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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慈與恩

    一、父母就是父母子女就是子女。如果稱子女是“小情人”,那就是同輩了,本來是親與子的關係,何必亂這個輩分。

    二、所謂的“情人”關係,只限於男女的兩性關係。那麼既然是兩性關係就只能是夫妻或者是戀愛中的男女兩性關係,很顯然親子之間就倫理道德而言,都不可能也決不允許有這種關係。即便是“小情人”這種說法也是不妥的。“小情人”中的這個“情”字包含的是“情愛”和“性愛”。所以親與子之間,子女不能說成是父母的“小情人”。

    三、“小情人”可以用在一個特定的關係中,就是少妻子老丈夫的關係,年紀偏大的男人迎娶了年紀偏小的女人後,丈夫對妻子百般溫柔,關懷備至,非常體貼,小妻子小鳥依人活得像公主一樣,丈夫照顧妻子就像照顧女兒一樣,丈夫在妻子面前如兄如父,這種關係可以丈夫可以把妻子稱作“小情人”,這是有夫妻關係有男女情愛的“小情人”,這個“小情人”中的“”是丈夫把妻子當成了“女兒”的“小”,是“”與“憐”的代稱,是妻子在享受夫愛的同時也享受了父愛。而真正的親子關係中是不允許有夫妻戀人關係的肌膚之親的。

    後記:以上意見實屬於本人觀點,只代表本人,不強加於任何人。大家都可以就這個問題發表自己意見,你若接受自然有接受的理由,我不接受有不接受的原因,各自保留自我觀點不衝突,和而不同才是真和諧。

  • 2 # 成都九兒

    首先很感謝平臺把此問題推薦給我,這問題也算是當下很多父母應該去思考的問題。我個人觀點是不贊同的。以下是我理性分析。

    小情人著說法的出處,真的就如字面意思真理一般的存在嗎?“女兒是自己前世的小情人”有的說是出自劉墉的《一生能有多少愛》,有的說是出自弗洛伊德《變態Metamorphosis》一文,還有人說是來自“佛說”。其實無論是出於哪裡,他都談不上對孩子的教育方式,也不應該對映到孩子身上。特別現在的孩子在智力,認知,情感發展都比以前孩子迅速很多,如果早期我們就給孩子樹立準確嚴謹的標準,後期還在青春期甚至更大的時候,他對一些這種話有了更準確的理解。特別女孩子,對自己有個更好保護,三觀也會更正。

  • 3 # 老酒陳醋1968

    當然接受!

    這只是家庭成員之間親暱戲謔的稱呼,是戲稱“前世情人”的簡稱,地球人都知道!

    這裡沒有哪怕一點點齷齪的成分,有的人想太多了。

    我老婆就常說,女兒是我前世的情人,她自己是我前世的冤家。一家三口哈哈笑,誰也不是真的情人,誰也不是真的冤家。

    說子女是小情人,是因為父母子女之間關係融洽、親密。女兒挎著爸爸,兒子挽著媽媽,溫馨甜蜜、其樂融融。

    即使出嫁了,回到父母家,女兒也要撲進爸爸的懷抱,像從前一樣親吻爸爸的臉頰,順手薅下一根新增的白髮。

    即便娶了媳婦,兒子仍然時常擁抱媽媽,故意惹媽媽嘮叨,撓著頭傻笑,享受母愛的溫暖。

    這就是父母和他們的小情人!溫暖的家庭有資格重新給“情人”這個詞一個褒義的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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