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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鑑古君

    先說結論,《水滸傳》中的潘金蓮是一位美貌女子,社會給予她的卻是無情的摧殘。她過著花開花謝無人憐的悲慘生活,實屬那個時代的受害者。

    一、武松高大形象的反襯

    讀過《水滸傳》的人,都知道武松這位“頂天立地”的男子漢,同時,也會記住與他相對應的一位反面女子的形象,她就是武松的嫂嫂潘金蓮。由《水滸傳》的流傳問世,潘金蓮這個“淫婦”形象就臭名昭著了。

    在《水滸傳》裡,潘金蓮至少同3個以上的男性有不正當的關係:張大戶的“纏她”有染,西門慶同她淫亂無度,她還主動調戲武松。

    更可恨的是,她為了滿足那啥欲,安於過著明妻暗娼的淫亂生活。當她同西門慶鬼混到瘋狂地步時,嫌棄本夫武大郎醜陋,在西門慶和王婆的唆使下,投毒致武大郎一死。這樣看來,潘金蓮勾妹夫殺本夫,最後被武松殺死,祭奠亡靈,留下一個“淫婦”的罪名,實屬罪有應得。

    但是,如果我們對潘金蓮這一形象作一個社會分析,就可以看出,潘金蓮的性格變態,是那個畸形社會諸多因素扭曲的結果。

    二、屢遭壓迫的良家女子

    潘金蓮原本是出身貧寒的良家女子,被賣給一個大戶人家當“使女”,自幼過著忍氣吞聲的生活。她雖身為“使女”,卻不甘受辱。主人纏她,她告於主人婆,“意下不肯依從”,“那個大戶從此恨記於心,卻倒賠些房奩,不要武大一文錢,白白地嫁與他。”

    武大為啥能得到潘金蓮?是因為他醜陋——“身材矮短,形象猥獕”。大戶人家把忌恨透過武大報復到潘金蓮身上。武大實際上是無意識地幫助那個大戶摧殘了潘金蓮。潘金蓮不愛武大這是合理的。

    恩格斯指出:沒有愛情的婚姻,就是不道德的婚姻。潘金蓮的婚姻是不合理的,也是不道德的。但在那個社會里,她卻無可奈何,無力掙脫。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講,潘金蓮同武大郎的悲劇命運是社會的罪惡。

    潘金蓮也有其真正的愛情追求,她對武松的愛是真誠的,也是青春的理想的渴望。當她第一次見到武松時就傾注了她的真誠的愛。其一呢,武松是位堂堂男子漢,在她看來,和自己正相配。武大長得這樣醜,於她太不公平了。潘金蓮在當時所處的地位,產生這樣的感情是可以理解的;

    其二是,她認定武大是窩囊廢,沒有大丈夫的氣魄:她在清河縣住不下去,當地浮浪子弟常來欺負她,武大給她作不了主。

    她見了這位打虎英雄,想到給他做妻一定不會愛人欺侮。所以這發自內心的愛在一定意義上講也是值得同情的。因此,潘金蓮對武松的調情,在她淫亂的一面,也有她發自內心對美好婚姻的渴望。

    三、弱女子的悲劇命運

    另一點,潘金蓮同西門慶的通姦,首先西門慶是個浮浪之徒,他好色成性,專門勾引“頗有顏色”的女性。潘金蓮的處境,註定了成為被勾引的物件。

    再者,西門慶比武大長得好,這在潘金蓮對武松的追求徹底失敗後,尋求情感上的安慰時,遇到西門慶的調戲是容易上鉤的。她是用不道德的淫亂生活,反對不道德的婚姻。這是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造成畸形的男女結合的一種反抗形式。

    魯迅先生曾為中國女鳴不平。他指出,本來一些罪過都是男子乾的,卻說婦女是禍水,這是十分不公平的。

    潘金蓮從“使女”開始讓人“糾纏”,後來被人“收用”再被人“轉嫁”,由於各種原因迫使她不得不過著明妻暗娼的生活。她也曾有過抗爭,想潔身自好,這只是不可能的掙扎。

    她是一個弱女子,在惡霸、富商、官僚三位一體的黑暗勢力下,她只能逆來順受,任人擺佈,過著似鬼非人的淫亂生活,最終被剝奪性命,這不得不說,是那個吃人的社會,造就了她的人生悲劇。

  • 2 # 歷史主任司馬遷

    在山東的不少地方,流行著一種美食,那就是武大郎燒餅。

    正宗的武大郎燒餅,雖然各地做法、口味不同,但是外焦裡嫩、越嚼越香卻是共同的特色,不就鹹菜,也能幹吃下幾個。

    當然,要吃武大郎燒餅,最佳搭配莫過於潘金蓮鹹菜。潘金蓮鹹菜主要是魯西南特產的五香芥菜疙瘩,醃好的五香疙瘩,切成絲,通透暗紅,放入蔥絲、撒上芝麻再用調味料拌勻,夾在武大郎燒餅裡吃,鹹中帶香,滋味綿長。

    儘管被罵了數百年,人們還認可潘金蓮是武大郎的媳婦,他們依舊是一對搭檔夫妻。

    《水滸》中的武大郎,給後人的印象是老實本分、矮小笨拙,而潘金蓮雖貌美如花,卻是心如蛇蠍,通姦弒夫的毒婦。這裡頭,其實是對二人最深的誤讀。

    從《水滸》中的情節,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潘金蓮一開始就是以追求自我、追求愛情的形象出場的。

    出身卑微的她,因不甘被大戶人家男主人霸佔凌辱,而被迫跟了窮矮矬的武大郎,若是她天生淫蕩墮落,那為何不先把男主人搞翻?為何寧肯跟武大郎,也不像雀鳥一樣淪為富人的玩物?

    所以,雖然潘金蓮被迫跟了武大郎,暫且壓制住了對愛情的渴望和衝動,但是並不代表這根小火苗就徹底滅掉了。試想,但凡有一絲可能,潘金蓮可能嫁給武大郎嗎?絕無可能,都是現實逼迫的啊,可見潘金蓮的社會地位能有多低了。

    追求愛情?痴人說夢!婚姻自由?不存在的!千斤重擔壓在潘金蓮的心頭,遲早會讓她心靈扭曲,做出驚天動地的惡事來。

    窮矮矬武大郎雖然“癩蛤蟆吃了天鵝肉”,他也心知肚明,不屬於自己的,勉強不得。所以,他們的婚姻,其實有名無實,否則也不至於結婚多年,卻無有一兒半女。早先,潘金蓮也曾經試圖放縱過,但是當愛情渺茫,後來也便心如死灰了。

    雖然潘金蓮看似認命,甘心和武大郎過著平凡的男主外、女主內的小市民生活,但是隻要她心中的真命天子一出現,內心就立刻盪漾起來。

    而武松的出現,擦亮了潘金蓮的愛情火花。武松一出現,潘金蓮就立即展開了洶湧如潮的愛情攻勢。

    若是武松經不起誘惑,相信武大郎也攔不住。可是從劇情的發展看,武松從始至終就是不懂男女之事,不懂女人心,只知打打殺殺的冷酷直男,且有長兄如父的恩情在,當然是斷然呵斥拒絕。他非但是決絕了潘金蓮,更是將潘金蓮羞辱了一番,這讓潘金蓮的內心中,徹底的憤怒了。

    就在此時,西門慶出現了,偏生又趕上個貪財下賤的王婆從中作梗,天時地利人和,為愛鼓掌的時候,卻被個鄆哥撞破。這才有了武大郎捱打受傷,被下毒鴆殺,開啟了《水滸傳》的小高潮。

    雖然讀者觀眾看著過癮,然而捫心自問,你覺得在現實生活中,若是有武大郎、潘金蓮這樣型別的夫婦,可長久麼?當然絕不可能。人們在咒罵潘金蓮淫亂放蕩的時候,卻從未想過,是現實悲劇,讓她不得不這樣一步步走向墮落的深淵,別說潘金蓮,任誰在那樣的位置上,都不會有更好的結果。當今時代,那些貌合神離的普通夫妻,一旦遇著感情的衝動,一點不會比潘金蓮、西門慶差,人性使然。

    那麼,西門慶這樣好色貪婪的紈絝子弟為什麼能輕易贏得潘金蓮的芳心?首先,有錢,其次,有情調、懂女人,第三,潘金蓮想要的他都能給。

    這兩年,新聞上經常曝光一些渣男,對不少適婚女子騙財騙色,而且不少是同時和多名女子同時交往,並讓多名女子懷孕生子,他們是怎麼做到的?因為他們更懂女人,更懂人性的弱點,更善於利用人性之惡。

    所以,現實生活中就能看出,若是遇著西門慶這樣的男人,沒有多少女人能不被俘獲,為什麼?遇著一個懂你的人,難道不是這個世界上最難以抗拒的事情嗎?

    所以,不管是潘金蓮,還是武大郎,不管是小說虛構的故事,還是現實生活中的案例,都告訴人們,凡事皆有因果,這個世界上既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更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沒有簡單的好人、壞人之分,其本質上,都是人性使然,看懂了人性,也便看懂了人物。

    《水滸》作為一部偉大的作品,最偉大之處莫過於強烈的反諷,最忠君愛國的宋江,得到的,是一杯鴆酒。最熱烈渴望愛情,渴望自由婚姻的底層女子潘金蓮,也只能在被壓迫中變成人人唾罵的淫蕩毒婦,這,難道不是對那個黑暗時代最強有力的控訴嗎?

  • 3 # 一斗樓

    這又是個今人評論古人的事。因是小說故事,說說也無妨。以蓮的通姦之事,古人認定是有罪的,入七出之條,也有以宗法處置,浸豬籠也是常有的。報官是不會的,因為敗壞門風,不宜宣揚。所以大多以逐回孃家,或以婦女自殺,家人謀殺對外稱急病亡。如紅樓夢秦可卿:通姦事。在如今來說,通姦是無罪的,是女性解放的表示。幾日前看到一則報道外國女性把賣淫當作副業,一邊又當教師,老公也支援。通姦在當今是以非法同居作命名的,沒犯事的都沒關係,什麼上下級的,辦公室的,高粱地的,1公園椅的,路邊草墊的,經理室的,跳蚤車的,公共廁所的,總之你想得到的,都可以看得到的通姦糗事。不過,一件事若已是習以為常了,便不足大驚小怪了。所以蓮之事,今人視之平淡至極。倘若她沒謀殺大郎,她是可憐憫的,武二郎會被今人罵個狗頭噴血的。可惜她殺人了,只能抵命,這個施耐庵有點毒,為什麼不把小金蓮放過?唉唉!無奈啊!

  • 4 # 英雄悲歌

    肯定是悲劇哇!

    封建社會的女性地位低下,無權決定自己的命運。小潘自小就被賣入張大戶家做奴婢,張大戶幾次想強暴她都沒得逞,後被張大戶老婆撞見,百般折磨打罵小潘,張大戶無奈,出於嫉妒心裡,把小潘嫁給又矮又醜的武大郎,這能是罪有應得?

    小潘跟著武大生活了幾年,說實話,放現在沒哪個女人能忍受,但金蓮沒辦法,只能咬碎牙往肚子裡咽。後來遇見了武松,金蓮有了幻想,這不怪她,換誰也會有的。但不幸的是二武兄弟情深,情同父子,武松雖然也有那個意思,但人倫道德約束著他,況且武大對於他來說就像父親,武松絕不能做出此等違揹人倫的事情,可惜小潘看不出,竟然向武松表白,結果……呵呵,當然被拒絕了!

    至於後來出軌西門大官人,既是巧合也是必然,這裡邊王婆是最大的禍首,可以說沒有王婆就不可能發生後面的一切,在王婆與西門的聯合設計下,小潘不陷入圈套才怪呢?

    事情一步步走下去,小潘已經無法回頭,也無法左右,只能硬著頭皮走下去,害死武大後,小潘還是很自責的,但在西門大官人的軟硬兼施下,她別無選擇。

    武松殺她時,小潘沒有求饒,也沒有害怕,她從容就死,臨死前吐露心聲,武松義無反顧,一刀下去,剜出金蓮的心肝祭哥哥,可憐命苦的潘金蓮結束了悲慘的一生。

    怎麼說,小潘都是受害者,都是被迫的選擇,她無罪,她是封建社會的底層吶喊者,用她的死來喚醒麻木的人們。

    “大郎,該吃藥了!”

  • 5 # 意學林子

    金蓮是可憐可悲的女子。原本受到老員外的非禮,卻被那員外夫人嫉妒,處罰金蓮嫁給全城最醜的男人,面對這樣的命運,沒有一個好心人站出來為她說過一句話,也沒看到金蓮的孃家人出來過(或者孃家人都死了)。而武大郎呢?他若心地善良,自然不會委屈這樣的一個女子跟著自己。他完全可以成人之美,那樣金蓮會感激他一輩子,可是他沒有。武松雖然是一個好兄弟,但對這段婚姻的由來不可能不知道。我想問,倘若金蓮是武松的妹妹而非嫂子,他難道也要金蓮死心塌地跟著一個由處罰得到的家嗎?

    金蓮是一個沒有體會到人間溫暖的人。當她的心死了後,便什麼事都做的出來。她的悲劇是哪個社會人心冷漠導演出來的。

  • 6 # 胡說會

    以現在的眼光再詮釋下 潘金蓮的故事 小潘家境不好 父母也沒文化 母親早早給牽了根線 給有錢人做小蜜 當然是為了錢 有錢人家裡自然關係複雜 勾心鬥角 小潘年紀輕輕就學會了各種技能 一日東窗事發 老闆娘硬是讓老闆開了小潘 給我滾蛋 老年老闆畢竟疼愛小潘 不願就此一刀兩斷 所以找了個落魄租客 武大 為什麼要是武大 理由如下 第一此人一定要貧困 貧困到這輩子娶妻無望 第二此人一定要醜陋懦弱 如果小潘嫁過去後 因為此人的剛強勇猛而斷了與原主人的聯絡就得不償失 畢竟原主人上了年紀 原文說是濃如鼻涕軟如泥 第三要近 方便 武大剛好是這麼個人選 近水樓臺 站在武大的角度看 不僅得了個如花似玉的媳婦 還免了房租 房東每次來總免不了留下些好處 況且媳婦本來就不是你的何樂而不為 日子過的順遂 武大手裡也有錢了 按現在標準武大因為這事幫人家管個小蜜 照顧衣食住行 得好處費一百萬以上 後面買房可見 一日老老闆死了 老闆娘把他們趕了出來 在街邊租間房子住 畢竟從那個壞境出來的人難改好吃的本色 流氓混混如雞屎上的蒼蠅 越聚越多 武大也不是傻子 白給的活不能幹 去隔壁縣買了棟兩層沿街的房子 看出武大的實力了吧 此後 遇見武松勾搭武松 被怒斥 又棒打了西門慶 武大仗派出所長之威當了次男人被打了個半死 小潘害怕所長報復 又讓感情衝昏了頭腦 經老王挑唆 藥死了武大 你說她死的冤不冤 一點都不冤 要說冤也只是冤在了開頭 年輕輕的就進了大染缸 讓人家當了小蜜 就像紅樓夢裡的一句話 我看這府上就這兩頭石獅子是乾淨的 當然如果她嫁了一個正常的男人結局會怎麼樣會不會也會有一番故事就不好說了

  • 7 # 擺渡天堂

    佛家說,有因就有果,有果就有因。一個人的命運是複雜的,而又是活生生的!讓人感嘆又無奈。

    從結果看潘金蓮出軌、毒害親夫,是罪大惡極,人人得而誅之,是罪有應得。因為她的行為對於社會而言是不道德、是邪惡的。

    但是從一個人的命運上去看,她又是極其可憐、可悲的。《水滸傳》裡的女人都是悲劇,只有像孫二孃、顧大嫂成為母夜叉才有一席之地。林沖的老婆被休,潘金蓮被殺,一丈青心死了……。充分說明了在那個時代裡女人基本是沒有地位的,或者說女人要透過成為男人才有地位,不得不說這是女人的暗黑世界啊!

    在這樣一個社會背景下,潘金蓮的人身當然不是自由的,然而追求自由又是人的本性。潘金蓮因不從員外,被嫁與武大郎,因武大郎又矮又醜,而武松高大英俊。潘金蓮有多美,來看作者的描述:眉似初春柳葉,常含著雨恨雲愁;臉如三月桃花,暗藏著風情月意。纖腰嫋娜, 拘束的燕懶鶯慵;檀口輕盈,勾引得蜂狂蝶亂。玉貌妖嬈花解語,芳容窈窕玉生香。一個絕色美女卻憂憂愁愁的,哪個正常男人見了不生憐?照一般的邏輯,潘金蓮跟武松成一對那才是郎才女貌的完美結局,潘金蓮也是這麼想的,所以她才會主動去示好武松。

    沒見著武松之前,潘金蓮恨自己的命運,見了武松,立馬恨消愁散,滿臉堆笑。她覺得這是老天有意的安排,一個女人嫁給如意郎君的美好結局就在眼前。而武松呢,被世俗的道德綁架,又看不到潘金蓮的雨恨雲愁,看不透潘金蓮的心思,於是把潘金蓮對愛情的渴望變成了淫蕩。

    “酒作媒人色膽張,貪淫不顧壞綱常。 席間便欲求雲雨,激得雷霆怒一場。”潘金蓮為追求愛情準備的燭光宴意外收場,各不歡喜。從此潘金蓮的愛情夢碎了,雨恨雲愁消散了,心死了……。

    而武松呢?女人在他眼裡成了“花木瓜、空好看”而厭惡心起。這二人的心一死一生,就是悲劇的開始……。

    讓人感嘆、唏噓、惋惜,不得不說施大爺水平高啊!

  • 8 # 然呃

    這應該是悲劇咯!根據古希臘哲戲劇家艾斯庫洛斯~西方的悲劇之父~的理論:悲劇的原因有幾種,一是由個人性格所導致的悲劇~個人既是苦難的製造者,又是苦難的承受者;再是由環境即社會的原因導致的悲劇;還有一種是無因之悲劇,也就是命運的無情捉弄~"奧,超脫泥塵的神明,我們苦難的淵藪‘’!

    我們首先看潘金蓮所處的時代背景,《水滸傳》為我們所呈現的是北宋末年社會百態圖~‘萬惡的舊社會’額。官場腐敗,富商地主等與官員勾結營私,構成了一張黑暗的惡勢力網,潘金蓮,作為一個大戶人家的使女,處在社會最底層,屬於受壓迫,無話語權和人生自主權的弱勢人物。

    彼時的中國社會,女性處於依附、被壓迫的社會地位,她們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人尊嚴和權利,而被物化為可以買賣的商品。所以啊,她先是被大戶給強佔,再被賣給"身不滿五尺,面目醜陋,頭腦可笑,諢名三寸丁,谷樹皮‘’的武大郎,金蓮啥人?~‘’眉似初春柳葉,常含雨恨雲愁;臉若三月桃花,暗藏風情月意‘’~額,天生尤物。不過,俗話說了,好漢無好妻,賴漢攤花枝,我們經常能看到容貌不般配,但仍你儂我儂,恩恩愛愛的男女,倆人有沒有感情這才是關鍵,偏武大懦弱本分,連個媳婦也保護不了,人又木訥不通風情。金蓮不要說愛了,言語間,滿是恨意‘你看我那三寸丁谷樹皮,三分像人,七分似鬼,我直恁晦氣’。畸形變態的婚姻~這才是潘金蓮人生的最大悲哀和出軌、謀殺最直接的導火索。

    即使與她勾搭成奸的西門慶也是把她當做一個玩偶,一個物件,正是在他的慫恿下,潘金蓮走上了下藥、殺夫的不歸路,哈哈!

    那所謂的正人君子武二郎,從始至終,都不拿正眼看他滴嫂嫂,對她表現出了最大的蔑視和憎惡,最後的懲罰也是如此血腥無情,體現了當時社會的主流對女性的極端蔑視。

    我們再從這所謂的無因之悲來看,一切都又如如此巧合,一切都有如命運一手之安排,倘若中間一個環節缺失,金蓮將轉向另一個結局,或者有個幸福的歸宿也未必呢?比如說,她遇到一個善良的主人,再比如說,她嫁給的不是大郎,再比如說,那天她湊巧,沒在窗邊……

    嗚呼,悲哉,潘金蓮!

    這人生,像不像艾斯庫洛斯的名言:

    ~聊無止境的磨難~夾裹痛苦的驚濤,你要把我卷向何方?~

  • 9 # 文化一家人

    還是那句話:評說古代的事物,應該以古代當時的社會環境,人文習俗,法制道德,弱肉強食等實際條件為標準。如果站在今天倫理道德,法制觀念,人文習俗的高度來評價,得出的結論勢必會不倫不類不符合實際。

    施耐庵在寫《水滸傳》時,自然也會站在歷史的角度上來書寫,絕不可能把一千多年後的今天的道德觀念,法制意識摻雜進去。

    有人提出,武松面對兄長被害,一氣之下殺死嫂子和西門慶,屬於激情殺人,不符合法律。而應該走法律程式,去報官,由官府按法律條文來處理。簡單說,就是武松沒權力殺人。這不就明顯是拿今天的觀念去評判一千多年前的事麼,這是不現實的。

    實在抱歉,說了題外話。

    書歸正傳。

    一、潘金蓮是罪有應得

    潘金蓮所處的時代,是一千多年前的北宋封建王朝。她被大戶人家賣給了三尺枯樹皮武大郎。要身條有身條,要臉蛋有臉蛋,花容月貌的她,竟和一個半殘廢同居一床,這是名副其實的一朵鮮花插在了牛糞上,她冤啊!

    但是,那不是婦女能頂半邊天的今天,對婚姻不滿意可以離婚。而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婦女沒有一點社會地位的封建王朝。她活是武家的人,死是武家的鬼,就是冤死也得受著,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反抗,如有反抗就是大逆不道。

    更何況,距我們最近的民國時期,婦女也是女子無才便是德,甚至連個姓名都沒有。嫁到夫家以後,只能以王氏、李氏、趙氏來稱呼,這個姓還得是夫家的姓。

    所以,當時潘金蓮的所做所為,既使不被武松殺掉,按照當時的法律,也是要騎木驢的。那是一種對通姦婦女最慘無人道的刑罰——直到折磨至死。據說還有一種沉木籠的刑罰,就是把人裝在木籠裡,沉到水裡活活淹死。這倆種死法,都不如讓武松一刀殺了好受些。

    由此可見,美女潘金蓮所犯的錯誤,已經是頂級錯誤,罪有應得,非殺不可。

    二、武松殺嫂,符合人物的性格特徵

    武松在書中的形象,本來就是剛直不阿,眼裡容不得一粒沙子的錚錚鐵漢。出差回來看到親哥哥被害至死,他要不給哥哥報仇血恨,那就不是武松,而是林沖了。林沖面對娘子被高衙內調戲,礙於自己頂頭上司高太尉的面子,忍氣吞聲,最後還是被逼上梁山。而武松不可能走那條路。更何況,後面還有宋江怒殺閻婆惜的情節作陪襯。宋江那麼懦弱的人物,情急之下都把自己外房給殺了。反應到武松這裡,如果不殺掉潘金蓮,那施耐庵老先生就沒辦法再往下寫這個《水滸傳》了。

    用現在的眼光看,潘金蓮死的確實有點冤枉。因為她是愛情受苦在前,出軌西門慶在後,或多或少有點客觀原因,確實有點讓人同情,也算個不大不小的悲劇。但在那個朝代,不存在這種思想觀念,根本不能叫悲劇,只能叫罪有應得。

    三、武松殺嫂是不得已而為之,因為不能僅殺西門慶而留下嫂子,沒有那個道理呀!

    這第三條就到《水滸傳》中最精彩的環節,也看出了施耐庵老先生懂得人情事故的高明,把這裡處理得合情合理,天衣無縫。

    西門慶是當地一霸,連縣官平時都受他欺侮。如今看到西門慶被武松殺了,加上武松為人剛正,人緣極好,便也想袒護武松,減輕罪責。在上報案卷時,把卷宗給改了。改成了如下情節:

    縣官念武松是個義氣烈漢,一心想周全他,便喚人商議道:念武松那廝是個有義的漢子,把這招狀重新做過,改作:武松因祭獻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爭。婦人將靈床推倒。武松救護亡兄神主,與嫂鬥毆,一時殺死。次後西門慶因與本婦通姦,前來強護,因而鬥毆,互相不服,扭打至獅子橋邊,以至鬥殺身死。

    這個縣官為了周全武松,把這件事活活改成了打仗鬥毆失手傷人。

    而對罪魁禍首王婆,則按真實情況來寫,罪狀如下:

    王婆生情造意,哄誘通姦,立主謀故武大性命,唆使本婦下藥毒死親夫,又令本婦趕逐武松,不容祭祀親兄,以致殺傷人命,唆令男女故失人倫,擬合凌遲處死,接著便把那王婆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帶去東平府吃了一剮。

    到頭來,潘金蓮沒騎著木驢,倒讓王婆給騎了木驢。

    這一段,施耐庵老先生運用大膽想象,擅自改寫了狀紙,把武松給輕判了。符合了人心民意,無疑是妙筆生花。

  • 10 # 半知先生

    看從什麼角度去看了,不同的角度會得出完全不同的結論。

    從社會角度去看,一個男權佔有了絕對力量和統治的社會里,潘金蓮的做法是離經叛道,不守婦道,是違背了整個社會的普世道德的,但作為一名女子,為自己的命運抗爭(先不說抗爭的手段如何),但最終還是將自己的命運寄託在了另一個男人身上,她沒有自由,從這個角度來看,她的結局是一場悲劇。

    但換個角度來看,首先她背叛了自己的丈夫,與其他人出軌,並用毒藥害死了自己的丈夫,這種行為放到今天也是不可被饒恕的,從這個角度來看,她就是最有應得了。

    所以關鍵還是看你準備思考的是人性還是評判行為,都會得出不同的結論。

  • 11 # 防城港黃老邪

    不合適就離婚唄,也沒孩子牽掛,也沒家產分割,老公又惹不起姦夫!天要下雨,嫂子要嫁人,武松也管不了!謀害親夫就不說了,堂堂黑社會老大,親自出手睡別人老婆也就算了,還親自出手殺人家老公,這得愚蠢到何種地步!錯不在潘金蓮,在西門慶。智商欠費才最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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