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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玲瓏文史

    魯迅先生說:“《儒林外史》所傳人物,大部實有其人……”

    此言確然。《儒林外史》的情節大致反映了當時儒林人士的現實情況,從書中即可窺知當時讀書人對功名和八股文的狂熱追求。

    科舉考試一向標榜“公平取士”與“公平競爭”原則,然而,實際上卻無法輕易達成,明、清兩代也不例外。

    一般的應試士子在考試中八仙過海,各顯神通;而官吏們則時常在考試中營私舞弊,或收受賄賂,或結交上司,或私心偏袒親朋好友。因此,考場上各種弊象叢生。

    當時的統治者雖然制定了許多法規,以防止科場弊病,甚至對違反者處以重刑,但仍是防不勝防,屢禁不止。

    《儒林外史》反映了種種科舉弊端和亂象,讓世人看清科舉帶給讀書人的毒害——正是這種制度,造就了一批毫無品格,只知追求功名富貴的庸俗之人。

    魯迅先生畫像

    考場舞弊:應試士子在考試中“各顯神通”

    明清時期科舉考試製度越來越嚴密,規矩也越來越多,但考場舞弊的情況,卻超越了以往各個朝代,各種名堂,屢見不鮮。

    ——槍替。此法就是考生不用到場考試,而是由預先所僱的“槍手”到場答卷。

    雖然試卷上填有應試考生的年貌,但世間之人,身材、長相類似者何其多!此種“槍手”代考的現象,被吳敬梓寫入《儒林外史》中——匡超人為了重金的誘惑,進場為金東崖的兒子金躍代考,而且真的達成了任務。

    像匡超人之類混進考場中代考者,既非空前,也不可能絕後,此種弊相追根究底,乃是為了功名富貴,雙方一個為了得功名,一個為了錢財,兩者借科舉考試而各取所需罷了。

    ——懷挾。考生在進入考場前,事先請善於寫字之人把《四書》、《五經》用蠅頭細字抄寫在紙上,再將這些文章小抄,藏在衣服的夾層中、藏在考籃的夾層中、藏在攜帶的食物中、藏在自己的鞋底下、毛筆管內、厚硯臺底部……

    《儒林外史》寫到有一次虞博士監考時,發現一名考生挾帶刻滿經文的小抄進場考試,但卻未舉發。

    考生們用盡心思,想盡辦法將這些小抄挾帶進考場,卻不願在考前花心思認真讀書,如此所取之士,品格自然也就低落了!

    “小抄襪子”和“小抄”

    ——用襻。根據科場規定,考生在交卷之後,必須由謄錄生用硃筆重抄一遍,以防止考官閱卷時認識筆跡,影響閱卷之公平。

    正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於是有些考生事先用重金收買謄錄生;進場應試後,先在捲上將兩字填在事先約定之處;並以卷中的某一行作為基準,在上一行與下一行的某格必用某字,這就如同衣服上之結帶(襻)一樣。

    為何用兩字?目的在於防止因只用一個字而出現的偶同現象發生。

    ——傳遞。傳遞是指考官先將試題送出考場,由應試者所僱的槍手代作文章,再將所作的文章傳送場內。

    傳遞之方法很多,較為普遍的是利用鴿子,把考題系在鴿子腳上,再將鴿子放出考場,飛回應試者的住處。

    另一種是用重金買通考官或考場中的辦事人員,由他們秘密傳遞。

    ——匿喪。在封建時代,遇到父母之喪,在三年內官吏按例須停職,讀書人不能參加考試,稱為“丁憂”。

    《儒林外史》第四回中提及范進中舉後不久,母親即去世。范進因此遵制丁憂,居喪期間未去參加會試。

    第七回中則道出荀玫透過殿試,當上工部主事,俸滿轉任工部員外之職後,當考選科道在即,為了自己的前途,竟欲隱匿母喪不報。

    他在得知匿喪行不通後,又透過關係去求周司業、範通政二人保舉,意欲為自己找到有力的支援。

    ——換卷。考試時應試的考生和槍手同時進場,接卷以後,立即調換,其詭秘與神速的程度,無人知曉。

    考生是為了獲取功名,槍手則是為了獲取金錢。考生打通關節,帶槍手混進考場。事後槍手得到金錢以為筆資,而考生就這麼神不知鬼不覺地“高進”了。

    《中狀元》版畫

    由上述“神通”可見,為了透過科考平步青雲,許多人不惜鋌而走險,在考場上作弊花樣百出,本應為聖賢立言的讀書人,甚至將道德拋諸腦後。

    他們作弊無所不用其極,不惜以身試法,借各種手段透過層層科考,只為獲取功名利祿。

    科舉考試的初衷,原是替朝廷遴選可用之才。然而,在這種作弊猖獗的情況下,真正遴選上的人,僅是一群無恥的無知之士而已,只怕真正的棟樑之才永遠無法出頭。

    八股流弊:科舉成了腐蝕心靈的“毒藥”

    科舉制度以八股取士,以《四書》、《五經》為命題內容,僵化與禁錮了讀書人的思想,使他們成了視野狹隘的書呆子。

    如范進,中了進士,當上學道,猶不知蘇軾是哪個朝代之人,還將他人的笑話當真;將舉業奉為至上的馬二先生,也不知李清照是何許人物。

    《儒林外史》道出了經八股薰陶之後的科舉文人,大部分都沒有真才實學。

    那些讀《四書》之人,只是把它當作是八股文的題目;那些讀《五經》之人,只是把它當作是八股文的辭采。

    孔子劇照

    孔孟的著作與朱子的言論,一旦淪為科舉考試中的題目、辭采,就無人會當真照著做了。

    《儒林外史》作者吳敬梓在書中的第一回,即提出了自己的見解:

    “這個法不好!將來讀書人既有此一條榮身之路,把那文行出處都看得輕了。”

    讀書人除了不再重視文行出處之外,還利用“代聖賢立言”來博取富貴;利用冠冕堂皇的言論,為一己之私利服務。如書中第五回的王德、王仁便是如此。

    嚴監生因元配王氏快要死了,找王德、王仁商議將已生兒子的妾趙氏扶正。兩位原本繃著臉,不吭一聲,但他們各自得嚴監生的一百兩銀子後,態度即來個一百八十度大轉變,催他趕快將趙氏扶正。

    他們開口閉口不忘綱常倫理與聖賢之言,實則是看在銀子的面子上。

    所謂的“書中自有黃金屋”

    這些讀書人,儒家經典瞭然於胸,八股文精通無比,人品卻越來越差。利慾薰心的結果,到頭來“富貴戰勝了聖賢”。讀書人將聖賢之言於獲取功名後全然拋棄,眼中只留下名與利。

    可見,科舉制度不僅無法讓讀書人學習聖賢之言行,反而成了腐蝕心靈的毒藥。

    中國的傳統文化以高官厚祿、黃金美女引誘人去讀書,讀書人便在“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的鼓舞與利誘之下,只知阿諛奉承,以升官發財為目的,不懈地追求功名與富貴。

    場外因素決定考生前途:選才不公,屈煞真才

    科舉考試中個人的中與不中,存在著極大的偶然性。

    科舉制度到了明代,已出現不少無法彌補的漏洞。參加考試的考生,其前途並非真正取決於他們的才能和素質,而是透過各種考場外的關係、背景與手段等人為因素來決定前途。

    周進畫像

    主考官是否公正廉潔,對考生有很大的影響。如《儒林外史》中第三回,周進原是個醉心科舉、貧窮落魄的老童生,受姐夫金有餘與多位生意人支助,才得以捐個監生,入場考試展開仕途。

    當他擔任廣東學道時,即在內心下定主意——

    “我在這裡面吃苦久了,如今自己當權,須要把卷子都要細細看過,不可聽著幕客,屈了真才。”

    然而,當他看到與他有類似遭遇的范進時,他的主觀認知與同情憐憫之心,即影響了他的選才標準。

    在只有兩人交卷的情況下,周進即已排定了第一名(范進)與第二十名(魏好古)。對於其他尚未交卷的考生而言,這種行為實在有失公允,也顯示出他的選才標準竟是如此草率,更違背了自己擔任主考的初衷。

    此外,當范進當了學道之後,去見已當國子監司業的周進,周司業請他關照自己的學生荀玫。

    周司業道:“……推情拔了他,也了我一番心願。”范進聽了,專記在心。

    周進請託關照荀玫,希望范進能拔擢他,范進為回報當年周進提攜之恩,所以到汶上縣頭一個點荀玫。所幸荀玫少年才俊,早已取在第一。

    范進畫像

    由周進的請託,與范進欲回報周司業之恩來看,若非荀玫早已取在第一,這無疑又是一樁選才不公的例證。

    《儒林外史》中,諸如此類不公之事,不勝列舉,由此可見當時的社會風氣——官員請託的情況相當普遍,和官員有關係的考生較容易中舉;文章好不好,並非最重要之考量。

    玲瓏說

    在那個時代,考生的前途,並非取決於他們的才能與素質,而是透過各種考場外的關係、背景及手段來取捨。

    科舉考試雖標榜“公平”,然而實際上並不容易達成。

    不論是考生們種種可恥的作弊行為,還是主考官的公正性令人質疑,都象徵著當時社會與人心的沉淪,也反映出官場社會中的裙帶關係對普通人的影響有多大——普通考生想要中舉,難如登天。也難怪范進中舉之後差點發瘋了。

  • 2 # 士說新語

    再優秀的制度,也有漏洞,再嚴格的考試,也有作弊的機會。

    清朝計程車子們考試作弊大抵有這麼幾種方式:懷挾、頂帽、換卷、暗傳、賄藏。

    懷挾

    懷挾也就是夾帶,帶著考試相關的文字抄襲備用。官府的“科場定例”對此嚴格規定“片紙隻字不許夾帶”,一經查出立即枷號示眾,但是,最為盛行的作弊方式就是懷挾。

    也許是與其他幾種作弊方式相比較,這種方式不會牽連許多人,也不會花費多恨,可以說是比較廉價、便捷、隱蔽的方式。

    關於這樣的案例,各地考試凡有作弊,都有查獲懷挾的。比如乾隆四十九年十二月安徽學政葉觀國主考時,在廬州搜出夾帶的有四個人,在六安州搜出一個,潁州搜出1個,鳳陽搜出1個。山西科考夾帶的更多,多達17個人,僅晉縣就有6人夾帶。

    這還把不算其他作弊方式,可見科考作弊的嚴重程度。

    夾帶的方式又有多種,有的直接將資料裹夾在身上,有的把資料縫在衣服的裡子裡,也有的將作弊資料放在筆管裡的。

    換卷

    也就是在考場上互相交換試卷,以便於抄襲完卷。這是一種比較容易被抓獲的作弊方式。也許是因為便於操作、容易實現作弊的目的,以至於科舉考試中出現很多。

    考官查獲的奏報裡面可以看到,傳遞給附近者有之。比如乾隆五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山西學政茹縈在彙報寧武等地童生科試情形中說,他在陽城縣查出童生張心仁、田餘九越號換卷留在潞安棚搜出夾帶生員許攀桂,更有甚者抓獲越號換卷的達到了6人之多。

    頂冒

    頂冒,也叫僱倩、槍手。對於此類作弊現象的記錄在清代臣工的奏報中很多。不入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考生李人恆許諾給楊錫純五兩銀子,拜託楊錫純尋找槍手頂替自己入場考試,並且答應出銀酬謝。

    與楊錫純相識的李世同推薦江南丹徒縣何振頂冒李人恆考試,何廷振也答應了頂替入場。但李人恆參加考試的擔保人孟德正等人聽說考試時李人恆並未入場,於是找他詳細詢問情況。聽說了李人恆僱槍手參加考試後,孟德正立即就去學案處自首投案了。

    賄藏

    賄藏就是預先買通相關人員,將作弊工具提前放到考場,等到考試時再直接利用,避免面進場時的檢查。這種作案方式在乾隆九年六月二十二日福建巡撫周學健的奏摺裡有所記載。

    這位巡撫在主考期間發現存在這樣的情況:

    “不肖士子,每於修理貢院時,一將細書懷挾文字,或用油紙包裹,或用竹筒盛貯,賄通各項工匠,於修理號舍時,或藏入屋瓦,或埋置牆土,暗志標記,於入場後收取。”

    這是一種科舉考試之前將作弊用的資料提前放入考場內的手段。這種手段隱蔽性搶,但是也有因為找不到做的記號,作弊不成功的例子。這樣許多考生就想方設法、變換手段,在考試時讓場外家人、僕役、官役或其他可以出入考場的人傳遞考試內容。

    清朝時期,考生作弊手段除了以上幾種外,還有多種,比如賄賂考官、提前獲得考題、場內作弊等等。只是這些相對前面此種,成本太高,一般沒錢是用不起的。

  • 3 # 農村妞說事兒

    從有科舉以來,作弊和反作弊的鬥爭從來沒有停止過。

    自下而上作弊

    替考,清朝又沒有照片,全靠形容,考生可以找人替考,就是槍手啦。

    夾帶,這個簡直千奇百怪。

    袖珍書,衣服等,寫上小字,一本可以有十幾萬字。一件坎肩上可以寫四萬字。一粒米上刻著一篇文章,傳說是用老鼠的鬍鬚寫的,現在技術已經失傳。

    小抄放在鞋底,衣服釦子,嘴裡,甚至是肛門,創造力無窮啊。

    傳遞。賄賂考官。訓練鴿子傳考卷;考場上乾坤大挪移,和槍手的卷子交換;在卷子上做記號,改卷時考官放水…

    自上而下的作弊

    考官為了利益,主動作弊,清朝歷史上發生好幾起大的科舉舞弊案,都是考官洩題,這種一發現就是大案,規模大,牽扯的人多,和個別考生作弊相比,破壞性更大。

    作弊一旦被抓,嚴重的都會被殺頭。但是這種行為從來沒有停止過。

  • 4 # 閩東小村66666

    科舉考試作弊被譽為是“中國第五大發明”

    科舉制可以說是高考的前身,科舉考試是封建社會選拔官吏的主要方式。

    寒門子弟透過讀書考試進入更高的社會階層,以讀書為官實現人生抱負,這跟現代人的想法是一致的。

    清代科舉考試作弊方式多種多樣

    考試作弊是伴隨科舉考試產生的,許多考試為了追求“金榜題名時”的人生巔峰,不惜鋌而走險,所以清代科舉考試作弊之風盛行。

    對於作弊行為,朝廷都是絞盡腦汁,對於杜絕考試作弊使出渾身解數,對考試作弊實行嚴厲打擊,當時始終杜絕不了這一行為。

    第一種:夾帶經文

    這就是現在人們常說的寫小抄帶進考場。這份長2.2米寬0.2米的夾帶,密密麻麻的寫滿了蠅頭小楷,多為四書五經、八股文中的內容。字數居然高達10萬字,這作弊能力實在是讓人歎為觀止。

    第二種:賄賂收買考官

    透過收買主考官等人,再攜帶小抄進入考場也是十分常見的。

    清初發生的丁酉案,被賄賂收買的主考官被判斬立決,舉人在重兵押送下進京重考,大大的震懾了賄賂考官行為。

    第三種:請人代考

    考試請人代考作弊這也是有人做的。

    清朝末年的胡漢民,專職槍手,兩次代人參加鄉試皆中舉。

    “入試非正身,十有三四”可見替考現象嚴重。

  • 5 # 學之味

    以乾隆九年為例。當年是大清的第三十九個科舉年,也是大清入關一百週年。為表慶祝,乾隆皇帝下旨加試一場恩科。對比入關前,現今文治武功成績卓越,乾隆皇帝心氣很高,興致也很高,就決定親自出題,想一睹天下學子們在這次順天鄉試的風采。結果,這場科舉考試讓乾隆皇帝非常失望了,原因是學子品學不端,舞弊嚴重多到讓他吐血。

    他氣憤地說:朕原本想透過這場科舉考試遴選有真才實學的人,對你們委以官職,為國家出力。但近年來,你們中卻有一大批人學習不端,導致文風未見振起。朕早就聽說懷挾作弊的嚴重,行類穿窬、詭計百出,現在看來還有意想不到者。今年順天鄉試,朕特遣親近大臣嚴密稽查。頭場搜出夾帶二十一人。考四書的三道題目是朕親自出題,不在大臣的擬議之中,取題不過略偏冷一些。結果,交白卷者六十八人,答不完卷的三百二十九人,文不對題者也有二百七十六人。頭場如此。你們還是無所顧忌。二場又搜出夾帶者二十一人。看見稽查嚴密,臨點名的時候,散去者竟至二千八百餘人之多。這些學子啊,全仗懷挾作弊矇混,還肆出誹言,對考試嚴格些就嘮嘮叨叨,品行竟到了如此地步,簡直無藥可救。確實,正如乾隆皇帝所說,當時科場的亂象橫生。小編根據乾隆皇帝回大臣的奏摺及其訓飭令等材料,大概彙集了以下十多種科考亂象:一、請人冒名代考。二、請人代作文章,夾帶或傳遞入場。三、越號混坐,企圖渾水摸魚。四、應試計程車子在考場內結納新進翰林,互相標榜,提高聲望,企圖在考官中加些印象分。五、挾帶。如前面所舉。眾觀乾隆朝科舉弊端,恐怕最令乾隆頭疼的考生挾帶的問題,因為總有人僥倖被取中,所以屢禁不止。各種挾帶辦法層出不窮,讓人防不勝防:有請善寫細字之人抄錄的,或藏於器具,或藏於褻衣褌褲中者,朝隆帝為此羞恥。

    六、官員不作為或收受賄賂。有將地方官員被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也有將文藝優劣的考生,盡送入場。有的考官跟班,外巡綽的兵役被人買通,行舞弊之事。七、各科考試,答題均固定模式(估計老師教的)。對此,乾隆曾申飭說:“經所以考其根柢,論所以試其識見,表所以覘其淹洽,判所以觀其斷制,策所以驗其經濟。事事皆切於士人之實用。而不可偏廢。夫然後明通淹雅之儒。經綸幹濟之士。庶幾出於科目之中。為國家臂指之用也。今表文率多雷同。竟為南北通病”。八、憤青。寫各種匿名榜帖,恣意汙衊陷害他人。編造匿名歌謠,怪朝廷考試不公。九、批閱考卷之弊。南方的房考官看北方考生的試卷,南方的房考官看北方考生的試卷,結果是“北人看南人無所展其長,南人說北人不能勝其任”。此外,南北考生文字短長原有微別,且房考官中南人多而北人少,士子則北卷少而南卷多。人多而閱卷少,未免於閒曠。人少而閱卷多,又患其不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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