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昨天下午騎電動車行駛在非機動車道上,丁字路口綠燈直行,右側右轉車為禮讓行人停車,我剎車不急追尾了對方汽車。對方報警。交警出警後讓我們私了協商解決。因為在賠對方多少錢問題上沒有達成一致。交警叫拖車把我的電動車和對面汽車全部拖走,然後讓我們事故雙方約時間去交警大隊事故科劃定責任。今天我自費去醫院做了腿部,胸部ct檢查,沒有大礙,醫生診斷軟組織挫傷。請問這種情況交警判定我的責任有多大?後續該怎麼處理?
昨天出現場交警說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主責的機率很大,我很擔心,對方是寶馬3系。我怕我負擔不起賠償!
感謝大家!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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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太原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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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吳丶大帝
從事故的情況看,你全責的可能性大,BMW3 Series是禮讓行人停車,是文明行為,而電動車儘管看上去也沒過錯,但,疏於觀察,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是肯定的。這裡我想說的是,禮讓行人並不止是機動車的事,非機動車也應該有禮讓行人的意識,尤其是透過路口時,應該注意來往車輛情況,行人情況和可能發生的因禮讓行人導致的急停、擁堵等情況,所以透過路口時要帶著剎車慢行。你的傷情沒有大礙,是這次事故的最大幸運。關於賠償問題,可以與對方友好協商,因為是禮讓行人的特殊情況造成的措手不及,首先肯定對方的行為是高尚的文明的,然後請求對方諒解,從照片上看損失不大,若不拮据的話,500元內可以達成一致。另外還有一個辦法可以解決,因損失不大,對方又沒有受傷,你的傷情不重就自己治療了,鑑於此,你少賠償點,然後請求對方走單方事故保險,若對方通情達理,可兩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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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凡人過客
從你表述看,都不是故意,也沒有惡意,看圖片,寶馬損失不大,這種情況機動車一般都會認吃點虧也不會讓拖車拖走,停停車場熬時間。有幾種情況情願拖走也不讓你走。
一,你不認錯,一分不賠,一點責任不負。
二,對方是個小氣鬼,心胸狹窄,也是個不願吃虧的人。
三,你們吵架了,賭氣。
如果機動車是我,會接受你的道歉,最低賠一百或二百也
不會拖走車處理,
作為一個交通參與者,發生交通事故小刮小蹭都是在所難免的,不必過於擔心與恐慌,不管開車還是騎車發生事故後人沒事就是天大的好事兒。從你的描述上分析你的主要責任可能性確實是要大些。但是隻要人沒事萬事都好商量,從圖片上看對方車損不是太重,對方也畢竟是開寶馬之人,咱要錯了,就低頭認個錯,說聲“不好意思”,抱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態去處理他。我的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