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被追尾,對方全責,司機頸椎受傷。已由對方車輛保險公司賠償了醫療費等費用。如果我方購買了,額外的,人身意外險(不是車輛上的司機險)可否再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索賠人身意外受傷賠償金?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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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險拒賠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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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險集市
先說結論:
1、對方已經賠償了醫療費用,那麼你手裡的相關發票應該已經作為對方賠付資料提交了,那麼你的人身意外險中的意外醫療部分就無法理賠了。
2、意外險本身是可以疊加賠付的,第一,如果對方賠付的醫療費有限,還有醫療費用發票在你手上,在你意外醫療保險額度範圍內,還是可以找保險公司賠付的。
第二,如果意外導致傷殘,即使對方賠付了補償款,依然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賠付,因為這個賠付不是按照發票來確定理賠金額,而是根據傷殘程度來賠付。
3、另外,保險公司是否賠付理賠金,都不影響你向對方追償損失,這是兩回事情,對方該負的責任不會因為你購買了保險,就少一些。
4、對於醫療費的賠償來說,核心在於已經報銷了多少發票,已經報銷的,就不能賠付了;
這也是我們不建議購買兩份同類醫療險的原因,因為醫療險的報銷是基於發票的;
但意外險中的傷殘和身故責任不需要發票,因為人的生命是無價的,所以,購買多份意外險,傷殘和身故責任是可以疊加賠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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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明亞小林子
分成兩個部分來回答。
其一是治療的醫療費用,這個適應補償原則,如果車險那邊都報銷完了,商業意外險就不報銷。
如果車險只是部分報銷,剩餘的部分就可以拿到保險公司去報銷。
但是總報銷額度一般不超過實際花費。
其二是意外傷殘,可以累加,車險賠付了之後還可以找自己購買的意外險公司進行賠付。
脊柱受傷,不知有沒有傷到神經?如果事故之後有留下後遺症,並經過第三方機構進行傷殘評定,則還可以找意外險進行傷殘等級賠付。
保險認為人的身體與生命是無價的,所以給付型保險都是買多少份都可以疊加賠付。車險的賠付不影響商業險的賠付。
如果評殘了,就可以根據傷殘等級找商業險公司報銷。
就是如此,要看具體情況。
意外險保障範圍一般包含意外醫療,意外醫療住院補貼,意外傷殘,意外死亡。
就一般來說,不少意外險只包含意外的醫療,傷殘,死亡三大類,有補貼的較少。
意外醫療的理賠是扣除免賠額後,按照理賠範圍和比例進行報銷。意外醫療部分不可以重複理賠。意外傷殘,意外死亡可以重複理賠。
就本文描述,對方保險公司已經賠付了意外醫療,所以,自己的意外醫療想賠只能說試試看了,因為已經有保險公司理賠過了,不賠也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