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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灑酒慰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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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維納斯故事會
如果沒復婚卻又生活在一起了,那就可以合葬。如果沒重新生活在一起,那就不可以。還有就是要徵求一下孩子們的意見,或者是老人們有沒有留下什麼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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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歷史是我們的過去
這個應該具體情況分析吧。如果夫妻離婚後各自再婚了,就不應該再合葬了,因為有了新的伴侶。如果兩個人都沒有再婚,那就要看兩個人的意願,子女也不應該為了成全自己的孝心就不顧父母的本人的意見。
首先從法律的框架上來看,關於合葬,並沒有相關的限制條款。所以主要是從風俗上來考慮。一般,沒有離婚,正常白頭到老的夫妻,雙方去世之後,是肯定會合葬在一起的。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嘛。夫妻恩愛一輩子,相互扶持到白頭,也預約了下一輩子的緣分。那麼對於離婚夫妻來說,能否合葬主要取決於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尊重先逝者的意願。若夫妻雙方感情曾經很好,後來因為非情感原因離婚,曾經有例子,夫妻其中一方長期臥病在床十幾年,另外一方不得已離婚,但婚後依然承擔撫養和照顧的義務。對於這種情況,先逝者在臨走前有合葬意願,而後逝者也同意。這樣合葬是沒有問題的。
第二、尊重先逝者家屬子女的意見。有些夫妻雖然離婚,但是,對於子女來說,父母雖然離婚,但依舊是自己的親生父母。父母后期雖二婚,但子女的意見還是希望原配父母合葬在一起。另外,有些二婚的家庭並不幸福,有些人在去世之前,再次離婚,去世時本就是單身的狀態。這種情況,只要雙方子女同意,雙方再婚配偶無意見,是可以合葬的 。
第三、尊重再婚配偶的意見。有些家庭破碎再婚之後,並沒有當初想象中的那麼幸福,先逝者也一直對原配念念不忘,在取得再婚物件的同意之後,若原配也同意合葬,這並不違背風俗。
一般來說,若是再婚新組成家庭比較幸福,逝者一般是更希望和當下的配偶合葬的。合葬意味著永遠的“相守”,最重要的是尊重雙方當事人的意願。基本上,只要雙方當事人同意,家屬不全力反對的話,一般都會達成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