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子的,昨天凌晨12點去醫院搶救。心臟供血不足。心率最高150左右,就是現在這種情況可以主動和公司協商離職嘛?非上班的時候工傷。如果不同意離職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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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裡的菇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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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春天遇七月
最好不要離職,病假是有規定的,並且有工資,工資是最低生活保障的80%。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四條規定,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你現在這種情況最好不要主動提離職。
首先,你現在要做的是要查明病因,查清楚是否和工作有關。若被認定為工傷或者職業病,可以向單位或者社保機構申請賠償。這是你的權利。
其次,在職狀態下,公司會為你購買社保,你就醫可以報銷一部分,減輕你的經濟負擔,公司在公傷、職業病認定結果出來前不能辭退你。就算非公傷或者職業病。
當然你可以單方面申請離職,公司在你這種狀態下,沒理由也不敢強留你,相反,更希望你能主動提出,以減少不必要的麻煩與負擔。但請你三思,辭職後若要再維權,過程會變得更加複雜繁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