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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秦詩明月

    通常來講,有這樣幾種身份的工作人員。

    一、行政編。就是所謂的公務員,一般來講行政編制的人員很少,都是進鄉鎮街道班子成員的領導,還有少量的科員,即一般幹部。同時,還包括工勤人員,即行政工勤,這是歷史的產物,以後會越來越少直到消失。

    二、事業編。有事業副科和一般幹部,分為工勤崗、管理崗和專技崗,可以說事業人員佔了鄉鎮街道工作人員的一大半以上,同時也承擔了單位的一大半工作。

    三、基層專案人員。透過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和其他省市專案考試的人員,按照事業人員管理,待遇和事業在編人員同等,這一部分人是現在鄉鎮街道幹部的主力軍,承擔了單位的各項業務工作。

    四、公益性崗位、政府購買服務和勞務派遣等臨聘人員。出於解決就業問題的目的,透過政府招考進入的非編制人員,與所在單位或者招聘部門及勞務公司簽訂合同,在人員比例上佔比不高。

  • 2 # 火熱情

    過去鄉鎮政府的工作人員的身份可以說五花八門,現在相對規範多了,大體上主要有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工勤人員,臨時工等。

  • 3 # 大禹BA

    我就是鄉鎮政府中的一員,鄉鎮街道中的工作人員一般有以下幾種:

    一、公務員,透過公務員考試進來的人員。國家工作人員。書記、鄉鎮長、街道主任、各辦公室負責人、人大主席、政協主任之類的都是公務員,還有少數普通辦事員,這類人員可升遷,上不設頂,福利待遇比事業編高。

    二、事業編,主要來自部隊退伍安置人員和地方招考。事業編又可細分管理崗、工勤崗、技術崗主要在事業單位,各類中心裡的負責人和辦事人員都是這類人員。還有一種參公事業編,工資待遇參照公務員,幹公務員的事,拿事業編的編制,處境比較尷尬。

    三、臨時工、合同工。鄉鎮政府街道聘用的地方人員,沒有編制。2019年改革後這類人員基本已經看不到了。

    總體來說鄉鎮街道工作人員作為基層,人員少、事情多、經常處於5+2、白加黑的工作狀態。除了負責人,做事時是不分身份的,可能事業編幹公務員的活,公務員幹事業編的活,事雜而多。

  • 4 # 初民話語

    鄉鎮政府是一級政府,街道辦事處是城區(或縣級市)政府的派出機構。兩者雖然不同,但一般來說,都是鄉科級(如果是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其級別要高一些;實行市管鎮的地方,其級別也高一些)。鄉鎮街道中的工作人員的類別大致有以下這些:

    一、公務員。鄉鎮一級政府,有黨委、人大、政府等領導班子,並相應地配備有一些工作人員,這些機關中的正式工作人員,具有公務員的身份。街道有黨工委、街道辦事處,還有人大街道工委,這些領導班子成員及其相關的正式工作人員都是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

    二、事業編制工作人員。鄉鎮街道都會有下轄的事業單位,鄉鎮下轄的事業單位數量多一些,街道下轄的事業單位少一些。如社保所、計生服務站等。這些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都是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編外聘用人員。這些人員有城區政府統一聘用安排在鄉鎮街道工作的編外人員,有鄉鎮街道自行聘用的編外人員。有些地方由於正式工作人員難以滿足鄉鎮街道工作的需要,為解決編制人員不足的問題,城區統一聘用了一部分人員在鄉鎮街道工作,其人員工資待遇由城區統一承擔。鄉鎮街道有時為了完成自身工作的需要,也自行聘用了部分編外人員,這些人員的工資待遇就由鄉鎮街道自行承擔了。

    四、黨建組織員、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這些基層工作人員都是上級有關部門安排在基層從事相應工作的人員,其待遇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有時,鄉鎮街道會安排他們到鄉鎮街道機關工作。

    五、城管隊員及環衛工人。為了做好城市的市容管理工作,有的地方將城管隊員、環衛工人下放到街道進行管理,作為城管、環衛的一箇中隊。這些城管隊員、環衛工人中有個別是正式的在編人員(參公人員),但大多是聘用的編外人員。這些聘用的城管隊員、環衛工人的工資一般是由城區統一標準,統一承擔費用的。但工作還是在鄉鎮街道。

    六、社群工作人員。有些鄉鎮街道為了解決人員不足的問題,會借調一些社群的工作人員到鄉鎮街道機關工作。社群工作人員的待遇有些是城區統一撥付的,借調到鄉鎮街道機關後,他們的身份還是社群工作人員,其待遇還是社群工作人員的待遇。

    七、協管員。城區的一些部門或者市級的一些部門,為了完成某項工作的需要,比如居民養老保險、居民醫療保險、勞動保障監察等工作的需要,安排一定人員到街道鄉鎮負責某項具體的工作,稱之為協管員、協查員等,其工資由上級的部門承擔。

    八、公益性崗位人員。這是鄉鎮街道根據自身的工作需要,開發的公益性崗位,比如機關的清掃保潔崗位、門衛值班崗位等。他們的工資大就分從就業補助資金支付的崗位補貼解決,少量部分由鄉鎮街道自行解決。

    以上是個人瞭解的情況,如有不當之處,請交流糾正。

  • 5 # 80後小公

    在中國政府架構中,一共有中央、省、市、縣、鄉(鎮)五級,其中鄉鎮是最基層的一級政府。與鄉鎮平行的還有城區的街道,作為城區政府的派出機構,常規設定都是科級(副省級城市和直轄市另當別論),代表黨委政府行使轄區管理職責。其工作人員一般有六種型別:

    第一,公務員。也就是使用行政編制的工作人員,包括鄉鎮街道黨委、政府、人大三套班子主要領導、副職及其相關股室,比如黨政辦、財經辦、黨建辦等部門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人數大鄉鎮可能有四五十個編制,小鄉鎮和街道有的只有十幾二十來個公務員編制,把領導安排完後幾乎沒有幾個名額留給基層工作人員。公務員在鄉鎮街道的人數不算多,但基本上是領導,屬於核心力量。

    第二,事業編。主要指原來鄉鎮街道的七站八所,現在各類服務中心的事業編制人員。人員按財政供養方式區分,多數是全額撥款編制,部分差額撥款,極少數自收自支性質。他們拿的待遇雖然不如公務員,但因為有人數佔大多數,卻是鄉鎮街道的主要工作力量,對鄉鎮街道的貢獻不亞於公務員。某種程度可以說,鄉鎮街道的工作有一大半都是靠這些人完成的。因此在很多人眼裡,他們不是公務員,卻勝似公務員。

    第三,控制數人員。也就是經報機構編制、人社、財政三部門核准的,由財政全額負擔工資待遇,嚴格限定招聘名額,招聘後需報上述部門的非編人員。控制數人員也是聘用性質的合同工,但與普通合同工相比,控制數人員有審批、有備案、有名額限制,除了沒有編制,其他整個招聘流程與正式在編人員一樣,崗位更為穩定,有保障。

    第四,聘用制合同工。指的是由鄉鎮街道根據常規工作和階段性任務自行招聘的臨時工性質的聘用人員。這是鄉鎮街道非編人員的主體。人員工資低,變動大,穩定性明顯不如控制數人員。

    第五,公益崗位人員。由鄉鎮街道根據實際需要開發,用於公共服務和管理崗位,具有一定公益性職能的聘用人員。主要以“4050”為主,比如輔警、清潔工、保安、協管員,包括城管很多都被納入了公益崗位範疇。

    第六,黨建組織員、西部志願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等。由相關部門專項招聘而來,安排到鄉鎮街道各工作崗位,充實基層工作力量的“政策性人員”。這類人員不使用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但均參照事業編標準核發工資福利,服務期滿後,經考核合格,部門人員還可以直接使用事業編制,入編定崗進入體制。

    第七,社群專幹。鄉鎮街道因為工作需要,也經常徵調社群幹部到機關或下屬各中心幫助工作。他們的工資待遇由國家定補,與公益崗位類似,工資雖然不高,不過在基層一線起到的作用非常大,也是鄉鎮工作不可忽視的一支力量。

  • 6 # 廣州華圖教育

    鄉鎮政府是一級政府,街道辦事處是城區(或縣級市)政府的派出機構。派出機關、派駐機關和原機關是一個性質,因此也是行政單位。但由於街道辦承擔的職能,還有公益服務職能,因而成立了相關事業機構。鄉鎮街道中的工作人員的類別大致有以下這些:

    一、公務員。一般來講行政編制的人員很少,有書記、鄉鎮長、街道主任、人大主席等,都是鄉鎮街道班子成員的領導。同時,還包括工勤人員,即行政工勤。

    二、事業編。有事業副科和一般幹部,分為工勤崗、管理崗和專技崗,可以說事業人員佔了鄉鎮街道工作人員的一大半以上,同時也承擔了單位的一大半工作,各類中心負責人和辦事人員都是這類人員。

    三、基層專案人員。透過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和其他省市專案考試的人員,這些基層工作人員都是上級有關部門安排在基層相應的工作人員,其待遇與在編人員同等。

    四、公益性崗位人員。出於解決就業問題和自身實際需求的目的,透過政府招考進入的非編制人員,與所在單位或者招聘部門及勞務公司簽訂合同。比如,輔警、城管、清潔工、保安等在公益崗位範疇內。

  • 7 # 瑛傑小豬

    你好,鄉鎮街道作為基層行政區劃,其中的工作人員構成非常複雜,有部分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編制工作人員,也有一些國企職工,還有大量的編外工作人員。

    首先,介紹一下鄉鎮與街道的一些區別。

    鄉、鎮是一級獨立的行政區劃,有獨立的政權組織機關,設定黨委、人大、政府。

    而街道完全不同,沒有獨立的政權組織機關,設定的是黨工委、人大工委、辦事處。其中,黨工委是縣(市、區)委的派出機關,人大工委是縣(市、區)人大常委會的派出機關,辦事處是縣(市、區)政府的派出機關。

    因此,鄉鎮的獨立性要遠遠高於街道。

    當然,不管是鄉鎮也好、街道也罷,這些機關都實行合署辦公,除了領導會有明確的分工外,下面的工作人員都是一起幹活。

    其次,介紹一下鄉鎮街道中的工作人員的分類。

    第一類:公務員

    1、正常情況下,鄉鎮街道的領導班子成員都是公務員。

    2、鄉鎮街道機關的內設機構中的在編工作人員也是公務員,如黨政綜合辦公室、社會事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中的工作人員。

    一般來說,鄉鎮街道中的公務員的數量大概在幾十人不等,規模大的鄉鎮街道公務員數量多一些,他們透過省考進行招錄。

    第二類:參公管理人員

    有些鄉鎮街道設有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其中的工作人員屬於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另外,鄉鎮街道設有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其中的工作人員也是參公管理人員。

    參公管理人員的數量會比公務員少一些,也透過省考進行招錄。

    第三類: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鄉鎮街道機關除了內設的幾個機構之外,還設有多個下屬事業單位,例如黨群服務中心、經濟建設服務中心、社會事業服務中心等等。

    這些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員使用事業編制,一般也是幾十人不等,透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進行招聘。

    第四類:國企正式職工

    有些鄉鎮街道會出資成立國有企業,其中的正式職工屬於半個體制內人員,福利待遇也有保障。

    第五類:編外工作人員

    鄉鎮街道中的編外工作人員的數量是最多的,構成也是最複雜的,五花八門、什麼樣的都有。

    1、福利待遇比較好的應該是大學生西部志願者、大學生村官、黨建組織員、三支一扶人員這一些,安排到鄉鎮街道工作。他們雖然沒有編制,但是福利待遇由財政進行保障,考公務員、事業編時也有額外的政策傾斜。

    2、社群工作者、村居網格員等,鄉鎮街道會經常抽調他們幫忙工作。

    3、聘用制工作人員,指直接與鄉鎮街道簽訂《勞動合同》的合同工。

    4、勞務派遣工作人員,指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鄉鎮街道的工作人員,相比聘用制合同工還要差一些。

    編外工作人員不是鄉鎮街道的在編人員,工資收入和福利待遇與在編幹部相差甚遠。

    最後,講一下鄉鎮街道的人員流動。

    鄉鎮街道的機構規格低,工作又很忙,加班加點非常多,因此,人員流動是非常頻繁的,不管是領導還是在編幹部,亦或是編外工作人員,都是如此。

    1、鄉鎮街道的領導班子成員的更新換代非常快,很多領導都在想方設法往縣直機關調動,也有大量縣直機關的普通幹部提拔充實到鄉鎮街道的領導班子。

    2、普通公務員都在參加遴選考試,事業編也都在參加國考、省考,想要逃離鄉鎮街道。

    3、編外工作人員的工資收入較低,很多人幹了一兩年,有更好的去處後就辭職了。

  • 8 # 弓長先生815

    我在鎮政府黨政辦工作過四年了!我給你說說:第一類是公務員;第二類是事業編管理崗人員(幹部身份);第三類是退役安置的事業編工勤人員(工人身份);第四類是臨時工(勞務派遣或勞動協管員);第五類是大學生村官,沒有編制!

    我曾經是第四類人員,透過自己堅持不懈的努力,用了五年時間才成了第一類人員!!!

    記住:越努力,越幸運!加油!

  • 9 # 梅州華圖

    鄉鎮政府是一級政府,街道辦事處是城區(或縣級市)政府的派出機構。派出機關、派駐機關和原機關是一個性質,因此也是行政單位。但由於街道辦承擔的職能,還有公益服務職能,因而成立了相關事業機構。鄉鎮街道中的工作人員的類別大致有以下這些:

    一、公務員。一般來講行政編制的人員很少,有書記、鄉鎮長、街道主任、人大主席等,都是鄉鎮街道班子成員的領導。同時,還包括工勤人員,即行政工勤。

    二、事業編。有事業副科和一般幹部,分為工勤崗、管理崗和專技崗,可以說事業人員佔了鄉鎮街道工作人員的一大半以上,同時也承擔了單位的一大半工作,各類中心負責人和辦事人員都是這類人員。

    三、基層專案人員。透過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和其他省市專案考試的人員,這些基層工作人員都是上級有關部門安排在基層相應的工作人員,其待遇與在編人員同等。

    四、公益性崗位人員。出於解決就業問題和自身實際需求的目的,透過政府招考進入的非編制人員,與所在單位或者招聘部門及勞務公司簽訂合同。比如,輔警、城管、清潔工、保安等在公益崗位範疇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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