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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中國傳統文化集錦

    曹操“割發代首”以正軍紀達到應有的效果

    三國時期,曹操發兵宛城時規定:“大小將校,凡過麥田,但有踐踏者,並皆斬首。”

    這一嚴明的軍令立刻顯示出它的效果,曹操的官兵在經過麥田時,都下馬用手扶著麥稈,小心地蹬過麥田,這樣一個接著一個,相互傳遞著走過麥地,沒一個敢踐踏麥子的。曹操騎馬正在走路,忽然,田野裡飛起一隻鳥兒,驚嚇了他的馬。他的馬一下子躥入田地,踏壞了一片麥田。曹操立即叫來隨行的官員,要求治自己踐踏麥田的罪行。官員說:“怎麼能給丞相治罪呢?”

    曹操說:“我親口說的話都不遵守,還會有誰心甘情願地遵守呢?一個不守信用的人,怎麼能統領成千上萬計程車兵呢?”隨即抽出腰間的佩劍要自刎,眾人連忙攔住。

    這時,大臣郭嘉走上前說:“古書《春秋》上說,法不加於尊。丞相統領大軍,重任在身,怎麼能自殺呢?”

    曹操沉思了好久說:“既然古書《春秋》上有‘法不加於尊’的說法,我又肩負著天子交給我的重要任務,那就暫且免去一死吧。但是,我不能說話不算話。我犯了錯誤也應該受罰。”於是,他就用劍割斷自己的頭髮說:“那麼,我就割掉頭髮代替我的頭吧。”曹操又派人傳令三軍:丞相踐踏麥田,本該斬首示眾,因為肩負重任,所以割掉頭髮替罪。

    至此,曹操手下“眾軍皆驚”,沒有一個敢違背曹操命令的。

    曹操“割發代首”以正軍紀,“三軍悚然,無不懍遵軍令”,的確達到了很好的效果。後人有詩論之曰:“十萬貔貅十萬心,一人號令眾難禁。拔刀割發權為首,方見曹瞞詐術深。”

    曹操的詐術在哪呢?看原著的意思,是曹操用頭髮替代了頭顱,不遵守自己制定的軍規,顯得十分狡詐。後來很多在分析曹操“割發代首”的故事時,無不咬牙切齒,大罵曹操真是“奸雄”:好你個狡猾的曹操,死刑你就這樣給自免了!

     但是,分析歷史人物需要更客觀、更理性的思維,也不能用太苛刻的眼光去審視,畢竟曹操也非聖賢,讓他就這樣自裁,實在有點強人所難。從當時的歷史條件來說,曹操雖然狡詐了一把,用頭髮代替了頭顱,還真不容易。

    孔子有云:“身體髮膚,受之於父母,不敢毀損。孝之始也。”保持頭髮和面板的完整,是最基本的孝道的要求,不能有絲毫的故意損壞。否則就是“不孝”,這可是古代最嚴重的是個罪名之一,不僅如此,在古代,“理髮”更是一個相當沉重的刑事處罰,叫做:“髡刑”。頭髮短更是一種身份低賤的象徵,後來更是成為奴隸的代名詞。

    曹操手下的崔琰就被曹操罰為奴隸,受的正是這種刑。這種刑罰對人身沒有傷害,但卻是心靈上的極大處罰,尤其在古代,階層分工明顯,“士可殺不可辱”,這種刑罰施予到士人身上,更甚於殺掉他!

    曹操沒有殺掉崔琰而僅僅是對他施予這種刑罰,由此可見一斑。他違反了自己制定的軍法,能夠對自己施加這樣的刑罰,對於像曹操這樣“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尊者,有這樣的執法精神,雖然這種公正打了折扣,但仍然是難能可貴的。

  • 2 # zhaozilong3

    依法治國!自古有之!

    首先,這個典故來自三國時期!曹操發兵宛城時規定:“大小將校,凡過麥田,但有踐踏者,並皆斬首。”這樣,騎馬計程車卒都下馬,仔細地扶麥而過。可是,曹操的馬卻因受驚而踐踏了麥田。他很嚴肅地讓執法的官員為自己定罪。執法官對照《春秋》上的道理,認為不能處罰擔任尊貴職務的人。曹操認為:自己制定法令,自己卻違反,怎麼取信於軍?即使我是全軍統帥,也應受到一定處罰。他拿起劍割發,傳示三軍:“丞相踏麥,本當斬首號令,今割發以代。”

    這個涉及到律法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雖然,曹操耍詐、割發代首。但是在那個“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時代,無疑不是巨大的進步!尤其是自己以身作則、更是秀了自己一把,標榜自己執法嚴明、不會以私廢公!而且也傳達了一個訊號、不遵紀守法的下場!這樣才能取信於民、樹立權威!凝聚了集體、形成軍紀嚴明、令行禁止的一支強有力的隊伍!另外,他對百姓秋毫無犯、愛惜民力,也得到當地群眾的廣泛支援!正所謂;“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曹操之所以在那個時代稱為最強者!離不開先進法治理念、政治制度!這種觀念永不過時、值得現代人、效仿學習!但是、割發代首依然有侷限性!依然有特權思想!法律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任何人不得凌駕於法律之上!!!

  • 3 # 晟Mrs

    這個典故從你說的,馬踏青苗,割髮帶首,就可以知道他的表面意思。可是要真正的理解他,我們必須結合當時所處的大環境,那麼大環境是什麼呢?曹操需要整頓軍紀,要讓部隊做令行禁止!那麼他作為一個下令者,自己必須做好表率作用!所以就出現了你題目中所說的,馬踏青苗,割髮帶首!大家肯定又會說,割個頭發算什麼呀!就能帶首?這個也是要看那時候的環境,古人受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影響,所以,當時曹操割一寸頭髮那跟砍頭也沒什麼區別,割掉的是一個統帥的尊嚴,想想多嚴重,所以他使得人們更加敬佩曹操,曹操的軍令也能更加暢通無阻,對於後來曹操稱霸有重大影響

  • 4 # 良人執戟2

    我參考了《三國志.武帝紀》,曹操割發代首的事情的背景,應該是建安六年(201)夏四月在黃河邊進攻袁紹倉亭駐軍發生的事情,當然,陳壽沒有記載這件事。

    而巜三國演義》第十七回都祥細記敘了此事。

    熟悉《三國演義》的朋友都知道,曹操統一北方最大的勁敵是袁紹,曹操實力處於下風,嚴重的問題是缺糧,但是曹操的進軍到譙縣時,釋出了公開命令:"我興起義軍,為天下掃除暴亂,但是故鄉的人民乎死得沒有了,真叫我悲傷欲絕,我要分給他們田地,耕牛,能過上好日子,我死了也沒有什麼後悔的"!

    在行軍途中,麥子己熟,老百姓恐懼避之,操嘵喻村人父老:"我奉天子明詔出兵討逆,與民除害,現在己經初夏,麥收在即,我的所有兵士,凡過麥田,但有踐踏麥田者,並皆斬首!百姓聞喻,無不舉手稱額,沿途拜謝。於是官兵皆下馬手扶麥穂而過,操乘馬正行,所乘坐馬突然被飛鳥驚竄,踐壞一片麥田。

    曹操下馬問隨軍師爺:"我該當何罪"?師爺說:"丞相總統大軍,豈可議罪"?操曰

    ”我自已制定的法規,我又違犯了,不懲治何以服眾"?隨即撥出寶劍欲自刎,眾人急忙制止,曹操大怒,又作自刎狀,首席隨軍參謀長郭嘉慢悠悠的發話了:"古者春秋之義,法不加於尊!丞相乃大軍統帥,豈可自戕?"

    曹操作痛苦沉思狀,緩緩說道:"既然春秋大法有這一條"法不加尊"的精神,我就不違背春秋本義,但是,殺人可恕,情理難容!乃以劍割自己的秀髮,擲在地上,三軍由是悚然,無不凜遵軍規。

    這個現象充分說明:漢未天下大亂,群雄並起,袁紹虎視耽耽,擁有四州,是北方大佬,而處於弱勢的曹操不但嫻熟運用智謀,以武力統一北方,充分發揮部下的作用,這是戰略大計,而在執行法律法規的行為中,用實際行動踐行了"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的古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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