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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沐紫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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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欖欖3
(我的朋友口述,我整理的,用第一人稱來講吧)我跟丈夫是短距離的兩地分居,我在城裡,他在某鄉鎮財政所上班,所以不可能天天回家的,因為他要值班,我有空也會騎個車下去,也就不到一小時路程。後來他說不用我那麼辛苦,他一個星期值兩次班就行,叫我照顧家裡父母,帶好孩子就行,日子就這麼不鹹不淡的過著。記得有個節日,我可以休假三天,他要上班,我就去鄉下陪他了,他們單位就幾個人上班,三男兩女,一個是我丈夫,一個是快退休的老所長,一個是未婚男,一個是50歲的女幹部,另一個是經常帶個一歲孩子上班的帶仔婆,這天是鄉鎮的圩日,他們要傾巢出動,工作很忙,那個帶仔婆求我幫她帶兩小時的孩子,我答應了,直到他們下班。自那次之後,我如果來丈夫這裡,就免不了要幫那個女人帶一下孩子,我丈夫有個二手車,那個女人的丈夫也在城裡,她也經常順帶坐我丈夫的車回城,然後又一起到鄉下上班,久而久之,不該發生的事發生了,我丈夫居然跟這女人搞到一起了,你說我是不是沒腦子,傻不拉幾的?之後就是離婚大戰,孩子房子判給了我,渣男淨身出家跟那個女人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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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秋明情感美文
特別傻逼的事情,是關於上學是給初戀寫過的一封信。
我和我的初戀是在高中時候認識的,在同一屆,但是不在同一班。我特別喜歡她,就託人給她帶過去一封信———有生以來寫的第一封情書。她收下了,也明白我的意思。
不過我說的傻逼的事情不是這一封信,而是下一封。
你可能要問了:還有下一封信?
有,請接著往下看。
我特別特別想她,但是又見不到她。想說的話也沒法說,心裡憋屈得那叫個難受。
於是我就轉著腦筋地想啊想……突然間計上心來:對,還是用老辦法——寫信,用信把她約出來見個面!
說幹就幹,我馬上寫好了信,和她約定了見面時間和地點,署名是“想念你的人”,特意跑到縣城的郵政局,把信投了進去。為了避免被別人看出破綻,我還特意把寄信的地址寫成了遠在百里之外的一個地方,那是她家鄉的地址。我把我的信偽裝成了她的一封家信。
一切辦妥之後,我就掐著手指頭算啊算,等啊等,終於等到了信裡和她約定的時間。我去到學校大門對面80米遠的那棵大樹下,雖然裝出若無其事的樣子,其實目光幾乎始終沒離開學校大門,就這麼等著,等著她的出現。
結果是,等了好久好久,從學校裡三三兩兩地不斷有人出來,唯獨不見她出來。我傷心欲絕,失望而歸。
後來,我總算弄明白了原因:原來,那封信她根本就沒有收到,早就被她的班主任截留了下來並開啟來看過了,因為班主任早就一眼看出了破綻,雖然我的寄信地址寫的是百里之外她的家鄉,但是信封上的郵戳卻是我們學校所在的縣城———我被一個郵戳出賣了。
知道了這件事之後,我才猛然記起,那天我去等她的時候,當時就隱約覺得有點情況不太對勁,那天,教我們課的兩位女老師搭伴兒慢悠悠地從我身邊走過去,從我這邊看了幾眼,然後往前沒走多遠就折返回學校去了。她們一定是受了我初戀的班主任之託,去實地進行了檢視,落實一下是不是確有其事。我當時矇在鼓裡,還傻逼呵呵地站在那裡等啊等呢。這事現在想起來,身上都直冒冷汗。
老師的智商就是高,不服真的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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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楊會燕
我曾經在年輕的時候,在不懂愛的年紀,為了所謂的愛情做過很多,我現在想起來都覺得好笑的事情。
就比如,我把10086備註成他的名字。去百度了他的學校和家鄉;用高德地圖導航了去他村裡的路程;用QQ 瀏覽器看了他家鄉的特產,去了他家鄉的風景區官網留了言,告訴他們,某天自己要去看看,好山好水好地方,只因我愛的人,家在那裡,所以肯定會很美。還用小號告訴他,有個女人一直愛著他。
他跟我說,我不會自律。然後我就每天跑步,寫日記。下那麼大的雨,我還打著傘散步。直到現在,我還一直保持著寫日記的習慣。
現在想想,過去的自己真的好可笑。為自己那時的幼稚,感到遺憾。在一段不屬於自己的感情裡,迷失了自己。但他的確教會了我成長,我認為雖然錯過,但至少值得愛!
如果還能再來一次,我願意做一個理性而又成熟的女性。至少不會弄丟一個,本來可以做一輩子朋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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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善若水lsh
我曾經為愛情做出最傻✘的事情是在東莞打工的時候。
那時候遇到一個自己特別喜歡的女孩子,因為有很多共同的興趣愛好,成為了無話不談的知己。
和她接觸久了,心裡認定這就是我愛的女孩子了。
其實我心裡也有數,她也是喜歡我的。只是作為女孩子特有的矜持,她肯定是希望我開口表白。
我因為家庭原因,從小就很自卑,所以常患得患失,覺得自己家庭貧困,配不上別人,有不想拖別人下水的感覺。
對於表白這個事一直糾結我很久,有一天終於鼓起勇氣約她出去遊玩,準備表白。
那天我帶上早就準備好的小禮物,約她一起去附近爬山,一路上依然是東拉西扯的閒聊,在山上走了半天,也沒有勇氣表白。
下山後又打算趁一起吃飯的時候表白,然而還是沒有勇氣開口。
就這樣一直到回宿舍都沒有開口的勇氣。
後來沒多久和她就各奔東西了。
有時候錯過了一次,便是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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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出你曾為愛情做出特傻B的事情。
做了三件特傻的事情,現在回想起來又好笑,又覺得特佩服自己那時—傻的勇氣!
第一件事情,辭掉了工作,千里迢迢拉著一個行李箱從深圳到冮西去看他,當時他學的是不被所有人看好的武術和氣功。我不顧家人的反對毅然絕然的去江西陪伴了他三年,為了減少學習費用,從來不會做飯的我,為50多個學員做大鍋飯,一做就是三年。
三年後,他一事無成又要去學骨科,我還是很支援他,一學又是五年。
在這五年中,他學習,我打工,費用僅夠生活,但我依然每天充滿信心,我用了三個月的時間折了1000支千紙鶴寄給他。(這是第二件事)
每天下班後第一件事就是寫信,折千紙鶴。
千紙鶴摺好了,我美美的許了個小心願,寄給在湖北學習的他。那時的日子是甜的!
第三件事,知道他特別喜歡道德經這本書,當時又買不到這個版本的書籍,我就從師兄那把書借來,手抄了一年,把一本書完完整整的抄錄了下來。那時的我,不知道哪來的那麼大的恆心和動力!愛的純粹,天真,無我,無慾無求!
現在回想起來,只能一笑而過或者一聲嘆息!
在愛情裡,我犯了多麼大的錯誤,8年的春春成就了別人,失去了自己!
你們說我是不是特傻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