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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魯哥說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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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島牛南希律師
1、目前房屋管理中心沒有統一保管押金的業務,公民個人可以向該部門提出建議,希望以後能夠新增此類業務;
2、房東作為出租方,不可避免的會索要一部分金錢作為擔保,防止租客破壞房子;
3、現實生活中也大量存在房東扣住押金不返還給租客的情形,此類矛盾頻發;
4、希望有關部門能儘快規制租房市場,查處租房市場的亂象。
1、目前房屋管理中心沒有統一保管押金的業務,公民個人可以向該部門提出建議,希望以後能夠新增此類業務;
2、房東作為出租方,不可避免的會索要一部分金錢作為擔保,防止租客破壞房子;
3、現實生活中也大量存在房東扣住押金不返還給租客的情形,此類矛盾頻發;
4、希望有關部門能儘快規制租房市場,查處租房市場的亂象。
這個想法是好的,因為我是做房產中介的,確實會有這種現象存在,租客這邊到期了,房主這邊有各種原因不退或者少退承租者的押金,如果真的這樣,可以防止房主這邊不退給承租者押金。
現實生活中,估計不太好操作。因為這樣的話,除了對承租者有好處,對於房主,對於政府部門來說,不算是一件互利互惠的事情。
對於房主來說可能會擔心租客這邊會破壞屋子裡面的固定設施,如果押金不在自己手裡,可能就無法有效防止這件事情的發生。
對於政府部門來講,如果這樣做,會增加一部分工作量。可能就得涉及到專人做這種事情,而且還有可能涉及房主和承租者的糾紛。
所以很多地方,估計不會實行這種辦法。
那麼如何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呢?其實朱哥和房主之間是一個雙向選擇的過程,對於租客來講要選擇一些比較好溝通的,比較通情達理的房主。對於房主來講,選擇有固定工作的,個人衛生看起來比較乾淨的租客比較好。
唉,本身租客和房主之間是一個矛盾體,相對來說比較容易發生矛盾。其實這些矛盾大部分都是些小矛盾,如果有良好的溝通基本上都可以解決。其實當有矛盾發生的時候,找個第三方來負責調解還是比較好的,第三方選擇誰比較好呢?可能選擇社群的工作人員比較好。因為社群的工作人員就是跟人民群眾打交道的,他們處理的事情的手段比較老道。
最後,說一下誰都喜歡乾乾淨淨的租客,誰也都喜歡通情達理的房主。盡個人所能吧,讓我們變成對方喜歡的那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