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下保險配置的目的,在於抵禦經濟風險造成的損失,避免由於經濟風險導致家庭衝擊,這裡所說的保險指的是保障型產品,比如意外險、醫療險、重疾險、壽險,與理財型產品有所區別。
重疾險抵禦的經濟風險是什麼?因大病造成無法工作而引起的收入中斷損失彌補,以及大病後期漫長的康復費用彌補。
有沒有治療費用的補償,有,但是,治療費用的報銷更多的依靠醫療險,比如百萬醫療險。
這裡談了一些重疾險和醫療險的保障區別,或者說配置的目的區別。
同時,重點在於闡明重疾險抵禦的經濟風險存在於病期收入中斷,病後康復費用這兩點上。
明確配置目的我們回頭看下保障期選擇。
首先,常識上重疾罹患的發生率與年齡呈正向相關,年齡越大發病率越高,因此保障期儘量長,避免出現保前不保後的情況;
其次,對於高齡人群罹患重疾的治癒可能有多大,其實並不樂觀,如80歲罹患癌症有康復的機會麼,極小。那此時重疾險的兩個配置目的(病期收入中斷,病後康復費用),顯然都不存在。
這樣看來,上述內容出現了邏輯悖論,跳出“理”的角度,從“情”的方面想一下或許就講得通了。想象一下,加入當我們的長輩在罹患重疾的情況下,我們是否會考慮治癒率低而放棄治療呢?
如果答案是“不會”,我們也可以同理考慮到當我們老去時萬一不幸罹患重疾,那我們的子女是否會放棄治療呢?此時,重疾險的賠付作用完全在於情感上的安慰,讓家裡人在經濟上能夠安心,或許是一種脫離功能的目的。
因此,在重疾險的保障期選擇上,我建議是儘量長。
延展一下,這裡還有一點重要的考慮,在於預算對保額和保障期的平衡上,先考慮保額充足,再考慮保障期夠長,目前的重疾險保額建議不低於50萬。
首先說下保險配置的目的,在於抵禦經濟風險造成的損失,避免由於經濟風險導致家庭衝擊,這裡所說的保險指的是保障型產品,比如意外險、醫療險、重疾險、壽險,與理財型產品有所區別。
重疾險抵禦的經濟風險是什麼?因大病造成無法工作而引起的收入中斷損失彌補,以及大病後期漫長的康復費用彌補。
有沒有治療費用的補償,有,但是,治療費用的報銷更多的依靠醫療險,比如百萬醫療險。
這裡談了一些重疾險和醫療險的保障區別,或者說配置的目的區別。
同時,重點在於闡明重疾險抵禦的經濟風險存在於病期收入中斷,病後康復費用這兩點上。
明確配置目的我們回頭看下保障期選擇。
首先,常識上重疾罹患的發生率與年齡呈正向相關,年齡越大發病率越高,因此保障期儘量長,避免出現保前不保後的情況;
其次,對於高齡人群罹患重疾的治癒可能有多大,其實並不樂觀,如80歲罹患癌症有康復的機會麼,極小。那此時重疾險的兩個配置目的(病期收入中斷,病後康復費用),顯然都不存在。
這樣看來,上述內容出現了邏輯悖論,跳出“理”的角度,從“情”的方面想一下或許就講得通了。想象一下,加入當我們的長輩在罹患重疾的情況下,我們是否會考慮治癒率低而放棄治療呢?
如果答案是“不會”,我們也可以同理考慮到當我們老去時萬一不幸罹患重疾,那我們的子女是否會放棄治療呢?此時,重疾險的賠付作用完全在於情感上的安慰,讓家裡人在經濟上能夠安心,或許是一種脫離功能的目的。
因此,在重疾險的保障期選擇上,我建議是儘量長。
延展一下,這裡還有一點重要的考慮,在於預算對保額和保障期的平衡上,先考慮保額充足,再考慮保障期夠長,目前的重疾險保額建議不低於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