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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朋友家的孩子騎電單車被撞了,挺嚴重,現在還沒有脫離危險,因為那個路段剛好停電,監控看不到,也沒有目擊者,撞人的就跑了,要是警察找不到人怎麼辦?這種情況可以告電力公司嗎?因為剛好就在路口撞的,要是沒有停電有監控人肯定跑不了!請大神們解答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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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70後小老頭

    你喝多了吧,投訴電力公司,這跟人家有關係嗎?真是這樣你應該找交警隊,這個路段停電,但是可以根據時間和大概車型從別的路段調監控查。

  • 2 # 燚火源之神

    告電力公司恐怕沒有任何道理。首先,不論是否停電,交規要求汽車經過路口都要減速;同樣,不論騎車還是步行,經過路口都要觀察,確認安全後才能快速透過。這事故里面有被撞者自身的原因。換句話說,撞與被撞,是交通事故,和電力公司無關。如果可以告電力公司,那還得告路政、告汽車公司、告石油公司……因為無論沒有公路、汽車、汽油中的一個,都不會有這次交通事故。

    其次,既不是電力公司讓他開車撞的,也不是電力公司指揮他騎車過馬路被撞的。告電力公司,是無理無據的碰瓷行為。可能有人認為,停電是誘因。但是就交通事故而言,電力公司至始至終都沒有參與其中。舉個不太恰當的例子:告電力公司,和小偷偷東西被摔死了,家屬去告被盜業主太有錢或者住的太高,性質上完全一樣。因為業主如果沒有錢,他也不會去偷他家,就不會被摔死;如果業主住的低,也不至於被摔死。這樣的背鍋官司,法院不管受理還是不受理,都會佔用/浪費公共資源。維護合法權益是對的,但不是這麼維的,得維在點子上。

    這個逃逸的肇事者,要找還是沒有問題的,至少理論上是這樣,即使受害者不能說話或指證。撞的很嚴重,車輛必定受損,從蹭掉的車漆或者車輛散落件可以知道車輛顏色,出事時間和地點可以縮小搜尋範圍,散落件更是可以確定肇事車輛。路上到處都是鏡頭,出事路口沒電,不可能其他路口都沒有電。肇事逃逸是大罪,不可能逃的掉,只是時間問題。大多車主都見識過“海燕”的威力,很厲害的存在。

  • 3 # 波行

    這是讓人同情又無奈的問題,因為在民事關係中,法律對人身和財產調整範圍限於當事責任人,而給你造成交通侵害責任人,是直接責任,這是法律關係的根本。

    電力方面不是停電必然給你造成人身侵害的因素,所以,無理由向電力方提訴求。

    真的覺得很無奈,只好祝你整正心態,利於身心健康,將傷害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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