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幫兄愛唱歌
-
2 # 玖淼
你好,這兩種合同制很好分辨:
1、先說聘用合同制吧,這個應該叫做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是正式事業編制的醫生、護士籤的。
2、所謂的勞動合同制就是非事業編制醫生、護士籤的。
-
3 # 什麼都不是
醫院裡面用工一般有三種:
1.有編制的,這種一般要透過公務員或事業單位考試進入。
2.合同制的,醫院自主招聘的,佔了很大一部分。實際上多數三甲醫院合同制跟有編制的待遇沒啥差距,同崗位都是根據實際的工作量分配勞務費的。
3.臨時工,就是為了保證某個短期崗位而招聘的,這種情況現在很少了,多數是直接外包出去了。
至於題主說那兩種的區別,其實是沒啥區別的,叫法不同而已,都屬於合同制的。
-
4 # 居士筆潭
醫院勞動合同制和聘用合同制有區別。根本區別是用人主體區別,勞動合同制是政府為主體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醫院為主題的用人制度。
在上世紀計劃經濟年代,醫院的勞動合同制工人稱:固定工。
1986年根據國務院國發(1986)77號文,和第99號國務院令,企事業單位用人制度實行全面改革,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用人制度。
1986年以後醫院招錄的職工一律實行勞動合同制,但是招錄的主管部門沒變,審批程式沒變,都是由政府勞動人事部門審批錄用,和醫院籤屬勞動合同。
聘任合同制是醫院審批錄用,並籤屬勞動合同,上級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不管是勞動合同制,還是聘任合同制都是醫院職工,工資福利及各種待遇是一樣的。
第一,編制內人員。
醫院的編制內人員,主要屬於當地人社行政部門管理。其來源的渠道有這麼幾種途徑:一是大中專院校畢業分配。這部分人目前基本上都屬於醫院的主要骨幹。各級醫院的醫生、護士,基本上都是從各級醫科大學、醫科學校、護士學校等分配到醫院工作,他們從分配到醫院工作開始,就享受正式的事業編制,其身份屬於幹部身份;二是通過當地人事行政部門組織的事業單位公開招收錄用考試進入的人員。由於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分配製度的改革,從以前的畢業分配過渡到自主擇業,所以很多醫科大學畢業的學生要進入到當地醫院就業,必須根據當地編制部門下達的編制計劃進行公開招聘,透過考試、面試、政審等合格,可以錄用為醫院正式編制的醫生或是護士;三是從外單位調入的醫生、護士和管理人員。由於醫院之間,有的從下級醫院調入上級醫院,也有的是為了調整、充實基層醫院的醫療技術力量,從上級醫院調到下級醫院擔任主要技術骨幹,這部分人員屬於編制內人員互相調動。
第二,勞動合同制人員。由於醫院是屬於一個比較龐大的綜合實體,既有醫療技術人員,也有龐大的後勤管理人員,所以也就存在一定數量的勞動合同制人員。按照國發(1986)77號檔案,即國務院關於釋出改革勞動制度四個規定的通知規定的精神,經過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組織招收錄用的合同制工人,無論是醫生、護士,只要是按照勞動行政部門組織進行招收錄用,早期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都屬於勞動合同制人員,勞動合同制人員和現在的其他人員一樣,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來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前是按照國營企業勞動合同暫行規定執行,現在是按照勞動合同法執行,這部分人只能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工作,離開現單位只能屬於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聘用合同制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縣以上醫院今後將逐步取消編制,逐步過渡到聘用合同制。目前很多醫院在招收錄用醫生護士時,不再按照編制組織公開的招收考試,而是採取院長負責制,由醫院根據實際情況,從各級醫科大學中直接招收醫生、護士,經過醫院組織的考試、面試和綜合測驗以後,由醫院與其簽訂聘用合同,這份部分沒有正規的編制,但是在聘用合同期內,和正規編制的醫生、護士享受同等的政治、經濟待遇,唯一的區別是聘用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由於醫院屬於事業單位,凡是事業單位都存在事業編制,但是由於醫院的特殊性性,除了醫生護士以外,還有龐大的工勤人員,原編制內的醫生、護士屬於編制內人員,按照國發(1986)77號檔案招收的人員,屬於勞動合同制人員;按照現在醫院自主招錄的人員,屬於聘用合同制人員。嚴格來講,勞動合同合同制和聘用合同制沒有明顯的區別,都是合同制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