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胖法師
-
2 # V思考者
教師補課是靠出賣體力和知識賺錢,體力和知識是屬於老師自己的;
公務員受賄,是用權利賺錢,權利不是公務自己的,是國家和人民賦予的
-
3 # 我眼看看
這話題有點出格!苦力工下班登三輪,受賄?醫生下班看病,受賄?什麼邏輯?
老師每天工作時間請作規定,八小時?之外時間誰作主?笑談!
-
4 # 老李聊河北
在職教師補課與受賄有本質的區別。
先舉一個例子,現在幾乎每一所高中都會在晚自習或週末給學生補課,如果補課等同受賄,豈不是全校老師都在集體犯罪?
如果老師在家無償補課,也是可以的。試想學生在家遇見不懂的問題難道不可以請教老師嗎?現在的網課,不是學生每天都在請教老師嗎?
有問題的是在家有償補課。有償補課在道德層面上有問題,到與受賄有本質不同。
在職教師補課不僅涉嫌受賄,更應該被認定為濫用職權罪或者翫忽職守罪,可以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先,對於教師來說,教出來的學生竟然還要補課,不管這個補課是有償的還是無償的,學生需要補課就意味著教師上課沒有把課上好,沒有把課上好就意味著浪費了學生的時間,俗話說,時間就是生命,嚴格意義上來說,教師不僅僅涉及濫用職權或者翫忽職守,這就是故意殺人,雖然說沒有造成學生死亡,但仍然可以以故意殺人未遂定罪,判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其次,教師尤其是公辦學校的教師,作為一名光榮的體制內工作人員,應該把自己全身心奉獻給學校和學生,竟然還有時間去補課,那就意味著對組織還有所保留,這種立場不堅定,思想不純粹的人就應該開除出教師隊伍,以保證教師隊伍的純潔性。
再次,在刑法理論當中,受賄罪屬於對偶犯,有受賄必然就有行賄。那麼行賄主體是誰?就是那些把孩子送去補課的家長,既然要對受賄的教師進行處罰,為了維護法律的嚴肅性,也需要對把孩子送去補課的家長按照行賄罪進行處罰。根據刑法規定,可以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綜上所述,教師補課行為嚴重挑戰法律尊嚴,只有將相關責任人繩之於法,才能保證法律的權威和社會安寧,還人民群眾一片朗朗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