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聰語話情
-
2 # 一曲一句一詞
宏觀角度來說,本人是不贊同分手的。微觀角度來說,首先情侶之間是沒有絕對的錯與對之分,如果他還在乎你,不在於誰去挽回或是該不該挽回,若不是他完全不在乎你不愛你了,建議兩人約在一起有共同記憶的地方,認真的談一下上次吵架的原因,再看下是否繼續在一起。
-
3 # 保健問路
跟隨你的心走。雖然很多事情都會事與願違。只要做到不後悔就可以。哪怕這次選擇還是錯了。之後也要堅強起來。這才是重生。
-
4 # 西風獨上西樓
需要看情況而論。
首先要清楚一個事實,當初決定分開,是雙方同意了的決定。
而在當今的社會,感情來得快,去得也快,所以分手的原因大概分為幾種情況。
1.和平分手的
這種情況,大多以事業為理由,那麼理由就是阻礙,複合除了解決主觀,也要排除外部障礙。
2.一方對另一方沒有感情存在了
當初在一起,是因為多巴胺分泌,激素分泌有規律,相處熟悉之後的兩人漸漸歸於平靜,這時候如果雙方都不再為對方付出,那麼分手後複合,可能是因為懷念過去。但很快可能又分手。
3.出軌分手的
那就沒有任何複合的理由,還是那句老話,出軌只有0次和無數次,跳出這個坑,還想回去的我也只能說是傻!!
4.三觀不一致的
三觀很難改變,除非遇到很大的變故,在一起時就已經相互膈應了,只是那時還會遷就。
5.覺得配不上而分手的
兩個人在一起是為了更好,而不是一人在在前面衝,一個人在後面躺,當然,土豪隨意。
所以複合之前,先想想值不值得?應不應該?為了什麼?
垃圾可以分類回收利用,人就不一定了。
那要看為什麼分手,怎麼分手了?
如果是他背叛和欺騙你,那就沒有挽回的必要了。
如果只是性格不合,兩人還有感情,那還有可操作的餘地,否則就算複合,也只會重蹈覆轍。。。
挽回的原因是不捨得?還是不甘心?或者已經習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