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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楊偉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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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徐說財經
借款合同是整個借貸關係的核心,如果借款合同是無效的,那麼借貸關係就無法成立。在借款合同中會約定借款金額、借款利率、借款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在後續借款人出現違約的情況下,法院就是依據借款合同進行裁決。
如果借款合同是無效的,那麼借款人從理論上來說就不用繼續履行合同條款,共同借款人也不用繼續履行合同約定。但事實上借款的行為是存在的,為什麼借款合同是無效的,這個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單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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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婷律師
合同法第58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予以返還;不能返還的,應折價補償。借款合同無效,取得的借款仍應返還!
如果借款人實際取得出借人提供的資金,則共同借款人仍需承擔歸還本金和一定合理利息的責任。
一、民間借貸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
2、從其他企業借款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應當知道,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
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其中前兩種,要求借款人事先知道或應當知道。
二、民間借貸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
遵循合同無效的一般法律後果,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過錯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具體如下:
1、合同簽訂後,借款人還未取得資金,一方有損失的,根據過錯方和過錯比例承擔相應責任。
2、借款人實際取得出借人提供的資金,合同無效也並不意味著可以不還錢,出借人資金“打水漂”。
借款人應當將取得的款項歸還出借人,並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