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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國醫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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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藥師幫您安全用藥
藥品不良反應按照程度分為三級:
輕度:指輕微的反應或疾病,症狀不發展,一般無需治療。
中度:指不良反應症狀明顯,重要器官或系統功能有中度損害。
重度:指重要器官或系統功能有嚴重損害,縮短或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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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藥師周無憂
藥品的不良反應一般分為以下幾類。
(1)副作用
副作用是藥物在治療劑量時,機體出現的與治療目的無關的作用,可能給病人帶來不適或痛苦,一般較輕微。是由於藥品作用選擇性低,作用較廣泛而引起,且多數是可以恢復的功能性變化。例如阿托品用於解除胃腸痙攣時,由於抑制腺體分泌而引起口乾等副作用;用於全身麻醉前給藥時,阿托品減少呼吸道分泌,可防止分泌物阻塞呼吸道及吸入性肺炎的發生,此時,用於解除胃腸痙攣而導致抑制腺體分泌的不良反應在該藥用於麻醉前給藥時就成為治療作用。
(2)毒性作用
毒性作用是指在藥物劑量過大或用藥時間過長、藥物在體內積蓄過多時,機體發生的毒性反應,一般比較嚴重。如長期使用鏈黴素有明顯耳毒性,可致耳鳴、眩暈、耳聾。
(3)後遺作用
後遺作用是指停藥後血漿中藥物濃度降至閾濃度以下時仍殘存的生物效應。例如服用長效巴比妥類催眠藥後,次晨有嗜睡的“宿醉現象”。
(4)停藥反應
停藥反應是指突然停藥後,原有疾病出現加劇現象,又稱“反跳反應”。例如長期服用質子泵抑制劑,突然停藥後,可能引起胃酸反跳性分泌增多。應用此類藥品時,如需停藥,應逐步降低劑量, 以免發生停藥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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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醫藥密探007
按患者反應可將藥品不良反應分為:
藥物的副作用:是指藥物在正常用法用量下,伴隨其治療作用而出現的其他預期的有害作用,如為了治療胃腸道痙攣所引起的疼痛,而服用山莨菪鹼,常見的有:口乾、面紅、視物模糊等。
毒性作用(毒性反應):是指藥物在超過治療劑量時所引起的人體生理、生化方面的變化和臟器、器官的功能或形態方面的損害。由於不同的人對藥物的敏感性不同,有時劑量雖然沒有超過正常範圍,一些患者也有可能出現毒性反應。
繼發感染(二重感染):是指在應用抗感染藥物過程中,由於人體內對藥物敏感的細菌被殺死,而一些具有耐藥性、抗藥性的細菌趁機大量繁殖,引起的嚴重感染,如偽膜性腸炎、敗血症和肺部感染等。
過敏反應:顧名思義是由藥物引起的過敏反應,比如常見的青黴素過敏,需要做皮試和詳細詢問藥物過敏史。
後遺反應:指在停藥後,血藥濃度已降至閾濃度以下時殘存的藥理效應。例如服用巴比妥類催眠藥物後,次晨出現的乏力、睏倦等現象。
特異質反應:是少數遺傳缺陷者由於缺少特定的生化物質而造成的藥物異常反應,不同於變態反應。例如服用某些藥物如伯氨喹、阿黴素和一些磺胺類藥物,甚至蠶豆,由於紅細胞內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的患者,易引起溶血反應。
藥物的依賴性:是由藥物與機體相互作用造成的一種精神狀態,有時也包括身體狀態,表現出一種強迫性地要連續或定期用該藥的行為和其它反應。例如苯二氮卓類鎮靜催眠藥等一些易上癮的特殊管制類藥品。
致癌作用:藥物引發動物和人類惡性腫瘤,增加腫瘤發病率和死亡率的過程。例如不正確地應用抗腫瘤藥物也可能導致癌症,可致癌的抗腫瘤類藥物主要有環磷醯胺和甲氨蝶呤等。
致畸作用:指能作用於妊娠母體,干擾胚胎的正常發育,導致先天性畸形的毒作用。經典的反應停事件導致許多“海豹”嬰兒,
致突變作用:化學藥物致突變作用指某些化學因素具有的使生物的遺傳物質發生突然的、根本性的改變,致使後代的形態結構和功能發生變化的作用,例如抗腫瘤的烷化劑,咖啡因等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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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藥品不良反應分類有很多種,這裡僅介紹一種最簡單的藥理學分類。這種分類是根據藥品不良反應與藥理作用的關係將藥品不良反應分為三類:A型反應、B型反應和C型反應。A型反應是由藥物的藥理作用增強所致,其特點是可以預測,常與劑量有關,停藥或減量後症狀很快減輕或消失,發生率高,但死亡率低。通常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後遺效應、繼發反應等。B型反應是與正常藥理作用完全無關的一種異常反應,一般難以預測,常規毒理學篩選不能發現,發生率低,但死亡率高。包括特異性遺傳素質反應、藥物過敏反應等。C型反應是指A型和B型反應之外的異常反應。一般在長期用藥後出現,潛伏期較長,沒有明確的時間關係,難以預測。發病機理有些與致癌、致畸以及長期用藥後心血管疾患、纖溶系統變化等有關,有些機理不清,尚在研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