像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都幫助小微企業和普通使用者解決了支付需求,彌補了銀行的服務空白。用北大周其仁教授的話來講,改革就是把能解決問題但是不合法的方法合法化。
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不是所有的金融創新都是好的。也有一些帶來了巨大的風險,比如P2P網貸,非法集資,ICO等。這類創新則對金融市場執行秩序和使用者的權益造成極大的損害。需要嚴格監管。
-
3 # 尚小仙的賊船
金融創新應該是現有金融體系的補充部分,這個不是新鮮事,在美國屬於次機金融市場。
在國內金融創新可以說完全被扭曲了,就像很多所謂的新產業一樣被玩壞了,區別在於別的所謂新產業是投資人(資本)炒作概念收取利益,如區塊鏈、大資料等對大眾來說就是交點智商稅,沒有多少不良影響。但國內的金融創新可以說是毒瘤,不光炒作概念,還要一群心懷不軌的人坑蒙拐騙。
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政策的補充,這個市場會不斷的正規、完善。
金融創新的本意,是普惠金融,這是市場對金融創新的希望。但是這些年的創新,可以用詐騙來形容。創新屬於失敗。不過這個放眼國際,整個金融歷史.. 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