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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邊飄過一抺雲

    人的思想與作為是與時俱進的。

    五六十年代以前,婚姻的主流方式是包辦式的。

    到了七八十年代,婦女的地位提高了,相對的婚姻也有自主權了,但還處於半萌芽狀態。而到了八九十年代的徹底改革開放,人的思維與社會的發展進步有了質的飛躍,因而也形成了多元的婚姻狀況。

    二十世紀以來,更是與從前不能同日而語,精神的、物質的、偶像的、粉絲的……他不努力,但他追求的是生活的完美;她不奢侈,但她希望的是物質的刺激。

    雖然,他們想要的生活與自己所處的環境有一定的距離,但他們希望把它變成現實。

    所以,才有了形形色色的藉口而導致最終的分手。說一聲:"拜拜!"而後再去找另一半,哪怕是最後一站。

    然而哪裡是最後一站?有時候自己也不會明白,就象大海里任意漂泊的一隻小船,任憑風吹日曬,雨打霜侵,也找不到自己的定位!

  • 2 # 宋家二哥

    在舊社會由於體制的原因,婦女受封建傳統的影響,社會地位比較低,沒有獨立的經濟收入,生活空間也非常狹窄,大多數人的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由戀愛和婚姻,對她們來說就是一種“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

    新中國成立以後,婦女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男人能做到的事情,婦女同樣也能做到!婦女能頂半邊天。”婦女能有更多的時間和男士在一起同吃、同勞動、共同研究工作上的問題。透過長時間的接觸和了解,他們產生了友誼和感情。戀愛和婚姻也由過去的,透過別人牽線搭橋,變成了自由戀愛和自己作主,選擇終身伴侶。

    這無疑是一場體制上的一場重大、歷史性的改革,徹底解除了封建社會,對婦女不平等的限制、某些陳規陋習、道德倫理上,強加在婦女身上的枷鎖,體現了社會的文明和人類的進步發展。

    既然是自由戀愛,離婚也應該是自由的。如果只提倡戀愛自由,不允許離婚自願,顯然也違背了事物的發展規律。不過,不論你從傳統的理念上講,還是從現在法律的角度上去評判,對離婚這種事,多多少少還是有曲折的,當你身邊熟悉的人只要提出離婚的,大家都在想盡一切辦法,儘可能的都是透過做工作來勸解、挽留那段婚姻。

    民間有句俗話:“能折十座廟,不破一門婚。”從《民事訴訟法》對離婚也有嚴格的界定。既先調解,確認感情徹底破裂以後再准予離婚。

    離婚,雖然看起來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但他涉及到的人也是非常多的。這裡麵包括雙方的父母,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兄弟姐妹及堂兄姨表姊妹等等20多個人。而受傷害最大的就是孩子。

    所以,不論是男人,還是女人在離婚這個問題上,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老是強調自由,自私的追求自己的幸福,不顧及別人的感受,不要求責任和擔當,你不負責任的自由和任性的決定。將會給孩子帶來終生的傷害。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不懂就問,為什麼現在這麼多黑千手扉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