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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風雨之後見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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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韓一聲醫學博士
題主的問題本身還是存在矛盾的,因為一個什麼都正常的胎兒是不可能突然死亡的。所以,既然胎兒死亡,就一定有異常的地方。究竟這個異常出在哪個時間、哪個地點,家屬可以首先要求封存病例,然後向司法機構提出訴訟,如果自己沒有時間提出訴訟可以委託律師提出。在所有的糾紛面前,只有法律是最公正的。
如果家屬認為走訴訟時間太長,可以找醫院的糾紛處理機構進行調解和處理。
任何沒有根據的猜測都是無效的,也是無用的,對於處理這一醫療糾紛都是無濟於事的。
韓一聲在這裡建議患者家屬,嚴格按照醫患糾紛的法律程式辦事,不論是懷疑在生產過程中,醫院操作失誤或者判斷失誤而造成孩子死亡,還是懷疑醫療機構有病例造假的問題,空懷疑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必須拿出證據,而作為醫療官司最重要的證據莫過於患者的病例和新生兒的病例。
封存病歷是患者的權利,也是保留醫療糾紛證據的最好方式,也是正規司法程式解決醫患糾紛的必要步驟,顒是必須要做的。
醫院要求第二天才能看病歷的要求是錯誤的,因為一旦發生醫療糾紛時,患者或者家屬有權利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時要求影印和封存病歷資料,而且這樣可以有效避免病歷的原貌被改變,儲存病歷資料的真實性不受破壞。醫療機構在完善必要的手續後應當配合患者或家屬的要求。隨意拒絕患者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其實大千世界裡最脆弱的就是生命,誰都不知道自己的拐點在哪裡,要不說生死聽天由命啦?當然天災人禍也不是自己說了算,生老病死也許也是常態,所以都要理性的去看待,特別是前段時間北京發生的醫鬧事件,我個人認為做為當事人真的做的不妥,傷害了別人,自己也受到法律的懲罰,在這浮躁和不安的世界,保持冷靜,再來處理問題會更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