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母親來自哥倫比亞,現在居住在美國邁阿密,有個6歲的兒子,兒子經常給老師說他欺凌男同學,有一次,老師說他還欺負女同學了。母親聯想起之前他還虐殺過動物(是什麼動物還不清楚),為了不讓他走上邪路,一怒之下她把兒子的手摁向滾燙的爐子上。
隨後有人舉報,美國是高度重視兒童權利的,警方逮捕了母親,其兒子被送往寄養家庭。支付7500美元保釋金後,該母親被釋放,媒體蜂擁而至,母親大喊:“我的兒子壞到可以殺死動物,我該怎麼管教他?”
但是,主審此案的法官(注意是女法官)卻表示:“我今天早上見過你的孩子,他這麼可愛,你怎麼下得了手?在哥倫比亞,家長或許可以用這種方式管教孩子。但在美國,這是完全錯誤的。”
正所謂“小時偷針,大時偷金”,這位母親知道只有6歲的兒子就有欺負同學,虐殺動物的不良行為,很害怕他長大後會做犯法的事情,想加以管教,這樣的思想很正確。只是用火爐烤手的虐待式體罰完全錯誤,這跟怕孩子變成小偷,用刀切了孩子手指的做法一樣,愚蠢而無效,因為這已經嚴重傷害到孩子的身心健康了。
孩子本是一張白紙,沒有人天生是熊孩子的,熊孩子的背後必有一個熊家長,這個案例中男孩欺凌同學的行為,很有可能就是從他的母親身上學習的。母親如此粗暴,無形中影響了兒子,讓他暴力對待身邊的同學,反過來又刺激了母親對他施加家庭暴力,如此“以暴制暴”惡性迴圈。
因此,管教熊孩子的根源是身為榜樣的父母,只能從家長開始著手,讓家長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對孩子有暴力的行為?或者對他人有暴力行為被孩子看到了?
只有家長自己意識到並減少暴力行為,給孩子樹立一個榜樣,孩子才會慢慢地改掉暴力行為。正如此案,警方將他們兩母子分開好像很殘忍,不過,男孩也許有機會找一個新的榜樣,重新塑造良好的行為了。可惜的是,因為暴力虐待兒童,這位母親可能會坐牢了。
這位母親來自哥倫比亞,現在居住在美國邁阿密,有個6歲的兒子,兒子經常給老師說他欺凌男同學,有一次,老師說他還欺負女同學了。母親聯想起之前他還虐殺過動物(是什麼動物還不清楚),為了不讓他走上邪路,一怒之下她把兒子的手摁向滾燙的爐子上。
隨後有人舉報,美國是高度重視兒童權利的,警方逮捕了母親,其兒子被送往寄養家庭。支付7500美元保釋金後,該母親被釋放,媒體蜂擁而至,母親大喊:“我的兒子壞到可以殺死動物,我該怎麼管教他?”
但是,主審此案的法官(注意是女法官)卻表示:“我今天早上見過你的孩子,他這麼可愛,你怎麼下得了手?在哥倫比亞,家長或許可以用這種方式管教孩子。但在美國,這是完全錯誤的。”
正所謂“小時偷針,大時偷金”,這位母親知道只有6歲的兒子就有欺負同學,虐殺動物的不良行為,很害怕他長大後會做犯法的事情,想加以管教,這樣的思想很正確。只是用火爐烤手的虐待式體罰完全錯誤,這跟怕孩子變成小偷,用刀切了孩子手指的做法一樣,愚蠢而無效,因為這已經嚴重傷害到孩子的身心健康了。
孩子本是一張白紙,沒有人天生是熊孩子的,熊孩子的背後必有一個熊家長,這個案例中男孩欺凌同學的行為,很有可能就是從他的母親身上學習的。母親如此粗暴,無形中影響了兒子,讓他暴力對待身邊的同學,反過來又刺激了母親對他施加家庭暴力,如此“以暴制暴”惡性迴圈。
因此,管教熊孩子的根源是身為榜樣的父母,只能從家長開始著手,讓家長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對孩子有暴力的行為?或者對他人有暴力行為被孩子看到了?
只有家長自己意識到並減少暴力行為,給孩子樹立一個榜樣,孩子才會慢慢地改掉暴力行為。正如此案,警方將他們兩母子分開好像很殘忍,不過,男孩也許有機會找一個新的榜樣,重新塑造良好的行為了。可惜的是,因為暴力虐待兒童,這位母親可能會坐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