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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子游君

    在傳統的經濟學理論中,資源與生產要素是稀缺的,於是如何基於稀缺的要素來獲得收益與效用的最大化,自然就成了永恆的研究課題。

    在這個資訊無處不在的時代,真正稀缺的資源成了人們的注意力,而“注意力經濟”的概念也便應運而生。注意力背後是巨大的一筆“金礦”,其本身又有稀缺屬性,人們必然會利用各種手段來對其加以爭奪,廣告便是最為重要的一種途徑!

    單純依靠吸引受眾的眼球,根本不足以支撐某個產品、企業乃至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同時,身處在這個資訊大爆炸的時代,每天都有大量的內容會觸及到我們每個人的神經——或許,某種新鮮感會凝聚一時的注意力,然而當新的事物出現時,人們的注意力就會轉移,久而久之,曾經的眼球吸引點就會被逐漸淡忘。

    對此,在半個多世紀前的1964年,加拿大學者麥克盧漢就曾強調,傳媒對於人類社會的最大意義不是它作為載體所承載的具體資訊,而是它本身作為“人體的延長”所帶來的人類感知世界、把握世界方式的改變以及由於這種改變而帶來的對於人類社會活動的影響,是傳媒的演進發展所帶來的“影響力”。這也可以算作是對“影響力經濟”最早的宣言。

    過了近40年,著名媒體專家、人大教授喻國明正式提出了“影響力經濟”一詞,並鄭重說道:

    “傳媒之於市場的價值大小關鍵在於它透過其受眾所產生的對社會實踐和社會發展的影響力,傳媒經濟的本質是影響力經濟。”

    “傳媒之於市場的價值大小關鍵在於它透過其受眾所產生的對社會實踐和社會發展的影響力,傳媒經濟的本質是影響力經濟。”

    換個角度來看,“影響力經濟”其實並沒有否定“注意力經濟”,而是對其的升級與提高。如果說注意力經濟突出的是受眾對媒體釋出資訊的注意,那麼影響力經濟解決的便是資訊釋出者、媒體(資訊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互動關係。注意力的吸引是打造影響力的基礎,透過對注意力背後人群的影響才是最終目的。商家在市場中的收益和經濟效益如何,不取決於注意力資源得到的多少,卻取決於它的影響力的大小。

    仍然回到廣告,不管是何種媒介,廣告額和廣告收費標準是多是少,完全取決於它對多大規模的受眾產生了多大影響力,進而能夠在多大程度上影響市場消費與人們的決策。如果沒有實質性的影響力,而僅僅是被受眾注意到了,那與無效廣告沒有任何區別。

  • 2 # 小百通

    通俗點說,經濟執行需要人類的參與,如何讓大量人類參與到經濟執行中來?那麼就需要到了“廣告”即廣而告之。廣告帶動人(自然人和法人)參與某一項經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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