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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孫偉今年兩會帶來了一份關於“禁止醫療機構開展單身女性凍卵”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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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苗洞天

    人工輔助生殖技術,

    給予女性生育平等的,

    選擇機會。

    這是全國政協委員、重慶靜昇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彭靜今年提交的《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權》提案。

    與此同時,全華人大代表、山東中醫藥大學的孫偉則建議禁止單身女性冷凍卵子。孫偉認為,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禁止醫療機構對單身女性進行卵子冷凍,可以避免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濫用,避免該技術商業化,有利於保護後代和人口正常繁衍。

    1、女性的卵子,是其生殖細胞。作為身體的一部分,具有完全的處分權。法律不應剝奪這種處分權;

    2、“凍”與“不凍”的選擇權,與是否單身無關;

    3、按照現行規定,單身女性本身就沒有權利“凍卵”,無需再立法強調,沒有意義;

    但是,對於#建議賦予單身女性實施輔助生育技術權利#,本人依然持反對意見:

    1、單身女性生育無相關法律支援,所有關於生育的規定,都離不開“夫妻”的概念;

    2、全面放開“單身女性實施輔助生育技術權利”,違背夫妻生育子女的傳統,不合自然法則;

    3、是對“夫妻”制度的挑戰,可能為一夫多“妻”大開方便之門。有證的一個,沒證的可以很多,而且不再受道德約束;

    4、“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從小被叫做“野孩子”的, 能幸福嗎?

    5、 在大家都接受“法律保護單身女性也可以放開生孩子”的觀念之後,是否不利於女孩潔身自好,對自己、對孩子負責呢?

    6、不僅僅是倫理道德問題,還會引發單身女性結婚、繼承、非法代孕等法律問題……

    綜上,支援賦予單身女性冷凍卵子的權利,但如果想生育,必須讓這個孩子知道父親是誰,最起碼,名義上父親是誰(男方不育的情況)。

    如果只是不想結婚但想要個孩子,沒問題啊,法律並未禁止單身女性收養孩子啊。想自己生,也可以,先把卵子冷凍,遇到合適的,結了婚再生也不遲。

    畢竟,家庭是社會的最小單位。父親的角色,絕不是一個“精子”就能代替的。你們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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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旭日東昇5500

    冷凍有什麼用,該生育的年齡不生,等老了再起用卵子,扶養孩子不單是用財力,主要是有精力,過了五十歲養育孩已經力不充心了,費常吃力,等自己八十歲孩子才可以自立,其實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你都是很難有足夠的精力陪護孩子。對孩子的成長非常不利,我還是希望年青人早結婚早生孩子,就是父母幫帶,老人也是五十到六十歲還能帶好,一到六十多根本帶不動了,想幫也沒精了,所以說早婚早育為上策

  • 3 # 胡壯壯

    社會走向文明的標誌之一不是順從多數,而是尊重少數。

    禁止凍卵,難道不是一直禁止的嗎,什麼時候放開了我怎麼不知道?

    因為會造成社會隱患,所以不能放開。這句話與因噎廢食何異?話說生育也可能對女性身體造成極大傷害,甚至可能導致死亡,我看要不也一併禁止了吧。

    因為擔憂風險隱患而侵犯婦女應有的權利,這何嘗不是一種傷害?

    況且,自古以來,技術的發展只會在和人民需求一起增長,隨著臨床案例的增多,凍卵技術只會逐漸成熟,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才能因此修繕、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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