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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糖糖樂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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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護花使者與牡丹花
採用公攤面積和套內面積計算房屋總面積是一種計算規則,無所謂好壞。首先明確一下概念,公攤面積是樓內業主共同使用的區域面積,就是這種公攤功能是建築必不可少的,必須有的,是為了各個業主配套功能區域,一般包括走廊、樓梯、電梯前室等區域,這些是建築一部分,也是建築成本的一部分;其次,這是一種計算規則,改變規則不改變購房總價,例如按公攤面積規則,一套100平方米房子,套內面積80平方米,按公攤面積4000元/平米銷售,總價40萬元,如果按套內面積計算,總價也是40萬元,但是套內單價5000元/平方米,你花的錢一分不少。所以,不要糾結公攤面積,這只是個計算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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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銳眼說小區
不知道是需要何等的思考才會提出這樣的問題啊!
先從幾個方面說明一下,但回答的過程中覺得挺無語的。
一、公攤面積是客觀存在的。
不講什麼複雜的定義啦,就說一些常識吧,就是不講公攤,那就叫公共使用部分吧,包括走廊、樓梯、電梯房的候梯間、電梯井等等的面積。人是群居動物,住一間房子或者一套房子,誰能保證自己不需要走梯樓、乘電梯、有走廊呢?難道可以不要這些,像鳥一樣把鳥窩搭在樹上,飛出飛進的,那樣就可以不要這些公攤面積了。可是,可能嗎?
二、開發商會把這些建好後白送給買房人嗎?
上面說的這些公共部分,需要建在土地上吧,土地不要錢嗎?需要水呢、鋼筋、磚頭等等,這些不要錢嗎?需要人來建設吧,不需要開人工費嗎?既然這些都要錢,那麼,開發商會把這些花巨資建好後,白白的送給買房人嗎?
三、開發商說公攤白送你,你會相信嗎?
上面說了,公共部分的建設同樣是需要成本的,而開發商也是不可能白白建好送給買房人的。那麼,既然開發商是要賺錢的,其實任何人做買賣都是要賺錢的。那麼,即使開發商說了,公攤面積白送給買房人了,那麼,有多少買房人會相信,那是開發商建好後白送的呢?恐怕只有蠢到不能再蠢的人才會相信吧!
四、開發商白送公攤了,房價還會一樣嗎?
買菜的人都知道,買一堆白菜和買同樣重量的白菜心,價格肯定是不一樣的。而且,白菜心的單價肯定遠遠高於白菜的價格。那麼變成了買房了,就說公共部分開發商是白送了,那麼會有那麼蠢的開發商,還會把套內面積的單價按白菜價賣而不是按菜心價賣嗎?假如一層房子1000平米,平均每平米售價1萬元。套內面積700平米,那麼開發商宣傳說不收公攤面積了,它套內部分的價格還會是1萬嗎?那肯定是要至少賣到1.5萬元每平吧。而這時候的價格,已經高於“拋開”公攤面積計算後的14286元每平米了。那麼,買房人認為出1.5萬每平單價買的房子,就比有公攤面積,但每平1萬元的房子佔了便宜了嗎?
五、“取消”公攤面積後買房人還有話語權嗎?
假如正如題主所提的,取消公攤面積。那麼開發商為了獲取更高的利潤,在宣傳上大力傳播吹噓沒有公攤的情況下,很多人貪圖這個便宜,買房入住了,這個時候會發現公共使用部分非常的狹窄,電梯小、候梯間小、走廊窄、樓梯按最低標準建。雖然生活了一段時間後,買房人覺得不方便了,連搬件傢俱進家都難轉身,這個時候,跟開發商提點建議,會得到什麼反應嗎?“白送你的,你又沒有出過錢,還想挑三撿四的?”這個時候會是有什麼念頭呢?
更可怕的可能還在後面。過一段時間,一些公共部分被物業公司佔用了,或者被鄰居佔用了,你去提意見,那麼對方就理直氣壯了,這個部分你是沒有出過錢的,閉嘴吧!
六、農民建房首先要買條路。
很多人都認為農民的思想意識不高,也有人羨慕農村建房成本路會遠遠低於城市。其實,除了農村建房,農民可以分到不出土地錢的宅基地外,這個房子造價當然低了。但是,很多農村人都知道一個最最基本的道理:你就是有了宅基地,如果你建的房沒有路進去,那就是一個死地。因此,農民建房前,首先就是考慮進出的道路問題。如果沒有路,就要跟左鄰右舍商量,出一筆錢,買一片地,將它作為自家房建好後進了的道路。當然了,這條路如果是一家人用,那就是一家人的路。如果以後還有另外一家人要共用了,除要經得同意外,還必須另出一筆錢,那麼這條路就變成公共道路了,也就是公攤了。三家人用就是三家出錢,四家人走也要四家人出錢。這就叫公攤。
連農民都知道的這個道理,咋進到城裡面的人,反而會連這個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懂了呢?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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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9望月
你想怎麼取消公攤面積?決定一件商品價格的是成本和利潤,一個西瓜成本8塊,瓜販子想掙2塊錢利潤,他就賣10塊,你按個買或者按重量買,總價有區別嗎?連皮一起稱重人家賣10塊,你說按瓜瓤重量算,不還是賣10塊?搞不好瓜販子還要收你加工費。一塊200平土地賣200萬,建單層獨戶,都是你的,沒人跟你公攤,你要承擔200萬的土地成本,建2層的樓每層1戶,每戶土地成本100萬,建得越高土地成本越低,同時,隨著樓層增多,要增加樓梯電梯公共通道甚至消防設施,樓層越高這些設施佔的面積越大,這不是開發商定的,而是消費者的需求和國家標準,開發商不介意給你取消樓梯電梯公共通道消防設施,人家住1樓無所謂,你住18樓的行嗎?你爬牆溜索回家?失火了跳樓?國家允許嗎?共用的需求造就了共有,才有公攤,你想沒有公攤面積,買獨棟啊,都是你的,不需要和別人共用樓梯電梯通道和消防設施,請問有多少人買得起?你買得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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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摸魚的地產狗
在我的經歷中,收樓帶上驗樓師實勘套內面積、分攤率的,屈指可數;
而且都是“有心找茬”,在交易過程中找不到發展商問題,收樓的時候找的;
實際上重慶從2002年起已經取消了“公攤面積”,只不過對樓價沒有太大的影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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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買房的時候,很多人都會考慮到公攤面積,有一些專門的人,會去測量公攤面積的大小,尤其像一些大戶型的房子,多梯多戶型的房子,公攤面積佔的尤其巨大,這對我們本身而言就是一種損失,我們在大城市裡買一套房子,一平米都要幾萬塊,如果公攤面積佔個10平8平的,那就是幾大十萬,這對我們而言可虧大發了,很多人都說公攤面積那麼大,為什麼不直接取消掉,這已經嚴重危害到了我們的實際利益,明明該開發商付出的成本
其實開發商他們在早期建造這種房子的時候,就把所有的面積都算在內了,所有的報價也就考慮好了,試想一下,如果一套房子多出10平米的公攤,一個小區裡面最起碼有1000套的房子,一個小區的房價,如果按照每平米將近1萬塊錢的話,那麼這些房子可以多收將近1億元,如果是你的話你會不會心動呢?就這麼幾平米的一個公攤,就可以給自己帶來這麼大的收益,相信誰都會心動的。
還有一些開發商更為噁心的是,把我們的公攤面積用作他圖,本來是給我們作為應急車道使用的,他卻把這些地方劃分,作為停車位出售使用,每個月光靠這些租金就能撈不少好處,可是我們還得按時繳納租金,這些面積也都是我們的使用面積。所以很多人都在說,為什麼我們不能直接取消到公攤面積呢?這樣對我們而言不是更好嗎?
一些專家說,公攤利大於弊,到底是為什麼呢?某些專家認為,如果直接取消了公攤,或者把這些公攤,化為開發商損失自己承擔的面積,那他們自身肯定不會願意承擔這些費用,肯定把這些費用,以另類的方式強加在我們的身上,像我們正常的電梯設施,公共區域的面積,如果一旦從我們實際居住面積裡面劃分出去,那肯定就會在其他的地方,以另類的方式收回我們的錢,到時候可能比公攤面積更加昂貴。
這些公攤面積,雖說每家每戶或多或少都會佔有了一些,可是這些公攤面積終究利大於弊,我們平時電梯出行,以及消防使用公共區域,都得到了利用,也大大提升了我們居住的舒適性,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