齡(幼兒期)孩子的哭鬧
場景:
琳娜在三歲時被診斷為自閉症以及嚴重認知語言發育落後。她有時會表現不服從,發脾氣哭鬧,還有自我傷害行為(哭鬧行為強化結果)。家長報告,最近琳娜在行車途中總是大聲哭鬧,醫生排除了可能的病痛等因素,也找不出其他客觀原因。
1觀察記錄:
對琳娜的哭鬧行為進行觀察,做行為歷史回顧,把哭鬧行為的先行事件和後隨事件記錄在 ABC 表格。行為的形態分析表明琳娜坐進車時並不哭鬧,剛開車也不哭鬧,等車開了幾分鐘,她就用手指塞住雙耳,發出尖叫,哭喊,蹬腿,有時甚至用頭撞擊硬物或自己打擊自己頭部,停車以後,哭鬧行為大都會自行終止。據觀察,琳娜在家裡和其他壞境也有類似突發的哭鬧行為,但發生率比較低,而在行車途中發生率最高。
示範:
2資料分析:
對於積累的ABC資料進行分析,發現行為的發生與終結幾乎與周圍的社會性事件(先行及後隨事件)無明顯相關性,而與行車的環境相關性很高。為了進一步探查該行為功能,與家長一起在行車時對先行及後隨事件做實驗性增減調整,表明這些改變對哭鬧沒有明顯影響。
3功能假說:
在此基礎上建立功能假說:琳娜的哭鬧行為也許與她的某種感覺相關,是一種“自我強化” (automatic reinforced)行為 。往往自閉症患者的感官會對某些外界刺激特別敏感,而我們或普通孩子未必會在乎,甚至感覺不到這種刺激。如果這是一種使琳娜厭惡的刺激,行車壞境加劇了這種感覺,觸發了哭鬧行為,哭鬧行為是她引起他人注意並可能得以逃避的自然反應,因為哭鬧加劇家長停車則強化了哭鬧行為。
4設計干預方案:
考慮到坐車出行是琳娜在生活中無法避免的交通方式,而且觀察到琳娜在剛開車最初幾分鐘並不哭鬧,說明她也許能在某種程度上忍耐這種感覺,於是決定採取以下兩項干預:
a, 以容忍訓練(tolerance training)作為主要干預措施,目的使琳娜最終能夠容忍坐車環境。
b, 因為這種使琳娜厭惡的感覺很可能與聽覺有關,選擇琳娜喜歡聽的音樂在行車時播放,以“對抗”使她厭惡的聽覺,以降低哭鬧行為的動能 (MO)。
5實操程式:
▲ 透過強化物篩選,選出琳娜最喜歡的歌曲音樂,做實驗播放,琳娜在聽音樂時哼哼搖晃,很專注放鬆。然後進行一天數次行車容忍訓練:先播放音樂,再發動車,一面仔細觀察她的表情,當琳娜開始表現哭鬧前的徵兆(身體加劇搖動,兩手指向耳朵)立即熄火等待。但不下車,音樂繼續。等她安靜下來後,再發動車。如此重複。同時觀察記錄每一次從發車到哭鬧的時間長度的變化。
▲ 經過幾周容忍訓練以後,家長報告琳娜的容忍時間在一點一點延長,這樣就印證了前面的功能假說。諮詢至此,家長參與了觀察,記錄,分析,功能假說,設計干預,實操訓練,已經充分理解方案的理念,把握了行為干預的關鍵步驟,對於治療前景也建立起信心,所以以後的干預就完全交給家長。
▲ 半年以後,琳娜對行車的容忍時間延長到正常兒童水平,坐自家車坐公交都不哭鬧了。但有時她仍然會在其他場合爆發哭鬧行為,有些可能也是自我強化行為。家長透過電話電郵諮詢,能夠運用類似的分析方法,自覺地進行後繼干預,並且幫助琳娜把容忍行為逐漸強化穩定,並泛化到其他壞境。結果琳娜的哭鬧行為弱化消亡,家長也成了行為分析治療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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齡(幼兒期)孩子的哭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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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娜在三歲時被診斷為自閉症以及嚴重認知語言發育落後。她有時會表現不服從,發脾氣哭鬧,還有自我傷害行為(哭鬧行為強化結果)。家長報告,最近琳娜在行車途中總是大聲哭鬧,醫生排除了可能的病痛等因素,也找不出其他客觀原因。
1觀察記錄:
對琳娜的哭鬧行為進行觀察,做行為歷史回顧,把哭鬧行為的先行事件和後隨事件記錄在 ABC 表格。行為的形態分析表明琳娜坐進車時並不哭鬧,剛開車也不哭鬧,等車開了幾分鐘,她就用手指塞住雙耳,發出尖叫,哭喊,蹬腿,有時甚至用頭撞擊硬物或自己打擊自己頭部,停車以後,哭鬧行為大都會自行終止。據觀察,琳娜在家裡和其他壞境也有類似突發的哭鬧行為,但發生率比較低,而在行車途中發生率最高。
示範:
2資料分析:
對於積累的ABC資料進行分析,發現行為的發生與終結幾乎與周圍的社會性事件(先行及後隨事件)無明顯相關性,而與行車的環境相關性很高。為了進一步探查該行為功能,與家長一起在行車時對先行及後隨事件做實驗性增減調整,表明這些改變對哭鬧沒有明顯影響。
3功能假說:
在此基礎上建立功能假說:琳娜的哭鬧行為也許與她的某種感覺相關,是一種“自我強化” (automatic reinforced)行為 。往往自閉症患者的感官會對某些外界刺激特別敏感,而我們或普通孩子未必會在乎,甚至感覺不到這種刺激。如果這是一種使琳娜厭惡的刺激,行車壞境加劇了這種感覺,觸發了哭鬧行為,哭鬧行為是她引起他人注意並可能得以逃避的自然反應,因為哭鬧加劇家長停車則強化了哭鬧行為。
4設計干預方案:
考慮到坐車出行是琳娜在生活中無法避免的交通方式,而且觀察到琳娜在剛開車最初幾分鐘並不哭鬧,說明她也許能在某種程度上忍耐這種感覺,於是決定採取以下兩項干預:
a, 以容忍訓練(tolerance training)作為主要干預措施,目的使琳娜最終能夠容忍坐車環境。
b, 因為這種使琳娜厭惡的感覺很可能與聽覺有關,選擇琳娜喜歡聽的音樂在行車時播放,以“對抗”使她厭惡的聽覺,以降低哭鬧行為的動能 (MO)。
5實操程式:
▲ 透過強化物篩選,選出琳娜最喜歡的歌曲音樂,做實驗播放,琳娜在聽音樂時哼哼搖晃,很專注放鬆。然後進行一天數次行車容忍訓練:先播放音樂,再發動車,一面仔細觀察她的表情,當琳娜開始表現哭鬧前的徵兆(身體加劇搖動,兩手指向耳朵)立即熄火等待。但不下車,音樂繼續。等她安靜下來後,再發動車。如此重複。同時觀察記錄每一次從發車到哭鬧的時間長度的變化。
▲ 經過幾周容忍訓練以後,家長報告琳娜的容忍時間在一點一點延長,這樣就印證了前面的功能假說。諮詢至此,家長參與了觀察,記錄,分析,功能假說,設計干預,實操訓練,已經充分理解方案的理念,把握了行為干預的關鍵步驟,對於治療前景也建立起信心,所以以後的干預就完全交給家長。
▲ 半年以後,琳娜對行車的容忍時間延長到正常兒童水平,坐自家車坐公交都不哭鬧了。但有時她仍然會在其他場合爆發哭鬧行為,有些可能也是自我強化行為。家長透過電話電郵諮詢,能夠運用類似的分析方法,自覺地進行後繼干預,並且幫助琳娜把容忍行為逐漸強化穩定,並泛化到其他壞境。結果琳娜的哭鬧行為弱化消亡,家長也成了行為分析治療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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