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力障礙高風險人群
· 有家族性耳聾病史者
· 曾有過其他耳病史,如中耳炎、梅尼埃病
· 長期暴露於噪聲環境中
· 有耳毒性藥物應用史
· 患有慢性系統性疾病,如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
· 有不良嗜好,如吸菸、飲酒
· 長期精神壓力過大
下列這些藥物會導致藥物性耳聾
1. 抗生素:其中氨基糖苷類抗生素(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小諾黴素、新黴素等)危害最大,這些藥物不僅全身使用時有耳毒性,而且中耳區域性使用時對內耳也有毒性。這種藥源性耳毒性呈不可逆性和永續性,且藥物可透過胎盤屏障及乳汁分泌,因此孕婦、哺乳期婦女使用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應特別注意,18歲以下兒童禁用。根據相關文獻報道[1],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引起的耳聾約佔藥源性耳聾人數的1/3左右,所以臨床上使用此類抗生素時要嚴格按照兒科專科醫生、專科藥師的指導用藥。其他非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如氯黴素、紅黴素、多粘菌素B、萬古黴素等抗生素也有不同程度的耳毒性。
2. 解熱鎮痛藥:尤以水楊酸類衍生物(阿司匹林等)表現得最為嚴重,初期表現為高頻聽力喪失,並可引起耳鳴、眩暈、噁心、平衡失調,耳部症狀可停在停藥後24-48h消退,嚴重者也可遺留嚴重耳鳴和永久性聽力損傷。其他保泰松、吲哚美辛、萘普生等解熱鎮痛藥的耳毒性也應密切關注。
3. 利尿劑:速尿、利尿酸最易引起暫時性或永久性耳聾,發生速度可能極快,特別是靜脈推注時即刻出現,前庭損害較少見,可有眩暈和眼球震顫,對腎功能不全患者更易導致耳聾。
4. 抗惡性腫瘤藥:氮芥、順鉑等可引發聽力障礙,出現不可逆的高頻聽力喪失,且與用量和用藥時間成正相關。
5. 抗瘧藥:奎寧、氯喹等抗瘧藥的主要損害部位在內容螺旋神經節而非感受上皮,引起耳鳴、耳聾,表現為低頻區聽力減退。
其他諸如烏頭鹼等中藥、重金屬鹽(汞、鉛、砷等)、常見的苯巴比妥類藥物如果使用不當都會導致不可逆性耳聾。使用時應進行治療藥物監測。
使用耳毒性藥物請注意
1、嚴格掌握適應症,謹慎選用。
2、患者在使用可能引發耳毒性的藥品前,一定要主動向醫生陳述藥物過敏史及用藥史,出現耳部不適症狀時立刻聯絡醫生。
3、兒童出於治療疾病目的使用耳毒性藥物時,醫生和家長應加強監護,發現患兒有頭痛頭昏、耳鳴、耳部滿脹感、眩暈、平衡失調等耳毒性反應立刻停藥及對症治療。
4、給予首次飽和劑量後出現腎功能不全、前庭功能障礙和耳聾的患者應酌減或停藥。
5、兩種及多種耳毒性藥物間聯用時謹慎,注意藥物間相互作用。
6、患者應大量飲水以減少對腎小管的損害。
7、持續在同一部位注射可影響藥物的吸收,應經常更換注射部位。
8、氨基糖苷類藥物有具有明顯的抗生素後效應,停藥後發生耳聾、耳鳴或耳部滿脹感者應引起高度注意。
聽力障礙高風險人群
· 有家族性耳聾病史者
· 曾有過其他耳病史,如中耳炎、梅尼埃病
· 長期暴露於噪聲環境中
· 有耳毒性藥物應用史
· 患有慢性系統性疾病,如高血壓、高血脂、糖尿病
· 有不良嗜好,如吸菸、飲酒
· 長期精神壓力過大
下列這些藥物會導致藥物性耳聾
1. 抗生素:其中氨基糖苷類抗生素(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小諾黴素、新黴素等)危害最大,這些藥物不僅全身使用時有耳毒性,而且中耳區域性使用時對內耳也有毒性。這種藥源性耳毒性呈不可逆性和永續性,且藥物可透過胎盤屏障及乳汁分泌,因此孕婦、哺乳期婦女使用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應特別注意,18歲以下兒童禁用。根據相關文獻報道[1],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引起的耳聾約佔藥源性耳聾人數的1/3左右,所以臨床上使用此類抗生素時要嚴格按照兒科專科醫生、專科藥師的指導用藥。其他非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如氯黴素、紅黴素、多粘菌素B、萬古黴素等抗生素也有不同程度的耳毒性。
2. 解熱鎮痛藥:尤以水楊酸類衍生物(阿司匹林等)表現得最為嚴重,初期表現為高頻聽力喪失,並可引起耳鳴、眩暈、噁心、平衡失調,耳部症狀可停在停藥後24-48h消退,嚴重者也可遺留嚴重耳鳴和永久性聽力損傷。其他保泰松、吲哚美辛、萘普生等解熱鎮痛藥的耳毒性也應密切關注。
3. 利尿劑:速尿、利尿酸最易引起暫時性或永久性耳聾,發生速度可能極快,特別是靜脈推注時即刻出現,前庭損害較少見,可有眩暈和眼球震顫,對腎功能不全患者更易導致耳聾。
4. 抗惡性腫瘤藥:氮芥、順鉑等可引發聽力障礙,出現不可逆的高頻聽力喪失,且與用量和用藥時間成正相關。
5. 抗瘧藥:奎寧、氯喹等抗瘧藥的主要損害部位在內容螺旋神經節而非感受上皮,引起耳鳴、耳聾,表現為低頻區聽力減退。
其他諸如烏頭鹼等中藥、重金屬鹽(汞、鉛、砷等)、常見的苯巴比妥類藥物如果使用不當都會導致不可逆性耳聾。使用時應進行治療藥物監測。
使用耳毒性藥物請注意
1、嚴格掌握適應症,謹慎選用。
2、患者在使用可能引發耳毒性的藥品前,一定要主動向醫生陳述藥物過敏史及用藥史,出現耳部不適症狀時立刻聯絡醫生。
3、兒童出於治療疾病目的使用耳毒性藥物時,醫生和家長應加強監護,發現患兒有頭痛頭昏、耳鳴、耳部滿脹感、眩暈、平衡失調等耳毒性反應立刻停藥及對症治療。
4、給予首次飽和劑量後出現腎功能不全、前庭功能障礙和耳聾的患者應酌減或停藥。
5、兩種及多種耳毒性藥物間聯用時謹慎,注意藥物間相互作用。
6、患者應大量飲水以減少對腎小管的損害。
7、持續在同一部位注射可影響藥物的吸收,應經常更換注射部位。
8、氨基糖苷類藥物有具有明顯的抗生素後效應,停藥後發生耳聾、耳鳴或耳部滿脹感者應引起高度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