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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明白,我們對彼此的幫助是有限的,為了一己幸福我們總被迫傷害別人,有時還是致命之傷。他知道,做大事總難避免無情。但正是因此他才堅信,我們的人性和虔信只有透過細微之事才能得以—一真實和真誠地—展現,而專注、分寸以及建立在歉意和諒解基礎之上的彼此體諒才是世上最重要的事。 出自科斯托拉尼·德若《夜神科爾內爾》作家出版社 來源於西西弗日曆.惜福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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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WHY得學

    不到萬不得已,我不願意!

    在我內心深處一直認為請別人幫忙是一件很沒有面子的事情。或許也有一點點怕被人拒絕自己吧!我也倍加珍惜自己的信用!總而言之,活到現在為止,屈指可數。這也讓我變得很獨立,甚至有時候我也質疑自己這樣到底對不對?!

    但現在為止,一般有人提出不是那麼過分的幫忙,有我都盡會盡力!!不過有時有點小受傷!

    舉一些個例子:

    我高一的時候,讀另一個高中的一位初中同學,打寢室裡的電話向我借錢,因為他學校封閉,不讓出去,讓我幫他取100元借給他生活費。還算有點交情,我親自取錢,打摩的10公里,送到他手上。他沒說什麼時候還我也沒問什麼時候還我。那時候行動電話還沒普及、我自己QQ也沒有申請,之後斷了聯絡,一晃三年高中畢業了,我讓一個他同班同學問一下什麼情況。最後沒有音訊,有點小受傷。

    我大一的時候,一位小學同學託另一個關係還不錯的同學,拉我QQ群裡,說自己考駕校,讓我借200元。當時微信和支付寶都還沒有,他給了一個銀行卡號,我走路5公里到學校東門給他郵政匯款。他沒說什麼時候還我也沒問!這之後就斷了聯絡,4年畢業後,村裡偶爾遇到我,當做沒事一樣,我都不好意思了!

    畢業後,工資低,根本存不了什麼錢,有一段時間還要靠信用卡過活。就這樣的情況下,一起上班過一段時間的一位女生,說自己困難,我當時出於同情借給了她2000元。兩年後我向提了一次,還我500元,說後續再還我。又過了2年,我想再跟她提一下,微信已經拉黑!

    之後,陸陸續續換了幾份工作,再此之後的幾年裡,我也借了一些,我列幾個印象深刻的幾個:

    一個前同事向我借1000元,約定一個月還;

    一個戶外遊玩的認識的導遊,向我借了1000元,約定發工資後還我;

    一個是親戚,向我借了1000元,年底還;

    約定時間早早就過來半年一年了,不知道還能不能要回來?

    後來跟一個好朋友聊起這事的時候,我總結了幾條:

    1、關係一般,不經常往來的,不借!

    2、很久沒聯絡的人突然借錢的,不借!

    3、不知根知底的,不借!

    真正把你當朋友在乎你的,他比你還怕錢傷了彼此感情,有錢及時想著還你了!

    不過,我也有反思,可能我自己也有責任:

    1、應該跟別人約定什麼時候還,這比之後提也不是,不提也不是來的強!我是太顧及到別人感受,從不主動提起,關係一般的甚至因此斷了聯絡!

    2、對人性瞭解還不夠,將心比心比錯了!有些人壓根就以借錢不還為榮!有時候我在想,一個人是遇到什麼樣的困難,會背信棄義?丟了底線和原則?我想了想,可能一個人到了身上一分錢都沒有的時候,也許談底線和原則太奢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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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摘自《夜神科爾內爾》這段話,我的理解是: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人有時候總那麼自私,但往往此刻你才看清一個人。而待人真誠之人,值得你幫助、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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