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楊春光北京包銀律師事

    詐騙罪的構成核心的一個內容就是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如果介紹人和擔保人不涉及這8個字就沒有問題,反之就構成詐騙罪。

  • 2 # 家子說法

    有可能構成,但是需要看具體案件情況。

    一般來說,介紹人與擔保人要構成詐騙罪需要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民間借貸借款人的借款行為構成詐騙罪,二是擔保人與介紹人與借款人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為。

    下面具體講講。

    借款人的借款行為在什麼情況下構成詐騙罪

    民間借貸和詐騙罪的區別有兩點。

    一是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說白了就是借的時候就沒打算還,而民間借貸不具備這個目的,就是借的時候還打算還;

    二是詐騙罪裡,行為人實施了虛構事實的行為,使被害人陷入了錯誤的認識,比如說行為人偽造了借款的用途,說是做生意或者為父母治病,事實上確實拿去賭博,而被害人相信了行為人編造的借款用途,將錢借給了對方,就是屬於詐騙。再比如說虛構了其具備還款能力的事實,如偽造房產證給出借人看等,也屬於虛構事實。而普通民間借貸裡一般不存在這種情況。

    這兩個條件均具備的情況下就構成了詐騙,其中最重要的最本質的是借款時是否具備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的目的是為了非法獲得出借人的款項。那如何判斷借款人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呢?主要有以下兩點

    1.考察行為人的主觀目的,應當從行為人實施的具體客觀行為事實方面進行綜合判斷。具體到個案,應當根據涉案金額是否以明顯超出民間借貸的範圍、行為人與出借人的相互關係、借款原因是否虛構或者隱瞞真相、不能按期歸還的目的是否在於侵吞以及行為人借款時是否存在還款能力等多方面綜合考慮,根據主客觀因素進行整體判斷。此外,若行為人之前已有過多次拖欠、逃避借款等不誠信之行為,其構成詐騙罪的犯罪嫌疑程度便會較高。

    2.雖然司法實踐中會出現犯罪人向被害人出具借條並承認借款關係,甚至承諾還款並有少量還款行為的現象,但若其目的為了敷衍被害人,為日後行騙作鋪墊,或者防止被害人報案,出於掩飾犯罪、逃避打擊,說明行為人並無償還借款的真實意願,應當認定其構成詐騙罪。此外,民間借貸糾紛中雖然也會出現借款人虛構生活、經濟困難等事實而獲得他人借款的現象,但其目的在於借款而非詐騙,與詐騙罪中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惡劣程度依然存在差異。

    介紹人與擔保人什麼情況下能構成詐騙罪

    由於介紹人與擔保人如果構成詐騙罪,只能透過借款人或者幫助借款人的方式來實施犯罪。

    因此,介紹人與擔保人如果要構成犯罪,要求其首先必須明知借款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也必須明知借款人偽造了實施,仍然介紹,仍然進行擔保。這種情況下介紹人擔保人就構成了共同犯罪。

    如何判斷介紹人擔保人是明知呢?可以透過其事先與借款人的溝通情況,事後與借款人是否存在分贓等行為進行綜合判斷。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紋眉好嗎?紋眉需要注意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