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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湖南嶽陽徐罡律師

    無論父母分合,孩子與父母的血緣關係及法律關係並沒有改變。而且人生重要場合,父母既然健在,當然應當上臺給予祝福。

  • 2 # 漢口緣

    至於要不要孩子的爸爸上臺,則要看婚禮的主辦方是誰。如果是媽媽給辦的婚禮,媽媽介意的話,可以不上臺。

    當然,既然已經離婚,而孩子的父親又已經再婚。在離婚的時候,在各自再婚時,男女雙方都應該考慮清楚離婚後的各種問題。比如孩子結婚時,雙方該如何面對?而孩子又該如何面對?作為嫁進來的兒媳婦又該如何面對?離婚之初,就該想清楚,既然要離婚,要把家庭分裂。那在孩子結婚時,就無權再享受正常人應該享受的待遇。一般家庭,孩子結婚,父母致辭,新人拜謝父母,這都是一個人的權利,也算天倫之樂。但是離婚了,在離婚的時候就等於放棄了這個權利。也就是以此為代價而換取了離婚自由和離婚後的好處。

    孩子結婚,作為父母,出錢出力,或者不參與,都可以。但是作為孝道,孩子會邀請父母都參加。可是,可以出席參加,最好還是不要登臺了。尤其是離婚的過錯方,最好不要參加,參加也行,別登臺了。登臺那隻能是給孩子再次傷害,或者丟人。而且對兒媳來說,也挺為難。

    所以,操辦婚禮的一方,登臺致辭,接受拜謝等一系列流程都沒問題。而另一方,還是別登臺的好,只作為一個客人就可以了。如果有那個心,或者說想得到同等的待遇,他完全可以以父親的身份,給孩子補辦一場以父親家為主的婚禮。愛怎麼致辭愛怎麼享受兒媳兒子的拜謝,都可以。

    當然世間很多都有例外。如果是理性離婚的,之後男女雙方又和平共處的,孩子也沒隔閡的。共同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和別人一樣幸福的婚禮,會更好。

    但是,但凡是離婚的,誰敢拍著胸脯說,我們離得好,孩子也完全沒受到影響?所以,孩子終於能結婚了,他從父母離婚那天,到如今終於可以有了他的家了,感恩吧。不要在意自己作為父母應該在孩子結婚時得到的尊敬和權利了,因為有些尊敬和權利已經被自己斷送了。

    插句題外話,離婚,不單單是男女雙方的事,孩子也是離婚的當事人。而孩子,是最無辜那個。在考慮離婚的時候,也考慮好離婚後的一切改變吧。

  • 3 # 菲姐兒

    要看這父親有沒有做到應該付出的責任,比如父親在孩子小的時候到成年時不管不聞不問,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那麼孩子結婚可以不請父親到場,反之則可以。

  • 4 # 向日葵7O89

    父母離婚了,要換位思考,不要把孩子扯進去站邊,撕裂他和父母的關係。人活著本來就不容易,親情以外的其他關係都很弱,不可靠。還要割裂他和父母的關係,他會非常痛苦,如果他們之間沒有什麼矛盾,做父母的一方都要努力的彌合他們之間的關係,讓他們活著時更多親情的支撐力量。既然曾經相愛,又何必仇恨相待,心情不好,通常會忽略自己一方的責任。

    經營所有的關係,都要主動,平衡往來,用欣賞,表揚,鼓勵支援,落實在對方成長,成熟,成功,進步的行動上,才能真正起到推動家庭和諧,進步,發展,有活力的作用。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喜歡養綠植,每天在這上面花了很多心思和時間,到底值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