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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鋼子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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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津門招投標老傅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招標投標法》第11條的規定,只有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專案和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專案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方可進行邀請招標。也就是說,採用邀請招標應當具備三個條件:
一是招標專案必須是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國家或者地方重點專案;
二是這些專案不適宜公開招標;
三是必須取得國務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不具備以上三個條件,應當採用公開招標而採用邀請招標的,應當認定屬於違法招標。但對於這種招標方式的違法行為和後果,《招標投標法》並沒有加以規定,既沒有將其列入中標無效的範圍,也沒有對招標人的法律責任做出相應規定。與公開招標相比,邀請招標的受邀請人是特定的,而且人數少(三個以上即可),競爭性較弱。如果想要內定中標人,邀請招標則更容易操作。
此外,《招標投標法》對於“不適於公開招標”的專案和具體範圍規定並不具體。《招標投標法》第66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屬於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招標的專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但什麼樣的專案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秘密沒有具體規定。因此,這一適用範圍極易被擴大,對應當採用公開招標卻採用邀請招標的,沒有規定相應的法律責任,不僅使邀請招標成為規避招標程式的手段,而且對這種規避行為一般還難以追究法律責任。
根據《政府採購非招標採購方式管理辦法》第四條 達到公開招標數額的貨物服務採購專案,擬採用非招標採購方式,採購人應當在採購活動開始前報主管預算單位同意後,向社群的市自治州以上的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申請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