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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樵儒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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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愛飆車的拓海
我,經歷過類似的情況。
“人情”這倆字,有的時候輕的像根草,有的時候貴重的負擔不起。當“人情”碰上“招聘”,
我想說的是,不如我們實行“雙重標準”吧。
第一重標準:招錄的標準。招錄人員應該是根據具體崗位的要求,根據用人部門的需求,招聘
具有相應能力和條件的人員。這個才是招聘的標準。
第二重標準:招錄過後的標準。人員招錄後,這個時候的標準是什麼?是工作要求。試用期間,
工作是否符合要求,為人是否適應企業。
再來說說我的“雙重標準”吧。從我自身角度來說,我不會推薦或者招錄我的親友來單位上班。
這是個人問題。比較不喜複雜的關係。有了親友在同一單位,總覺得彼此多少都有些影響。
但是,從工作角度來說,我並不反對推薦親友。在我用的應聘類表格中,直接就有一項,是否
有親友在公司上班,任何職?對於一些小企業來說,招聘面向本身就不會特別大眾化,基本也就是
周邊或是員工的周邊擴充套件。甚至,有些小企業會特地讓比較積極的員工推薦身邊合適的親友。而在
發生一些狀況的時候,有一些也會帶著有關係的員工,一起做思想工作之類。
最後,我想強調的是,隱瞞其實是最不靠譜的。如果真的招錄了親友,不能大肆宣傳,但是,
領導那邊必須要告知彙報的。當然,如果真的要舉不避親,也得那個舉薦的人確實有能力,適合該
崗位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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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正生
回答問題:巜職場中你怎麼看那些”雙重標準"的問題?這是個理論認識和實際存在的一對矛盾問題。也是社會發展中存在的普遍問題。前邊許多朋友結合實際,談了很好的意見,我贊同。下邊我就這個問題,談談個人看法。什麼叫標準?什麼是雙重標準?標準問題,不同事物有不同標準,比如重量,中國規定十兩為一斤,長度:十寸為一尺。這就是不同事物不同標準。題主問職場標準,提出"雙重"標準怎麼看?我引用黨的十八大決議和十九大決議兩句話回答這個問題。十八大決議寫到:”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十九大改寫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是黨中央,對社會發展存在的人民內部矛盾作出的分析結論。這是國家對人民內部矛盾規定標準。這是理論。那麼,我們再拿朋友列舉的實際問題,人民教師月工資三仟,辭職了,去賓喪館,掙三萬。怎麼看?我認為這是個個人實際問題。他為美好生活,你發展不平衡,那給錢多,我就上那去。改革開放初期,有位付縣長,辭職下海,你公司待遇低,我去南方,找待遇高的公司。回過頭來說,雙重標準是社會發展正常現象,也是職場個人選擇正常現象,雙重標準,就是一對矛盾。是個理論與實際問題。永遠存在…。以上分析看法供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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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洛陽小福建
這種現象在小企業中比較常見,我們也不必過於在乎這種看透不說透的內部規則!其實最重要的是我們是否認可這個公司的發展前景,個人能力能不能在工作中得到提升才是最重要的!以下是我個人的兩點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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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工作中的“雙重標準”並不少見,可能許多人在工作中都見過或親身經歷過。我認為關鍵看自己以什麼樣的心態對待。下面結合自己的經歷談三種對待“雙重標準”的態度。
一是積極面對。把這種高標準、嚴要求,作為上級對自己的考驗、器重、信任,是對自己職業成長、成才的鍛鍊和提高,欣然接受挑戰,不抱怨,不計較,認為“吃虧”是福。事實證明,儘管當時在有些人眼中的這種高標準,這種“偏心”,被看成了好期負,軟弱,但今天看來確實是偏得,正是這些偏得使自己得到了別人得不到的鍛鍊和提升。
二是消極應對。就是對待上級交辦的高標準工作,認為超出了自己的能力範圍或工作範圍,推、拖、拒,實在推不掉,就應付了事,矇混過關,下次就不會再找你了,在上級心目中的位置和自己未來發展就可想而知了。
三是理性面對。不可否認,現實工作中的“雙重標準”,還有另一種現象就是幹多幹少一個樣,干與不樣一個樣,幹輕乾重一個樣,幹好幹孬一個樣等平均主義、大鍋飯,嚴重挫傷了想事、幹事、成事人的積極性,助長了拈輕怕重、混日子、不勞而獲、偷機取巧等不思進取的消極行為,破壞了工作秩序,敗壞了社會風氣,應該給予堅決摒棄,弘揚積極向上、崗位奉獻、服務社會的新時代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