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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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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幫兄愛唱歌
編辦核准的臨時工有保障嗎?關鍵是看你要的是什麼保障?是長期工作的保障,還是對於自身權益的保障,還是社會保險的保障,由於保障範圍太多,太廣,作為臨時工來講,要講保障,可能還是有很多限制性的因素。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作為編辦核准的臨時工,可能這個提法不是很準確,很多機關事業單位,特別是財政支付的機關事業單位,由於自身沒有其他經濟來源,在出現人手不足時,是需要聘用部分臨時工的。所謂臨時工,主要還是要在臨時二字上做文章,雖然屬於臨時工,但用人單位在使用時,仍然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並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享受相應的權利。
作為財政全額撥款的機關事業單位,在使用臨時工之前,主要涉及要擴大單位的預算,因為機關事業單位的預算,是嚴格按照三定的原則或是編制的規定,來按照人頭進行預算的,所以需要使用臨時工的,需要向當地人社部門或是編辦報備,只有經過人事部門核定以後的臨時工,單位才有經費來源的渠道,所以使用臨時工向編辦報備也好,人社部門報備也好,都是一種程式,只有人事部門核准了的才可以使用。只是臨時工的使用有更多更大的靈活性,錄用和辭退起來更加簡單,不需要像編制內人員要那樣要經過一系列複雜的招錄程式。
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的人員,由於工作的性質不同,享受的待遇也不同。現在臨時聘用人員也有拿年薪制的,甚至待遇比編制內人員還要高,關鍵還是要看你從事的工作內容。當然大多數臨時聘用人員,都是做一些輔助性的工作,或是視窗服務性的、行政後勤類,或是工勤類的工作。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需要按照本人的工資水平為其繳納五險一金,所以這個五險一金的待遇是有保障的,只要在用人單位工作一天,五險一金就必須要按時繳納。
機關單位的臨時工,由於不屬於編制內人員,所以無法享受到單位的績效等待遇,有的甚至連一般的職工福利都沒有,由於受到財政撥款的限制,工資和五險一金只能在財政撥款的人頭經費開支的範圍內解決,所以工資也是比較低的,甚至可能比當地很多民營企業的職工還要低,雖然工資不高,但工作還是比較穩定的,只要在合同期內,工作認真的一般不會讓你走路,但如果單位不需要了,或是財政撥款停止了,走路也是遲早的事情,與編制內人員的鐵飯碗相比,臨時工只是端的泥飯碗,隨時都有被打破的危險。
綜上所述,作為機關事業單位的臨時工,不管是經過人社部門或是編制部門核准,或是備案,都是屬於臨時性質的。臨時工在單位工作期間,用人單位為其繳納五險一金,這就是最大的保障,至於工作的保障,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年限為準,屬於市場化用工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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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心唯公
1、編辦不核定臨時工編制。機關事業單位使用的臨時人員,要麼是由人社局統一招收,由財政部門統一供養;要麼是由人社局授權,由用人單位自行招聘,由財政供養或者用人單位供養。按照管理許可權,在臨時工使用上,編辦沒有任何管理許可權。
2、編辦核定的自收自支、自定、自籌類編制必須撤銷。黨政機關使用的行政編制由省級機構編制部門管理並調劑各省、市、縣使用,再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以“三定方案”的形式,正式劃歸各黨政機關使用,各單位之間的編制動態變化,由同級編委研究調整。事業編制原來由市級及以上機構編制部門管理,分類改革後,也和行政編制一樣,由省級機構編制部門調配使用,其程式和行政編制一樣。
除此而外,在各地、尤其是縣區、鄉鎮基層,因工作責任壓力和人編矛盾,都存在或者曾經存在過自收自支事業編制和自定、自籌類事業編制。自收自支事業編制,是和全額、差額相對應,不同的是,全額、差額事業編制由市級以上機構編制部門劃撥地方政府使用,而自收自支編制是由地方機構編制部門自行根據需要核定,報經市級以上機構編制部門備案。自定、自籌類編制和自收自支類編制一樣,都是由地方政府自行核定、自行供養的編制型別,不同的是沒有也不能到市級以上機構編制管理部門備案,不被市級以上機構編制部門認可。以前這三類編制大多都供合同工、臨時工使用,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這三類地方自主核定的編制必須於2019年6月底前整改完成,全部回收後撤銷,不允許再行使用,也不允許再自主核定。在此之前,按機構編制部門要求,大多數地方這三類編制都已經基本核銷完成。
因此,編辦不能再自行核定編制,也就和地方政府各機關、事業單位臨時工使用沒有了任何關係。由人社局招聘的臨時工,同樣受《勞動合同法》保護,必須帶頭按時足額繳納“五險一金”,什麼保障都不如法律保障更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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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80後小公
提問的人應該不清楚體制情況,問題問得有點業餘,有必要作個解釋。
首先需要明確一點的是,臨時工沒有編制,因此不在編辦核准範圍之內。編辦只負責管理黨政機關的行政編和事業單位的事業編,掌握各單位編制動態變化,對出缺情況,負責在總盤內調劑使用。如若增編,必須報請省級機構編制部門核准批覆,市縣兩級機構編制部門只有管理許可權,不具備批覆編制權力。
其次,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臨時聘用人員,工資列入財政預算或國有自籌資金支出目錄,按照當前政策,必須報請當地人社部門批准,並向社會公開招聘。招聘程式型別公考,原則上需筆試面試政審,考試錄用後由用人單位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執行勞動合同法。合同期一般為三年,到期後沒有特殊情況可續簽,並依法繳納五險一金。臨時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核定,外加部分補貼,扣除五險一金後到手大約二千多,工資不高,但貴在穩定,只要不犯大的錯誤,基本不會下崗。
總的來說,經過機關事業單位正式招聘程式招錄的臨時聘用人員,雖然沒有編制,穩定性還是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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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州縣小吏
第一,關於“臨時工”的核準問題。你所提到的“編辦核准的臨時工”,這個說法肯定是不準確的。因為只要是編辦核准的,就應該是行政編制或者事業編制,那就是有編制的正式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麼就是公務員,要麼就是事業編,肯定不是臨時工。根據你所提出的問題分析,應該說的是“納入財政保障的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這才是準確的提法。也就是說,這個“臨時工”領取的收入是納入財政預算的。我們這裡的操作程式是:縣區成立臨時聘用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社局);由需要聘用臨時人員的機關事業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聘用人員的申請;辦公室統一收集各單位的申請後,報領導小組會議集體研究決定是否同意聘用;同意後,由辦公室與財政部門共同下發檔案,同意聘用並將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各單位與臨時工簽訂聘用合同,臨時工上崗工作並領取相應報酬。這只是我所知道的情況,估計各地情況應該是大同小異的。
第二,關於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的保障問題。這才是你所提問題的關鍵。上面我已經提到,臨時聘用人員的基本保障是納入財政預算的,但這個標準不高,也許僅能滿足臨時工的基本生活。我們這裡的標準是財政按每人每年4萬元左右進行預算。但是各單位還可以在此基礎上,根據自身情況適當提高。而且,我們這裡機關事業單位的臨時工還有“五險一金”。可以說,雖然最終拿到手的不多,但好歹後續還是比較有保障的。因此,只要好好幹,保證個人基本生活是沒有太大問題的。當然,你如果指望這點待遇能發家致富的話,也是不太可能的。各地雖然沒有這方面的統一標準,但基本保障也應該沒有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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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閒雲野鶴49935
因為機關的臨時工也要領工資的,但機關沒有經營收入,是財政撥款的,所以機關招臨時工要向所在縣市打報告,待批准後,再發布招聘公告(走個形式),走完招聘程式後,再到財政局等部門辦理工資福利手續。機關的臨時工相對來說較穩定,但也會裁員,有的地方一次性全部清退所有臨時工或改為勞務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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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青春在西部
編辦不對臨時工備案。人社局聘用,財政發工資,一般有五險,沒一金。或許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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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娃讀書
只要不犯錯,保住工作問題不大。
但編外人員工資水平都比較低,如果年輕,還是要利用業餘時間努力考試。
身邊很多朋友都是利用編外崗位工作時間比較充裕,而且一定的工作經驗也對後面的面試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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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巨嬰政客
各地情況不一樣,我這邊編辦核編外數。你們不瞭解情況的別亂答覆別人。編辦核過的編外財政撥款保障,不然單位自行解決經費問題。就這個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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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黎明前夕夜
按我市現在的狀況就是沒有任何福利且工資是按最低的生活基準發放的。五險都是自已全額以單位的名義購買的,住房公積金和其它一切福利都不關你事,工作和紀律管理卻全按公務員的要求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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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歷史的天氣
在編制人員之外,涉及編制、人事部門審批的人員只有一種,即派遣制人員。
這種身份的人員,叫臨時工不太準確,一般情況下工作比較穩定,工資待遇雖然不高,但基本保障還不錯,也有相對完善的定期增資機制。但由於這種用工是輔助服務性的,一旦所從事工作發生較大變化,崗位工作人員就有可能被壓減,如視窗服務。從這個角度看,又確實存在一定的臨時性,很難把它說成是有保障。
對年輕同志來說,在就業壓力大的時候,不妨先做這個工作,但不建議長期從事這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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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987654321074347190
其實無所謂的,只要籤合同,交五險一金就行。這樣的員工和私企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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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辦是不核准臨時工的,只要是編辦核准的都是有編制的,我估計你問得應該是近幾年剛出現的員額備案制。這種編制確實是由編辦核准的,而且員額編制的人都是勞動合同聘用制,所以你會認為是臨時工,其實不是,這類工作人員是和政府機關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全額納入財政預算且員額編制由編辦核准。如果一定要比較的話,這類身份的工作人員理論上比國企職工的穩定性更強。大概相當於以前行政單位的工勤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