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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段路一種感悟

    最好不要這樣做,先分享一個朋友的真實事情,她當時工作時就是沒有籤合同,只是口頭的約定,也一直沒有出什麼問題,乾的挺好的,幹了兩年左右,前幾天說和老闆打起來了,原因是欠了半年工資沒有發,一直不給,要也不給,微信電話也不回,一生氣去找老闆,最後吵起來,雙方就對動手了,最後去派出所教育了一下罰款了出來了,現在還在走流程要工資,合同什麼都沒有,弄的很麻煩。

    所以什麼時候都是要有合同的,正所謂,空口無憑,我們要拿一份自己的保障。

    勞動合同作為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協議,也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之分。

    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時,直接用書面文字形式表達和記載當事人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的協議。

    中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嚴肅慎重、準確可靠、有據可查,一旦發生爭議時,便於查清事實,分清是非,也有利於主管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進行監督檢查。

    另外,書面勞動合同能夠加強合同當事人的責任感,促使合同所規定的各項義務能夠全面履行。

    與書面形式相對應的口頭形式由於沒有可以儲存的文字依據,隨意性大,容易發生糾紛,且難以舉證,不利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 2 # 智慧地球拓墾者

    勞動合同不能口頭約定的,沒有這麼多為什麼,國家勞動法規定的啦。

    入職第一日就要簽訂勞動合同,對僱主和勞動者來說都有保障。

    當然,如果你和僱主是親戚或者朋友,你們都不認為雙方存在僱傭關係而只是朋友親戚間的幫忙的話,那就可以口頭約定報酬之類的,當然這就不屬於僱傭了,不用籤勞動合同了。

  • 3 # 暖心人社

    勞動合同可以口頭約定嗎?不瞭解這些可能會吃虧哦

    很多人都認為勞動合同不可以口頭約定,否則查無實據。實際上,上述規定僅僅侷限於大家熟知的全日制用工的勞動模式。

    我們國家除了全日制勞動用工以外,還有一種用工方式叫做非全日制用工。

    早在2002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做好下崗失業工人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3年《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都對用人單位非全日制用工行為進行了保障。

    非全日制用工未來肯定是成越來越普遍的模式,比如美國的蘋果、谷歌等高科技巨頭公司這種“臨時工”約佔總員工總數的30%~40%。

    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實施,其第五章第三節,專門就非全日制用工問題進行了明確。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點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的一種用工方式。

    非全日制用工在一個用人單位,一般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全日制用工是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

    最重要的一項特點是非全職用工可以雙方訂立口頭協議(口頭勞動合同)。全日制用工必須要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不簽訂將面臨著雙倍工資的懲罰。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跟多個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全日制用工只能跟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如果存在多重勞動關係,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很有可能面臨被解除勞動合同的風險 。

    非全日制用工還有很多非常特殊的地方。比如1.勞動合同雙方不能約定試用期、2.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3.解除勞動合同沒有經濟補償金、4.沒有帶新年休假、5.沒有病假探親假等等福利待遇、6.使用的小時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7.工資支付週期不超過15天等等。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只需要給其繳納工傷保險,其他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生育、失業等保險可以不用繳納。《社會保險法》中也規定,沒有在用人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可以透過自己承擔社會保險費用的方式參加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所以,各地在制定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時候要考慮到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的各項社保費、補償金等可能的待遇。

    勞動關係的確認

    大家都知道有勞動關係才能簽訂勞動合同,究竟什麼情況才能夠被認定勞動關係呢?依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定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確立勞動關係需要滿足三大內容:

    第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第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種勞動保障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第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如果確認無誤以後,還需要提供其他證據材料。比如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社會保險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證明材料;勞動者填寫的招用工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以及其他勞動者的證人證言等等。

    所以,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還是有非常重要的前提的。勞動者一定要了解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 4 # 無知者才被利用

    空口無憑,立字為據。除非是數額小,隨意性大,雙方足夠信任,否則不要口頭約定,現在什麼都講證據,即使沒有書面合同,也要錄音影片。

  • 5 # 怡路同行

    勞動合同原則上是必須書面約定的,口頭約定不成立,口頭約定等同於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要承擔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但是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允許口頭約定勞動合同,有且只有這種情況允許口頭約定。關於非全日制用工在勞動合同法裡特別規定那個章節裡有具體記載,你可以搜尋看下。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注意對一些指標的管控:

    1)工作時間

    每天不超過四小時,每週累計不超二十四小時;

    2)工資待遇與發放

    按小時算工資,不得低於當地釋出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工資結算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

    3)勞動合同的約定

    可以口頭約定,但是不能約定試用期。

    只有滿足以上全部條件的才叫全日制用工,只部分滿足的很肯能被認定為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將面臨巨大風險。例如2)和3)都滿足,但是每天工作的時間總是延長超過四小時,這種就有潛在風險。

    法律立法的初衷應該是考慮到那種類似家政服務的短期用工行為,而隨著經濟的發展,用工方式、工作崗位都發生了很大變化。現在採用靈活用工方式的企業越來越多,對於勞動合同即使法律允許可以口頭協議,也建議最好能書面就書面。畢竟口說無憑,日後容易發生糾紛。

  • 6 # 蔣家元

    首先應該準確無誤的理解勞動合同4個字。勞動2字是屬於既成事實的約定,合同是書面形式雙方需要履行的義務和責任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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