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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任重齊
看來你的“愛”打了折扣。要想把一個你深愛的人從心靈深處“踢出”需要漫長歲月。不過,當你結了婚,慢慢疏遠了那份情感後,他們就會自己“走出”你的“視線”。只要你不為他(她)做“賭注”許願終生不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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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襤褸的靈魂
最快也得是3年到5年。有的人,是10年,20年,30年,甚至於是一輩子都忘記不了的吧。永生不忘,刻骨銘心的。心裡面流著血,一直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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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鬥2
你的這個問題,恐怕不是所有人都能給你答案的,究其原因,也簡單的可笑,僅僅是因為不是所有人都經歷過那種"愛而不得"的折磨。
"愛"這個字繁體是這樣寫的"愛"。那中間有一顆恍若在搏動著的"心臟"。從古至今,不知道曾經有過多少騷人墨客都對這個字做出過詮釋。李商隱說"相見時難別亦難,東風無力百花殘,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矩成灰淚始幹。"詩中的"春蠶"和"蠟矩"你不妨把它們當做一顆愛之心去看待或者去代入一下。也許就能多少明白一點所謂的"忘掉"是何其的困難。愛情從來是做為一個有情感世界的人類無法規避的禁區似的存在。每個人的生命裡總會遇到一個讓你歡喜讓你憂的人。相互有愛的時侯,你可能光是想想他(她)的樣子便忍不住會笑出來,遑論見到本人了。這段時光如果可以延續下去,那麼你是幸運的。反之,這就是你噩夢的開端。
"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這首《上邪》想來你應該無比熟悉吧?但在我看來,這不過就是一場美麗的夢罷了。戀愛時那些可稱之為"驚天動地,銘心刻骨"的誓言,終將會轉換成你後半輩子那有淚水的源泉。
你不用提什麼"不聯絡“的幼稚問題。那一串長長的數字恐怕早已經鐫刻在你的靈魂上了吧。假如你用心愛過的話。"不聯絡"這三個字就是你無法言喻的痛楚和無奈。忘掉一個愛過的人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那些看似雲淡風輕,已近泯滅的影子,或許在一杯酒後,又或許在一個夢裡都能成功的讓你品嚐到揪心的苦澀。你可以隱藏,也可以埋葬。但他既然出現過,你就別指望"忘掉"。
我也知道,每個人對"愛"的理解是不同的。但那又怎樣?每一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生命其實並不長,不長的生命裡所有的經歷都是無可複製的過程,酸、甜、苦、辣都品嚐過了,生命也就趨於完整了。"忘掉或者不忘掉"又有什麼關係呢?
把所有的開心或者痛苦都隱藏起來吧。獨處的時侯,翻出來,晾一晾,讓它們來見證下自己這輩子的不容易。不用去寫什麼傳記。就當是一臺戲好了,是戲,終究會落幕的。到那時侯你有的或許就是"感恩相遇"了。
有失必會有得。古人也說過"天下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三佰六拾五天是一個輪迴,每一個輪迴都帶來一個春天。每一個春天都會是又一個開始。只要你願意,沒人可以阻擋你尋找幸福的腳步的。“陌上花開,可緩緩歸矣”。不管未來怎麼樣,你怎麼樣,我們必須做的是前進。你不必去刻意忘卻什麼,也不必去刻意追求什麼。是你的終將是你的。無論如何,請相信你自己,也請你一定相信你的真正愛情,真正愛人在那裡等著你出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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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才會淡忘一個曾經愛過的人唄。這個問題我覺得有兩方面因素。一個是主觀因素這個人是不是一個特別執著的人,執著的人肯定要時間長一些。還有就是客觀上的不能見面了。不要因為控制不住人為去找機會,少看留下的曾經美好的東西。結識新的環境認識新的朋友。只要不見面不接觸就會慢慢變淡的。時間因人而異。