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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仁杰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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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影絮的後花園
如果是我,我會實話實說,因為這是對該公司的負責,也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但是,我會在保留事實的基礎上儘量表達的委婉一些,讓前同事的形象不至於太過糟糕。
一、為什麼一定要實話實說?
雖然打來電話的公司與我們無關,撒謊與否都不影響我們的前程,但誠實守信,我們才能在職場保持良好信譽。無意間的撒謊,可能會為你的未來埋下隱患。
對方公司不一定只問你一個人,假如他們透過詢問別人或調查背景,得知了前同事的真面目,如果你的闡述和其他人不同,你的信譽也會因此受損。萬一以後真的遇到和這家公司掛鉤的事情呢?例如,當你要找工作的時候,這個獵頭髮現你曾經撒過謊,這也許會影響你的求職。或者,萬一對方公司詢問了你的上司,並且告知上司你的言論,那上司又會怎麼看你呢?
況且,前同事以前的表現大家都看在眼裡,他偽造簡歷被拆穿,也是他自作自受。他業績差、被辭退,這本是事實而非造謠,所以說實話並沒有錯。倘若他成功進入了那家公司,也還是會表現不佳、混吃等死。那我們的謊言,就是對那家公司的不負責。
因此,我傾向於說實話,因為這樣最保險也最公正。我們無法掌控別人,但我們能控制自己的處理方法。多給自己創造機會,少埋地雷,有助於我們未來的發展。
二、如何表達得委婉圓滑一些?
我們雖然實話實說,但是可以在誠信的基礎上適當地美化一下前同事的形象。“今日留一物,他人好相見。”這次工作機會,對你的前同事十分重要,雖然他謊報職位、被辭職等“劣跡”抹不掉,但業績好壞這種較為主觀的問題,我們就可以委婉的表達。
例如,當對方問起該同事業績如何時,我們可以說“一般”“還行”這種比較中性的詞,或者如果想要保險一些,乾脆回覆“我不太清楚”就好。這樣做,對前同事形象的損傷會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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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一樣的HR
你好,我是Zoya,高階人力資源師,近20年人力資源管理經驗,經常收到第三方或者對方HR做背景調查的電話。
恰好這位副Quattroporte,之前在做組織績效評估時,每個月都會聽他彙報分管業務的完成情況,對他有所瞭解,但我們之間沒有任何私交。
他簡歷上的時間有一點出入,當時我沒跟獵頭顧問挑明,只是說時間太久了記不清楚具體日期了。畢竟當時他在職的時候,工作表現確實還不錯,只是因為公司的某些原因,他選擇了離職。我不想在這個時候,給他製造不必要的麻煩。贈人玫瑰,留有餘香。
第三方或者對方HR,找我做背景調查時:
優秀的同事,我會如實回答。
表現一般的同事,我會說:還好,還可以,還行的詞,不會直接說不行。
有經驗的招聘人員是能夠區分這些用詞代表的含義的。
我很少在沒沒被提前通知的情況下,接到表現差或被辭退的同事的背景調查。
曾經有幾個同事,會提前打電話跟我溝通,他正在找工作,可能會留我的電話。有的人會告訴我怎麼說哪段,有的人只求別說自己是被辭退的。遇到這種情況,通常我會在接到第三方或對方HR 電話時,就對方的問題回答,不做任何延展,避免言多必失。如果前同事吹的太厲害,我不做正面回答;被辭退的那幾個同事當時是因為業務調整,跟個人工作表現無關,所以對方問我離職原因,我回答對方是個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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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良之才
“小良觀點”:實話實說,對於誇張的事實,看破不說破。對於虛構的事實,實話實話。這不僅是對前同事的負責,也是對自己的負責。對於描述屬實的情況,予以肯定。
相信你的前同事知道結果後,也不會對你進行怪怨。而且,說謊幫忙遮掩,對前同事也有嚴重的危害,我們詳細說一下。
1.對於誇張的事實,看破不說破自己寫簡歷,肯定會做適當的修飾,這個很容易理解。畢竟要表現一下自己才能在新單位獲得足夠的重視和待遇。有些浮誇的內容,只要不太出格,一般也就默認了,看破不說破,就當是對前同事的關照了。畢竟一遍好的文章還需要適當的修飾,何況是一個人的從業經歷呢。有些避重就輕是正常了,沒必要說破這些細節點,除非你們有深刻的過節,要落井下石。
2.對於虛構的事實,實話實話凡事都是一個度,如果誇張變成虛構,那麼這些無中生有,顛倒黑白的事情。就要實話實說了,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沒有發生的事情就是沒有發生。總不能指鹿為馬吧?
既然對方公司來考察,你的所作所為肯定就不是代表著個人。而是代表著公司,在公對公的進行回答,那麼,還是要遵從事實的。處理不好,很可能會給公司惹上麻煩。一個人總需要對自己的所做所為負責。不只是前同事,當對方公司來核實時,你也是一樣。
3.對於描述屬實的情況,予以肯定如果前同事描述的都是客觀的現實,那麼自己應該予以肯定。不能摻雜上個人的情感。明視訊記憶體在的事,出於私心進行否認,人為的破壞是不應該的,是可恥的。同事都已經離開,往事隨風,還是要客觀公正的回覆。
4.說謊對於前同事的危害為什麼說有些謊言是需要拆穿呢?小良舉一個自己身邊的例子。
小良的前同事進入我們公司的時候,就是透過簡歷作假。其實也沒有改動很多,就是他之前是一名普通程式設計師,簡歷裡寫著自己是負責人。當時公司就發現了這個問題,在於對方公司求證後,對方沒有明確表態,公司出於需要,還是招聘了該員工。
但是當工作一段時間後,公司處於業務需要,不在需要這個崗位了,按說這種情況是需要公司進行N+1的勞動補償的。但是,公司直接找到該同事,正式與前公司溝通後(發函),確認了其之前為普通員工。指責其簡歷作假,勞動合同是無效合同,不僅需要離職,還需要賠償公司招聘新人的人力成本。鑑於已經工作這麼久,主動離職不予追究責任。
這其實是人力的一個套路,但因為前同事確實有問題,只能無奈的離開單位,沒有得到任何賠償。
所以說,說謊是要付出代價的,不僅僅是現在,在以後也需要為以前的行為買單。既然這樣,踏踏實實的未必是一件壞事,對前同事來說,也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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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HR知心小姐姐
在遵循事實、不違背原則性問題的前提下有技巧的回答:
第一,一定要遵循基本事實,何謂基本事實,比如任職時間是1年,筒歷上寫的是5年,那肯定得如實予以否認;
第二,對於一些原則性問題一定要如實反映,何謂原則性問題,比如該員工在公司是因為貪汙十幾萬而被辭退(即可能會涉及重大經濟利益關係)給企業和員工造成重大損失的,類似於此類原則性問題一定要如實反映,儘量避免或降低招聘單位損失的風險性;
第三,對於一些明顯是非問題如實回答即可;對於一些模糊是非可類似這樣回答“抱歉,這個我不是太清楚,抱歉幫不到你”;
第四,態度也好重要哦,做為一名在職工作人員,當接到用人單位或第三方背景調查公司的電話時,還是需要保持商務禮貌認真對待,這樣不僅是對公司形象的維護更是對個人形象的良好展示;
綜上所述,如果簡歷遵循基本事實,而且前同事之前在公司各方面表現還OK的話就照實的說說好話,養家餬口不易,權當幫幫人,“贈人玫瑰,手留餘香”嘛;當然如果簡歷太過於造假或誇張事實,本著為人為已的原則如實反映;最後注意禮貌認真態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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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十薈團採購
總體上如實回答。畢竟關係到你的個人信譽問題。
我的原則是儘可能實事求實。
事實求是,職場中有自己的執行規律。講人情,講感情,講假話在職場中屬於陋習。
一定要把自己的良心守護好,做個正直的人,同時也要這樣想,你其實是在幫同事改掉說慌的壞習慣,幫助同事成長,道是無情卻有情。
優秀的同事,我會如實回答。很多有優秀的同事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機會,我作為HR,工作中一直是人緣比較好那種,同事們都喜歡留下我的電話作為背景調查的電話。
雖然從公司離開了,增加了我的工作量,可是我依然由衷的對我同事有了更好的工作機會,有了更好的發展感到高興。
對方在職業發展歷程中有了新的機會,一定是有可取之處和過人之處的。
對方新的公司在背景調查中,通常會針對我同事的工作業績,能力優勢,等方面做簡單的瞭解,這是我工作的內容和擅長,我會重點給予對方這些基礎資訊的客觀真實回答。
表現一般的同事,我會說:還好,還可以,還行的詞,不會直接說不行。雖然不願意害人,可是我也不能過於違揹我的個人意願和真實的資訊。
尤其是有過比較大的違規違紀甚至財務風險的人員,如果第三方調研機構沒有問,我不會主動回答的,但是對方如果主動去詢問:是否有過違規違紀方面,我會如實回答的。
我也需要遵守我的職業道德底線和準則。
有幾個同事,會提前打電話跟我溝通,他正在找工作,可能會留我的電話。有的人會告訴我怎麼說哪段,有的人只求別說自己是被辭退的。
遇到這種情況,通常我會在接到第三方或對方HR 電話時,就對方的問題回答,不做任何延展,避免言多必失。
如果前同事吹的太厲害,我不做正面回答;被辭退的那幾個同事當時是因為業務調整,跟個人工作表現無關,所以對方問我離職原因,我回答對方是個人原因。
寫在最後:職場也是一個積累的過程,任何的好的和壞的都可能被留下來,我們儘量做個好人,儘量不要去害人。
以前的同事,明明是主管,在簡歷說是經理,明明是被公司開除的,在簡歷上說是主動辭職,明明在公司業績很差,在簡歷上寫得天花亂墜,在加入新公司前,對方公司往往需要作背景調查,或者是對方的HR、或者是獵頭、或者是第三方調查公司,打電話問到你的時候,你會怎麼說?實事求是,還是替你同事掩蓋事實?
回覆列表
常規操作是實話實說,畢竟你自己的想法也是傾向於實話實說。然後騷操作就是:背調一般都會找你同事在入職申請表中寫的資訊,如果你實話實說,他又很大的可能知道是誰講的,如果他在外地,你們沒有瓜葛了,無所謂。如果還有聯絡,在被調的時候就說一些無關大雅的事情,敏感事情就用不熟悉一筆帶過。畢竟你實話說了,那家公司也不會喊你過去上班,給你加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