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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虎糾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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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賣房小妮子
一般有兩種銷售形式,一種是開發商自營自銷,組建自己團隊,第二種是和代理商合作,銷售任務外包給代理商,所有的銷售由代理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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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瑞天成A
首先,應該是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平等的基礎上,這才是真正的利益共同體,在目前房地產市場競爭較為激烈的情況下,個人建議如下:
常規方式——坐銷;
非常時期方式——快銷、全民營銷。
一個樓盤,要根據資金的需求、成本管控的要求,不同階段,採取以上單一或組合方式,目的只有一個——保障現金流,或先保本。
在樓市中,開發商是約定俗成的“甲方”,代理銷售公司一般稱為“乙方”。
代理公司,有著多年的操盤經驗,專業性更強,人才配置上較為齊全、客戶渠道更為寬廣。
樓盤銷售合作模式主要以下幾種:
1、全程策劃代理
全程聘請乙方進行銷售策劃和組織實施,操盤主體由乙方派駐一整 套班子,全面達成開發商約定的銷售經營目標。包括委託乙方進行前期策劃,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等工作。
2、合作經營管理
乙方對開發商較弱的板塊進行單板塊或多板塊的代理,比如銷售代理、策劃代理,或是顧問式服務,或單獨的廣告設計 等。
操盤主體是乙方對委託板塊進行代理操盤服務 。
3、開發商自銷售
開發商有自己的成熟的策劃、營銷團隊,所有板塊均有自己獨立完成。無須聘請其它合作方進入。
4、聯合銷售代理
聯合銷售代理,即由一家以上的代理公司去代理整個樓盤的銷售。這種模式最早由香港引入,出現在廣州深圳等地,國內一、二線城市早已經屢見不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